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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福尔摩斯记录(第1页)

第三章

福尔摩斯记录

福尔摩斯系列包括56个短故事和4部短篇小说,全都配有插图。这些故事对于福尔摩斯迷来说就是还原这位侦探大师人生的编年史。大多数读者并不是忠实的福尔摩斯迷,他们只是因为对这个被众人崇拜的人好奇,尝试翻开福尔摩斯的故事来读读。

为什么普通读者已经对主角有所了解,还会继续读下去呢?喜欢读约翰·格里森姆#pageNote#0小说的读者怎么能忍受龟速进展的故事情节和小资产阶级的天真道德信条呢?阿加莎·克里斯蒂#pageNote#1的书迷怎么会不嫌弃福尔摩斯故事的迷案证据不足,破案乏味呢?斯蒂芬·金#pageNote#2的崇拜者怎么会不讶异于居然有读者会觉得《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恐怖呢?夏洛克·福尔摩斯的故事究竟是如何在1891年抓住读者的心,而且至今仍然被大家喜爱呢?

《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收获了广泛好评,但在当时并没有立刻成为畅销书。这两个故事都是出色的廉价惊悚小说,它们将美国西部的荒野和印度的异域风情加入到沉闷都市犯罪故事里,博取读者眼球。

福尔摩斯故事向廉价惊悚小说借鉴:男孩的冒险故事,比如“小偷饶舌查理”#pageNote#3或“弹簧腿杰克”#pageNote#4,后者是超人那样的英雄,可以跳过高墙和低矮的建筑物去追踪罪犯。《伦敦野小子》讲述的是一群衣衫褴褛的阿拉伯流浪男孩白天在沟渠里乞讨,

在市集里偷窃,晚上则过着充满冒险的生活。与柯南·道尔同时代的巴登·鲍威尔创建了童子军,而柯南·道尔与他一样,怜惜这些流浪的孩子身上的潜质,就想让他们学会规矩,好好使用他们的力量。但柯南·道尔只在他的前两部书里写了威金斯和贝克街小分队,还在《驼背人》(1893年)里让流落街头的孤儿辛普森登场。流浪儿童在书里消失可能是因为巴纳多的努力——1892年后流浪儿童就绝迹于街头了——然而也可能是因为柯南·道尔的善良,想到流浪孤儿的生活并不会如此浪漫,所以他就巧妙地弃用了福尔摩斯的秘密间谍小队。

但是,这些流浪儿在福尔摩斯故事的开端出现,加上故事的主要和次要情节都出现在英语世界里缺少法度的地方,柯南·道尔写的就是廉价杂志的冒险小说。福尔摩斯的冒险故事惊险刺激,而英帝国的士兵和沙漠中的探险者又有着别样的经历。柯南·道尔也恰好把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冒险故事写成了新的文学体裁。

《血字的研究》

我们都知道柯南·道尔本来并没打算把福尔摩斯的故事写成系列小说。起初,这只是个单独的故事,角色和情节自成一体。在故事中,主角经历了不小的挑战。福尔摩斯的冒险与美国西部的浪漫故事结合在一起,而西部的故事里则糅合了廉价小说作家内德·邦特林#pageNote#5所写的“水

牛比尔”#pageNote#6的故事,以及布雷特·哈特#pageNote#7描写加利福尼亚矿工艰苦生活的悲天悯人的文字。

1887年的《比顿圣诞年鉴》,登有《血字的研究》

若论角色塑造,小说中的美国人杰弗森·霍普、德雷贝尔、斯坦格森都比夏洛克·福尔摩斯更出彩。想象一下,一个西部探路的先锋变成了一个穿着方头鞋的凶手,伪装成马车夫在伦敦尾随他的追杀对象!再想象一下,一对出差的美国商人竟是叛变的摩门教徒!但狂野西部的人确实也会去往东部,穿着得体,混迹于城市居民中间,就像文质彬彬的唯美主义精英奥斯卡·王尔德也会到西部去,和矿工一起喝威士忌。说英语的人们生活在这两个世界里,他们会有交集。

因此,说华生不可能了解杰弗森·霍普的过往是吹毛求疵。那时候华生还不是固定的叙述人,霍普悲伤的爱情故事都是当事人经历的真事。浪漫而充满英雄情怀的柯南·道尔很喜欢并擅长写作这样的故事。柯南·道尔钟爱英雄,霍普正是个有血有肉的西部悲剧英雄。所以当揭晓他就是在城市中杀人的凶手时,大家就更惊讶了。

一个摩门教家庭的合照,摄于1870年。照片里包括2个妻子、2个仆人和7个孩子

柯南·道尔在故事中设置的悬念,不管背景是美国还是英国,都很有吸引力。摩门教复仇者每晚都潜入一座上了锁并且守卫森严的房

子,在墙上写上约翰·费里尔和他的女儿离死期还剩几天,将紧张的情节推向了极致。摩门教男教徒可娶多个妻子,将她们称为“小母牛”,还强迫女孩成为其众多妻子中的一员。这个西部的冒险故事也是精彩的爱情故事。夏洛克·福尔摩斯要先登场,否则他和伦敦在故事中出现就会让故事显得很平淡了。幸而柯南·道尔把福尔摩斯写得如此精彩,比霍普的故事更经久不衰。

