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我最多也就能将飞剑控制在十米之内,再远的话,就很难控制了。”孙云浩心中暗自思量着,自从拿到斩仙剑后,他就已经修炼了很多遍了,现在终于可以用神念来控制飞剑了。
他又试了一次,试了试匕首在失控前的距离,以及如何在近处灵活地飞行。
约么半个钟头之后,孙云浩停下了手中的动作,一股淡淡的香气,从泥土中散发出来。
烤兔被他吃得差不多时候,他拿起一片半米见方的香蕉叶子,用了一个“化雨术”,顿时,一颗颗细小的水滴从他的掌心凝聚而成,像是一场淅淅沥沥的小雨,很快,香蕉叶子上就布满了清凉可口的水滴。
“真甜!”
孙云浩美滋滋的灌了一大口水,然后心满意足的跳上了一棵大树的树枝,然后轻而易举的爬上了大树的顶端,找了一个比较舒服的地方睡觉。
也许是太累了,孙云浩很快就睡着了。
梦境中,他时而在地球上,时而在修炼;有时他还在和一群同学上课,有时他又和一群孩童在学‘法术’,那一道道华丽而强大的威力让他看的如痴如醉。
一瞬间,他仿佛又回到了“小时候”,孙馨儿天天缠着他,让他给她讲故事。
突然,一声野兽般的咆哮声在林间回荡,将孙云浩从沉睡中唤醒。
孙云浩连忙站了起来,转头看向了声音传来的方向,只见一只浑身长满了黑白相间的巨兽,正缓
缓地向这边走来。
孙云浩将体内灵力往双目中狂注而入,再施展灵目术,凝神细看了半晌后,才发现这只是一只普通的凶兽,身上并无任何灵力波动。
孙云浩心中一喜,便静静的站在树梢上,等待着这头凶兽的靠近。如果不出意外,这家伙应该是被刚刚烤了一半的兔子的味道给吸引来的。
当这只巨兽离孙云浩还有七八百米的时候,孙云浩终于看清了这只巨兽的真面目,不由倒抽了一口凉气。
这头巨兽,足有三米多长,浑身上下都是白色的毛发,上面有着一道道黑色的条纹,看起来和地球上一种已经绝迹的珍稀动物——白虎有些相似。
“好家伙。”
孙云浩看到这一幕,顿时大喜过望。在他的记忆中,白虎有着特别的含义,据说能够猎杀到或者见过它的人,都是非常厉害的人物。
自己才出来一天,就有了这样的好征兆,这是不是代表着自己以后会有好运?
孙云浩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想法,完全是仗着自己是个修士。若是一般人见了,恐怕早就双腿发软了,根本不会将其当成什么好事了。
那头可怜的白虎,似乎并没有发现孙云浩,依旧一步一步的朝着那股香味传来的方向走去。
突然,一道蓝色的光芒从松树上射出,一柄数寸大小的匕首,直接射向了白虎,瞬间出现在了它的身边。
这只白虎别看身形庞大,但速度却是极快,一个
跳跃,就从那蓝色光芒旁边闪过,然后长长的尾巴一甩,就朝着那蓝色光芒抽去。
这条如钢铁一般的尾巴一甩,就算是一棵巴掌大的大树也会被抽得粉碎。
但光柱却轻而易举的将虎尾一分为二,并一个盘旋后,直奔巨虎腹部激射而去。白虎,根本来不及躲闪。
一声凄厉的惨叫,柏虎的身体就被蓝光一划而过,直接被划出了一道巨大的口子,当场毙命,鲜血和内脏洒了一地。
第一次交手,“斩仙剑”就以压倒性的胜利告终,被孙云浩欢天喜地的收了回来。
孙云浩继续操控着斩仙剑,小心翼翼的将那白虎的皮毛,一寸寸的削了下来。
这种精妙的操控,对他的神识消耗极大,当他将虎皮全部取下后,孙云浩只觉得头晕目眩,这是因为他的神识消耗太大的缘故。
他这才把斩仙剑收了,连那张虎皮都没来得及收拾,就重新回到了那棵青松之上,继续睡觉去了。
孙云浩这一觉,一直睡到次日日上三竿。深吸一口气,只觉得自己的精神又恢复了几分。
他才把那张身旁白色的虎皮卷起来,往背后一放,就朝着密林深处走去。
一路上,孙云浩并没有遇到什么珍稀的动物,也没有遇到什么会吐出火焰和冰霜的怪物。
他靠着修士比普通人强的身体,三天两头不眠不休的赶路,足足过了十多天,他才从南华山脉中走了出来。
孙云浩在山下碰到了
一个六七十岁的老樵夫,脸上布满了褶子,向他辨认了一下方位,便马不停蹄的赶往了此行的第一站——轩辕城。而这里,则是距离孙家居住的“南华山”大峡谷最近的一座凡人小城。
“保利当”是城中最大的当铺,坐落在轩辕城最为繁华,人来人往的长安街。
店铺门口,常年有六个彪形大汉把守,显然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进入的。
“李六指”,就是这个店的老板,由于他的右手长着六个指头,所以大家都叫他“李六指”。
他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就一直在这家店里打杂,到现在也有三十多年了,如今已经是这家店的大掌柜,每日只需要向老板报告,接待顾客,根本不需要他自己动手。
“六指”这个名字,如今在轩辕城中已经没什么人敢叫了,只要不是什么大名鼎鼎的大人物,见了他也得客客气气的喊一句“六爷”。
“保利当”的掌柜刘三,最近回乡结婚去了,因为没有足够的人手,所以“六爷”只能自己留在店里。
因为是早上,店里的客人并不多,“六爷”躺在一张舒服的藤椅上,翘着二郎腿,嘴里还哼着歌。然后,“六爷”又想起了自己的四个侍妾的声音、身材,以及她们身上淡淡的幽香,很快,李六指就睡着了。
“有人在吗?我要典当!”
就在这时,一个清脆的男声打断了李六指的睡眠。他缓缓睁开眼睛,只见
柜台上站着一个相貌英俊的少年,这少年比他还高了一个头,但身上穿着一件黄色的长袍,有些地方已经破了,一看就是个乡巴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