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我沒說清楚。」女生好像拿了張紙在擦眼淚鼻涕,解釋道,「我跟我前任在一起時養了一隻豆柴,我們分手後,他把狗偷走了。」
孟真看著儀湘認真地「做筆記」:一男一女兩個小人站在兩邊扯著一個小孩子。
儀湘正努力地把小孩劃掉,替換成了一隻惟妙惟肖的小狗。
這可真是她親媽呀,跟她讀書時上課畫小人一個德行。
「這個狗是他買的嗎?」儀湘抬頭問關鍵信息。
「是他花錢買的,但這狗是我提議要養的,平時狗糧、零食、衣服也都是我買,因為我工作忙,所以才讓他去辦的狗證。我們前陣子分手了,那個狗男人竟然偷偷摸摸地把狗偷走了。」女生著急地問,「儀律師,我現在想把狗要回來,要怎麼做呢?」
儀湘把孟真找好的法條和要點拿過來,掃了一眼,沉穩地對著鏡頭說:「是這樣的,現在我國法律對伴侶寵物的所有權歸屬沒有特殊規定,只能按照一般物品的權屬規則裁判。
所以,一般來說,毛孩子的撫養權歸屬為出資的一方。但是呢,之前也有判例,雖然是男方出錢,但當時的購買行為屬於男方無償贈與女方,這樣的話歸屬權就屬於女方所有。」
「妹妹,你們當時買狗時具體情況是怎樣的呢,你再仔細說說,我才能給你更專業的法律意見。」
儀湘還沒說完,那邊傳來了一陣狗叫聲,「汪汪汪。」
儀湘和孟真大眼對小眼,孟真小聲問:「怎麼有狗叫?」
她的狗兒子不是被狗男人偷走了嗎?
過了一小會,儀湘和孟真這邊聽到連線粉絲那邊有激烈的敲門聲。
「林文文,我知道你在家,給我開門!」
「我都聽到樂樂的聲音了,你有本事偷狗,怎麼沒本事開門吶。」
「我告訴你,樂樂是我買的,我都諮詢過律師了,它歸我!趕緊把狗還給我,不然我上法院起訴你去。」
「樂樂,爸爸這就來接你回家。」
儀湘聽到那位連線的女生一邊安撫狗一邊對罵:「放你的狗屁,你付的錢就是你的啊。就你諮詢律師了?」
「我告訴你,我律師說了,你這叫無償贈與,樂樂是你送給我的,它屬於我。」
儀湘慢條斯理地喝了口水,原來連線這位才是「偷狗賊」。
第十三章法律諮詢直播間之奇葩當事人
「是不是,儀律師。」女生突然叫了聲儀湘。
儀湘趕緊放下水杯,給她是豎了個大拇指,活學活用,厲害。
「你才放屁,我什麼時候說要送給你了。林文文,你把門給我打開,我已經五天沒見樂樂了,我想它!我想它!」
「就你這個懶勁兒,也不知道你遛它沒有!」門外的男人都要瘋了,「柴犬每天都要出門的,你知不知道。」
孟真看著直播間底下的評論:這是「袁立」親臨直播間了嗎?
「袁文文」挺有反偵察意識啊,還知道先諮詢律師對方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