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也没差了,反正我也不用叫他了,我又不会说话。
12岁那年,我失去了说话的能力,从此以后,
我再也没有从我的声带发出过一点声响。
因为他。
因为他,全部都是因为他。
因为他我懂的什么叫做渴望,什么叫思念,什么叫重视,
因为他我也尝到了分别的痛苦,
失去了再也无法见面的那种分别的痛苦。
因为他,我失去了声音跟快乐。
声音没有办法回来了,但快乐呢?
我在这里住了下来。
几个月来,他和外公外婆一样,把我当作是外地来的游子,
他们热情地招待我这个其实不是外人的外人,
让我有宾至如归的感觉。
不对,我不是「宾」,我本来就属于这里。
这是我的地方,这是我的家。
也许,我可以找回我的快乐。
我说也许啦。
不想离开了。
每天,我期待他的到来。
我依稀记得当年得我是怎样依恋着他。
七岁的我好爱他。
八岁的我好爱好爱他。
九岁的我好爱好爱好爱他。
十岁的我好爱好爱好爱好爱他。
十一岁的我好爱好爱好爱好爱好爱他。
十二岁的我失去了他。
中略。
现在,二十二岁的我,对他的爱恋依旧,但强度不同。
孩童时期带有崇敬意味的依恋,转化成一种成年男子参杂了
心灵上想要占有和肉体上欲望的爱情。
是爱情吧?
怎么样的感觉才叫做爱情?
别问我,
我不知道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喜欢在这两个字上大作文章,
不知道为什么一堆人喜欢自以为是述说着何谓爱情何不谓,
我说过了,是定义。
我自己定义我这种感觉叫做爱情,对我来说它就是爱情。
谁管得着我谁能够否定我?
我爱他。
我想要抱他。
我抱了他。
在三合院西边厢房的那张古老的红眠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