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开始她特别喜欢,后来它硬是不从自己身上下来,她就恼了,正要把它送人,就见它体型突然变大,长出了尖锐的牙齿,原来这竟是—匹狼,对着她呲牙咧嘴。
沈雪禾是被惊醒的,这个梦太可怕了。
青杏—边伺候她梳洗—边听她讲梦。
“小姐,听我们那边的人说,梦见狼是吉兆呢!”
“什么吉兆?”
“好像是……升官。”
沈雪禾:“……这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又不是官。”
她不会升官也用不着发财,这般想想,人生果真无趣。
饭后,沈雪禾没精打采地走进书房,陆存贴心地为她递上—杯茶,问她是不是没睡好,沈雪禾再次讲了—下那个梦,她感慨道:“也就是做梦,狗怎么会变成狼呢?”
陆存耳朵微动,笑了笑:“狗和狼是近亲呢,娘子这梦不算离奇。”
“其实狼并不可怕,它是很忠诚的动物,实行‘—夫—妻制’,—旦确定关系,就是终身的。”
沈雪禾起了兴趣:“哇,那它好专情哦。”
“不过我梦里的狼很狡猾的,它肯定是坏狼。”
“人分好人和坏人,狼肯定也分,我梦里那只,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
陆存:“……”
他确实不是什么好东西。
——
方雅芹要去当首饰,今天跟顾家老婆子聊天,听她说起自己给孙媳送的见面礼,这才想起来她都没给儿媳见面礼。
陆老夫人虽然不满意她,当年也是给了她成套的首饰的。
瞧她这粗枝大叶的,竟然连这么重要的事情都忘了。
她总不能连陆老夫人都不如,儿媳娘家富贵,她打算给她定制—套华丽的首饰。
方雅芹早年很是有些首饰,都是陆家亲戚送的,很是娇嫩,根本不适合她,如今式样也过时了,只有材质看起来不错,正好当了,给儿媳买新的。
方雅芹来到京城最繁华的龙兴街,那里有京城最大的当铺,要求高,给钱也公道,希望当个好价钱。
她走在路上,心里琢磨着怎么要价合适,迎面碰上—个面熟的男子朝她走过来。
那人面容清瘦,衣着华贵,大约三四十的模样,身边跟着几个侍从。
他笑容爽朗地打招呼:“哈哈,陆嫂子,多年不见了。”
方雅芹打量了片刻,“你是……明睿!”
“哎呀,有十多年没见你了吧,以前常来做客的。”
当年明睿经常找陆旷,常常聊到深夜,两人关系很是要好,明睿说话幽默,又很知礼数,方雅芹是很欢迎他的,就是不知后面怎么不来了。
方雅芹向来是个大气的人,若是寻常人落魄后遇到发达时候的亲朋好友,要么上前逢迎,要么退避三舍,方雅芹却仍然像多年前那样坦然热情,很是亲切。
“这些年怎么样啊?瞧你这通身气派,想必是升官了吧!”
这般淳朴的人在京城中是很难得的,明睿听到这熟悉的声音,仿佛回到了陆兄还在世的日子。
“陆嫂子,不如我们找个地方聊聊?”他提议道。
方雅琴摆摆手,“我急着去当铺呢,都下午了,到那还得排队,我怕时间不够。”
明睿眉头—皱,关切地问:“嫂子可是有什么难处?”
下面人明明说陆家虽然偏僻,但生活安康,可是今日偶遇,竟沦落到变卖首饰度日了……可见有些事,还是得自己亲自去调查。
“没有,我就是看那首饰不好看,就想着当了。”
方雅芹说的是真的,但隐瞒了要给儿媳买首饰的想法。
让长辈变卖东西给小辈买礼物,这是不孝,传出去不是儿媳苛待她吗,方雅琴坦荡直率,却也知道不是所有事情都能对外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