柯南·道尔的故事写得精妙。故事由华生起头,他是个朴实的英国英雄,也是个医生,所以很仁慈。他是个被忠诚的勤务兵所求救的受伤军人,还是个旅行者。但他需要与一个精力旺盛的职业侦探分摊房租。

于是我们见到了夏洛克·福尔摩斯。他身上的一些特质后来被柯南·道尔去除掉了:我们的主角不能一辈子都满手墨渍和酸蚀痕迹,还贴着膏药;他也不能幼稚地向想象中的观众鞠躬来彰显自信;这个观察高手也不能总拿着放大镜满地爬,像只呻吟的狗一样口中念念叨叨,哼哼唧唧。简而言之,最初的福尔摩斯的举止与他高贵的形象并不相符。

但他神秘的职业给前两章制造了悬念。福尔摩斯的知识盲区看起来很愚蠢,他不知道地球绕着太阳转或是月亮绕着地球转,但他的辩解道理非常直白:这些盲区没有给他的工作带来丝毫阻碍,就像我们的工作也不会被我们

的知识盲区影响一样。

当福尔摩斯职业的秘密揭晓时,柯南·道尔巧妙地将自己的职业与其结合在一起,使其既可信又独特。夏洛克·福尔摩斯是这世界上首个顾问侦探,就像顾问医生一样,全科医生在遇到疑难杂症的时候会去咨询他们。但这个机巧是没必要的,因为柯南·道尔的生花妙笔,将福尔摩斯塑造成了出类拔萃的侦探范本。他并不需要在职业头衔上胜过其他同行:他显然是最伟大的。

福尔摩斯的形象通过两方面塑造。首先,福尔摩斯比所有人都聪明,能解决我们和警方都挠头的迷案。在之后的故事里,他的卓尔不群还表现在故事正式开始前一轮快速的推理炫技上。福尔摩斯告诉我们,他的诀窍就是“演绎法”。但柯南·道尔没有向我们展示让福尔摩斯得出结论的证据,于是我们是无法与他匹敌的:书里并未提到有一辆马车在劳里斯顿花园外徘徊,证明与被害人一起在房子里的人就是凶手;我们不知道有脚印,直到福尔摩斯告知我们,他是如何找出凶手的;如果脚印真如福尔摩斯所说,被警察像水牛群一样践踏得不成样子,那他也不可能从脚印里面观察到那么多东西;我们也不知道福尔摩斯给克利夫兰的警察发了电报,询问到了被害者德雷贝尔的死敌是杰弗森·霍普。所以当福尔摩斯说出凶手姓名的时候我们难以置信。

在知道凶手是谁后,我们会觉得愤愤不平,想要与福尔摩斯的智力一较高下。

1933年的电影《血字的研究》的剧照,主演是雷金纳德·欧文

但我们这些普通人又怎么能和这样一个绝顶聪明的人比肩呢?他在科学发现上有所建树,会用小提琴拉门德尔松的曲子,哼唱诺尔曼·聂鲁达演奏的肖邦作品。当他停下手头的查案工作去买一本古书时,他怀疑书的所有者怀特#pageNote#8,其思路就连我们这些平常人也能理解。他是个万事通,对使用可卡因也胸有成竹——也许柯南·道尔本人也尝试过。福尔摩斯并不是因为侦探技术超群而成为侦探角色的范本,让他胜出的是角色形象的塑造——他就是普通人想象中的住在公寓里的天才单身汉。

《四签名》

夏洛克·福尔摩斯从壁炉台的角上取下一瓶药水,又从一只整洁的羊皮匣里取出皮下注射器。他用白皙、强健的长手指装好了纤细的针头,挽起了左臂的衬衫袖口。接着,他对着自己肌肉发达的胳膊凝神沉思,上面布满了密密麻麻的针孔。

这用今天的眼光看简直不可思议,主角竟然静脉注射可卡因。这并不是第一次,也不是科学或是侦探实验。这种习惯让他的前臂针孔密布,对他来说是一种娱乐。福尔摩斯身上具有沃勒式的天才与傲慢,他蔑视传统的资产阶级和他们不敢释放天性的谨小慎微。

福尔摩

斯不只是一个目光狭隘而特立独行的天才,他身上的功利主义也悄悄褪去。一个从没听说过卡莱尔#pageNote#9的人,现在能在说到他的同时提及他的瑞士前辈里希特(Richter)了。一个全然不在意地球是绕着太阳还是月球转的人,现在能够推荐理性主义者温伍德·瑞德抨击制度化宗教的作品了。这位顾问侦探的知识面不知不觉扩大了,因为他必须要比所接触到的人高明。但案件已不再寻常,不再仅仅因为遇害者曾经是摩门教徒才显得独特。伦敦本身就是个浪漫奇妙的地方,只有一条腿的水手爬上房顶,他的赤脚同伙身材如孩童,使用吹管做武器。而华生会给故事增添爱情元素。

