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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页(第1页)

这是一个变态的时代,而血族,更是一个盛产变态的种族。

☆、惩戒

老管家刚出去。一身银色紧身衣,浑身散发着丝丝冰寒之气的爱丽丝走了进来。

“大人,遵照您的吩咐,已经查清了本地领主家族的情况。”

她瞄了一眼小狐狸,眼睛里闪过一丝掩饰不住的喜爱之情。

刚好小狐狸也看了过来,那双大眼睛清澈透亮,泛着熠熠的蓝光。

爱丽丝的眼睛立刻直了,太可爱了!她真想跑上前去抱一抱这个小东西。

小狐狸只看她一眼便收回目光,低头舔起自己粉嫩的小爪子。魔法世界一切以实力为尊,这早已深深烙印进了她的灵魂。楚雁寒实力超绝,再加上容颜婉丽令人眩晕,向她撒娇卖萌小狐狸丝毫没有心理负担。爱丽丝虽然能力也不错,但在小狐狸眼里却还是不够看。作为超阶神兽,傲慢与自负已成为本能,小狐狸自不会像对待楚雁寒那样对她。

楚雁寒点头示意爱丽丝说下去。

爱丽丝依依不舍地收回目光,“一个小家族”,她语气中带着一丝轻蔑,“领主只是一位伯爵,埃克?威廉姆斯伯爵,我查看过他们的家族徽章,应该是卡玛利拉(秘党)莫卡维族家族(五大黄金氏族之一)的附庸。”

楚雁寒抚摸着小狐狸软软的耳朵,“欧洲人?”

“不,是一个美国人!”

“美国人?”楚雁寒眼中闪过一丝寒光,“那可是魔党的地盘。”她的唇角勾起一丝微笑,“一只来自美国的吸血鬼,居然变成了秘党中坚莫卡维家族的附庸,又跑到这个神秘的东方国度,以区区伯爵的实力成为这么大一个城市的领主。这不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吗?这个埃克?威廉姆斯伯爵肯定不简单。”

爱丽丝出了一身冷汗。她没有想太多,一个小小的伯爵,并未放在她的心上。多亏公爵大人心思缜密,三言两语便指出了问题的关键。她心悦诚服地躬身道:“是属下的疏忽,请大人责罚!”

楚雁寒不以为意地摆摆手,“记住,爱丽丝!傲慢,是真正的原罪!不要轻视任何一个敌人,哪怕他看起来很弱小。”

爱丽丝恭敬点头,“这位领主大人行事乖张,手段毒辣,是q市黑道名副其实的教父,控制了q市绝大部分的地盘,业务涉及毒品、色情、赌博、洗黑钱,什么赚钱就干什么,还在家里包养了两个女明星!”

楚雁寒嘴角扯出一丝冷笑:“他倒懂得享受!”

“q市近十年来连续发生了多起离奇死亡的案例,被害者大多都是漂亮的年轻人,男孩女孩都有,案件最后全都不了了之,属下猜测,应该和这位伯爵以及他的家族有些关联。”

楚雁寒点点头:“他一定是与当地的警方有勾结。”她闷哼了一声,“男孩女孩都有?这些肮脏的黑暗生物全都是一个调调!哼哼,如此行事,看来秘党六大戒律并未放在他的眼中。”

“大人,如您所料,我们失踪的两个手下,的确和这个小家族有关联。”

楚雁寒眉毛跳了跳:“唔……”

“据我的手下反馈回来的情报,他们最后出现的地点是一家酒吧,而那一天,埃克伯爵也刚好在那家酒吧出现过。那酒吧正是他旗下的产业,是他在q市比较重要的一个据点。这件事情就算不是他干的,也应该和他脱不了干系。”

公爵大人面色丝毫不变,声音却骤然转冷:“小小一个伯爵,不但不将秘党戒律放在眼里,甚至胆敢藐视暗黑圣堂的威严!难道是在这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呆久了,忘记了血族戒律的威严和执剑者的残酷?”

公爵大人刻意忽略了,不遵守过秘党六大戒律,不将暗黑圣堂放在眼里的,又何止埃克?威廉姆斯伯爵一个?公爵大人本人,才是这些人中真正的表率和楷模。

只不过,这个小小的伯爵,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得罪以疯狂和冷酷而闻名血族世界的楚雁寒。

有了楚雁寒的表态,爱丽丝立刻知道该怎么办了。她躬身道:“大人,让属下带人去办吧,我会让他为自己的愚蠢付出相应的代价的。”

楚雁寒慵懒地伸个懒腰,挺拔的曲线勾勒出完美的弧度,看得同为女人的爱丽丝都呆了眼。“按照秘党的传统,来到这里这么久,也该去拜会一下尊贵的领主大人了。通知凯特叔叔,让他准备一下。”

“大人,您是大公爵,身份尊贵,这等小事……”

楚雁寒使劲揉了揉凯瑟琳的小脑袋:“我们可爱的小东西似乎厌烦了每天呆在家里的单调生活呢,是时候带她出去见一见世面了!”

q市的东南部,城市近郊,近海之滨,有一处占地足有几平方公里的庞大别墅群——威廉姆斯庄园。这是一处禁地,没人有胆子接近这片产业,因为时常会有荷枪实弹守卫在周围巡梭,手里的武器都是时下最先进的半自动步枪。每到夜晚,还会有大如牛犊训练有素的凶恶獒犬在附近游荡。

这片庄园的主人就是q市的血族领主——埃克?威廉姆斯伯爵。某种意义上讲,控制了整个城市黑道的他,已经成为了这个城市的真正主人。

黑暗世界各大势力都有自己的地盘。血族十三氏族主要的活动范围是欧洲大陆和北美大陆,埃克之所以以区区伯爵之身在异乡之地做到了一个城市的领主之位。最重要的原因是他有一个好爹。

血族虽然是一个亲情淡漠的种族,但入乡随俗,同人类一样,新时代的血族同样讲究拼爹,一个好爹能让他们少奋斗个几百年。

话虽如此,埃克伯爵绝不是一个只懂得仰仗父亲鼻息的笨蛋,能够赶走前任的血族领主,并在q市混得风生水起,成为这个城市的“无冕之王”,他的确有着非同一般的心计和手段。

血族是一个等级森严的种族,极为重视血统。一个好爹就意味着不错的血统,再加上资质非凡,如今他的实力已经摸到了侯爵的门槛。他还不到200岁,这在血族中,已经勉强够得上“天才”二字了。

埃克伯爵最近有点烦。

自从他干掉了领地上出现的两个吸血鬼子爵,便时常有来路不明却又身手矫捷的吸血鬼在自己的庄园附近窥探。吸血鬼敏锐的第六感告诉他,他似乎惹上大麻烦了。

对于吸血鬼来说,杀死自己的同类,并且取食他们心脏部位的“血魄结晶”是最大的忌讳。

血族以鲜血为食,体内充盈着庞大的灵力。子爵以上的血族,会在自己的心脏部位凝结出一粒“血魄结晶”。这小小的一粒结晶,承载了吸血鬼全身的灵力,是血族生命的精华和能力的源泉。

上帝是公平的,他给了血族超人的强大异能和绵长的生命,也给了他们最恶毒的诅咒。这一粒“血魄结晶”,对于所有黑暗世界的生物来说都是异常珍贵的东西,对于血族自身,尤其如此。

只要按照特殊的方法服食炼化了别人的“血魄结晶”,就可以得到那个人至少一半的灵力,这是获取力量最短的途径,对于任何血族来说,都是歇斯底里的诱惑。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很长一段时间内,血族都处于自相残杀的极度混乱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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