为啥想起了小花?很奇怪。
要说遗憾,还真有,步服有两个姐姐,嫁到邻村了,她两个对弟弟极好,可惜,无缘相见了。
牛车走得不快,但是也不慢,大约有二三十迈的度,比前世的牛强多了。
路也很好走,雪早就化了,看光景,是冬末。
一路不停,直到傍晚,才看见庄园,驾车奴仆弄来两馒头,就车上歇了一宿。
第二继续走,就这么一路庄园接力,走到第四天,天将将黑,目的地到了,在河边上,青砖的瓦房。
远远望去,河边一排,都是码头。
奴仆吆喝了一声,有管事的从门里走了出来。
“跟我走吧。”
走过五六间,到了。
“以后,你就住这里,记得,不要跟人吵架,多听少说话。”
这管事的,也是个奴仆,穿的也是狗皮料子。
管事的敲了下门,门从里边开了,一股脚臭的咸腥味扑面而来。
已经天黑,步服的眼睛雪亮,这是大通铺。
“怎么那么臭,主家说了,睡觉前要洗浴!哪个懒鬼,让主家知道,死定了!”
立刻,七条身影窜了出来,各自一条棉巾,去了河边,好吧,都没洗。
管事的掏出来条棉巾,递了过来。
“你也跟着去洗。”
“你的新名字,叫皇甫九八。”
冬天冷水洗浴,说白了也就那么回事,习惯就好。
唯一担心的是,这一身细皮白肉怎么办?
好一段时间,一直在研究这个事情,思路已经有了一点。
凡者,让皮肤表层吸附色素,让皮肤显得粗糙,应该不难,理论已经成熟,就差实验了。
仗着眼睛好使,找了一个好位置,此地应该刚刚缷过矿料,地上都是黑乎乎的粉尘。
快脱光,过程中周围粉尘被吸进空间,棉巾沾着水,默默的擦遍全身。
试了一下,由内而外不行。
粉尘又被放出来,吸附进棉巾,擦到哪里,哪里就是黑灰色,成了,使用能量稍稍吸附,色素开始牢牢占据了皮肤表层。
心头一块大石头落地,这就好。
有点瑕疵,就是黑色素有点不均匀,这个得慢慢调整,反正有一夜时间,够了。
回到宿舍,和衣而眠,旁边的家伙,明显对新来的有好奇心。
“兄弟,你哪村的啊。”
“我们村没名字。”
“哦,你姓啥?”
“皇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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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外边一声哨响,新的一天开始。
一夜醒来,步服又有了一个新名字,小黑皮,旁边那个话痨起的。
瓦房后面,一排茅房,各间都有隔断,彼此看不见,每间一人。
每个茅房门口,都有一只狗子等着开饭,也不怕生。
顺势,步服把小灰放了出来。
又能喝上酒了,小灰的那个空间,酒液是满的,现在,这些酒液全部归步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