华生给了我们踏实的感觉,但其他角色则要比伦敦现实生活中的人要戏剧化得多。塞笛厄斯·肖尔托有点像傅满洲#pageNote#10,他居住的布里克斯顿很寒酸,但他的宅邸里有很多充满异国情调的房间。他品位高雅,拥有萨尔瓦多·罗萨#pageNote#11一幅真伪难辨的画,还有他喜欢的现代派法国艺术家柯罗#pageNote#12和布格罗#pageNote#13的画作。柯南·道尔的品位存疑,他会将前者画的美景和后者黏腻的性感画面随意联系在一起。

淳朴的华生遇见玛丽·摩斯坦小姐后心中爱意千回百转,不能自拔,而她也有所回应。但在现实中她寻求福尔摩斯帮助的案子在由苏格兰场查办时,并不会与德国社会主义团体联系起

来。摩斯坦小姐说自己收到了匿名人寄来的价值不菲的珍珠,父亲在十年前神秘失踪了。她收到一封奇怪的信,然后亨利·欧文熟悉的兰心剧院的“第三根柱子”成了大家熟悉的场景。真实与虚构美妙地融为一体,查案当晚伦敦雾气迷蒙,柯南·道尔让现实中的地点笼罩上了浓浓的戏剧色彩。

那是9月的一个傍晚,还不到7点钟,天色已经变得昏暗,整个城市笼罩在浓浓的迷雾之中。令人压抑的团团黑云低悬在街道上空。河滨马路两边的路灯黯淡不清,斑斑点点,将微弱的光线投射到满是泥浆的人行道上。淡淡的黄光从商店的橱窗里射出来,穿过迷茫的雾气,摇曳不定地照在拥挤的大街上。朦胧摇曳的灯光照射在川流不息的行人脸上,有的忧愁憔悴,有的欢天喜地,在我看来,显得有些荒诞和怪异。

“……9月的一个傍晚……”这个有失准确的表达首先证明柯南·道尔的马虎大意。他在前两章里告诉大家摩斯坦小姐早上收到的信上盖的邮戳是7月7日。

书里面的“侦探”元素很明显是浪漫的装饰。福尔摩斯在第一章就展示了贝尔的推理魔术。福尔摩斯从华生的怀表上观察到的信息,就像塞笛厄斯·肖尔托家墙上的画一样,这与主线情节关联度不高。

如果我们抱怨柯南·道尔把布格罗和高罗特的画作放在一起,那我们就太迂腐了。

作者也是平凡人,他只是要直白地告诉我们这些平凡的读者:“这个家伙很富有,品位也甚是高雅呢。”同样的,如果我们抱怨福尔摩斯炫耀“侦探魔法”对故事进程无足轻重,那么我们也是太迂腐了。

但推理炫技确实对情节没有太大作用,追踪凶手的活儿大部分是小狗托比做的。我们喜欢看乘船顺着伦敦泰晤士河追赶一个安达曼岛民的惊险刺激,此外还有斯莫尔讲述异域杀手和藏匿的宝藏。与《血字的研究》一样,《四签名》现在看来算不得侦探故事。它不像《罗杰疑案》#pageNote#14里给出了判断凶手的证据,也不像《五条红鲱鱼》#pageNote#15里暗示了六个嫌疑人中谁是真正的凶手。《四签名》只是一个侦探味不浓的冒险故事,这样的写作模式贯穿了所有福尔摩斯长篇故事。无论是《四签名》和《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这样背景主要是英国本土的故事,还是《血字的研究》和《恐怖谷》这样主要由其他角色讲述的发生在海外的故事,遵循的都是这个套路。

不过,柯南·道尔自己确实应该严谨一些。我们可以忽视威金斯在阿富汗战争结束后到1888年间年岁都没长过,也可以原谅福尔摩斯在两本书里性格出现了变化,但书中主角严肃地告诉我们一定要注意观察,于是我们就想让作者注意,乔纳森·斯莫尔在逃出安达曼岛#pageNote#16罪犯营前的几年,就已经

在英国目睹了塞巴斯蒂安·肖尔托的死亡。柯南·道尔并未因这样的疏忽受到责难,因为紧张的冒险故事讲求节奏紧凑。然而福尔摩斯走红后,他的“演绎法”使得读者去细看他的故事,寻找字里行间屡屡出现的纰漏。

《福尔摩斯冒险史》

1891年7月到1892年6月,《海滨杂志》刊登了《冒险史》的12个故事。柯南·道尔在短篇故事中充分发挥了自己的才华,每个故事聚焦一个主题,文字清晰流畅,自然风光、城市景观以及人物描写生动。短篇小说不需要情情爱爱,柯南·道尔在开头保证了福尔摩斯冷静的头脑是不会被情爱所影响的。即使他对于艾琳·艾德勒那种无关乎男女之情的欣赏难以解释。艾德勒虽然怀疑福尔摩斯做了伪装,但毕竟还是掉进了他的陷阱,后来仓皇逃走了。

但柯南·道尔用这系列的故事赋予了高傲的福尔摩斯已经习以为常的地位。福尔摩斯击败了杜宾和勒科克,柯南·道尔抢过了侦探小说之王的宝座,甚至他想走下王座也不能够顺利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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