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
曹翠萍没别的爱好,就是喜欢买东西。
可能是她小时候要什么家里不给什么,导致她长大了以后,有了许多追求者时总是开口向他们要东西。
她想要什么说一声,那些人就会花钱买给她。有些人甚至不用她张嘴东西就买好了送到她眼前。
这让她前所未有的满足。
但是她的消费欲望太大了,她需要名贵的化妆品,需要昂贵的饰包包,需要完全从那个乡下人变成城市里的人上人。
她从来就没有对那些追求过她的人动过心,如果非要用什么话来定义她和那些人的关系的话,可能是提款机和拜金女,用她身上不落俗套。
可是女人还是要结婚的,她反抗不了家里,家里要把她嫁给一个腿瘸的单身老汉,就因为他能出的起十万块给他弟弟盖房子的钱,重男轻女的念头在这小乡村里封建的根深蒂固。
她那时正在上大学,离自己那个偏远的家有一百多里远,她被家里骗着说是对她最好的爷爷死了,马上向老师请假回去奔丧。
陈南那个时候是追求她的人之一,对她很好,但是没钱,不过面对她提的大部分要求他都尽量满足,她一日三餐都被陈南包了,平时有什么要花钱的地方也都是他掏的钱。
实际上如果陈南不是表现出一副什么都听她的样子,也许她真的会对陈南动心,只是容易得到的东西总是不值一文,她只是把陈南当作一个可有可无只是用来买饭掏钱的工具,那时享受着陈南好的她也没想到,她最后会和这么一个窝囊废结婚。
因为家里要把她卖了。
她被骗回家的时候,她父母就联手合伙给她换上了那种大红色的喜衣,给她嘴里塞上布团,盖上和她眼睛一样血红的红盖头,和村里的光身汉拜了堂。
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度过那个夜晚的,只是醒来的时候浑身的布料破破烂烂,身上疼心里更疼,她痛的几乎要死去。
哪怕她知道家里人不在乎她,她经常吃不饱穿不暖还要干许多活,但是她也没有恨到他们让他们去死的地步,而他们的做法却在把她往死路上推。
她哭干了眼泪。
跑不掉,她试图跑了很多次跑不掉,她吃的是猪食喝的泔水,她快要被折磨死。
可是没想到,那个陈南,居然因为她好长时间没去上学,四处打听她的消息一直找到这里,破旧的木门被推开的时候,她正死人一样躺在床上刚被光头老汉糟蹋活过,当自己这副狼狈不堪的样子落在她一直瞧不起的人眼里时,她动了自杀的念头。
这比屈辱的死亡,更让她觉得屈辱,她甚至要怨恨他,为什么要在淤泥里把她捞出来,救她。最好因为她这副模样离开,可是没有嫌恶,只有心疼。
当被对方的外套裹住赤裸的身体时,她忍不住的在那个毫不顾忌她满身脏污的怀抱里嚎啕大哭。
她离开这里了,她得救了,她终于过上正常的生活。
出去后,他们两个报了警,他的父母判了三年,光头老汉判了五年。
不甘心。
她想杀了那个光头老汉。
可是不行。
那一段时间她的精神状态极不稳定,经常疯狂,她看见男人就觉得恶心,只有和陈南在一起时她那种要反胃的情绪才得到缓解。
后来她没有复学,陈南承担了养她的责任。
她尽量不要奢侈的花销,可是陈南会喂养她的欲望,陈南总是会辛辛苦苦的工作送给她一件名牌的衣服,或者是昂贵的包包。
她拒绝,她不想让陈南那么辛苦,但是陈南不答应,他说要她还像从前一样。
像从前一样,她红着眼咬着牙,质问他怎么像从前一样的话堵死在喉咙里,他说,他要娶她。
她嫁给了他。
曹翠萍拥有了家庭,幸福的。
她原以为日子就会这么过去,家里的一切都不需要她去做,不需要做家务,不需要做工作,只需要每天受到陈南无微不至的照顾。
这样美好的生活,她的内心越来越平静,精神状态好转,她变回了以前的她,找回了自己,有了人的性格不再像是一个只会呆呆地躺着坐着的木头人,她变得喜欢笑,开始也为这个家庭做事情。她不再总是躲在家里而是也出去工作。
经济压力越来越小,她看陈南也多了越来越多轻松的表情,这样很好,很幸福,和陈南在一起很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