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尔文笑着自嘲:
“呵呵,我可是个小傻瓜啊,把自己的糗事都说出来了,让你见笑!”
丁尔文是个个子不算高的南方人,但也有南方人精明和英俊潇洒。夜校第一天开课,他踏入课堂,他的西装革履与周围轻松的氛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就像一幅画中突兀的色彩。他眼神深邃,面容冷峻,流露出不凡的气质。
在各式各样的同学中,那个叫小乔的女生吸引了他的目光。她穿着一件淡雅的连衣裙,长披肩,清秀的五官和雪白的肌肤在灯光下显得异常醒目,在人群中,她仿佛一朵静静绽放的百合花。
小乔,这个让丁尔文心动不已的女孩儿,不仅长得漂亮,而且英文也讲得非常流利。不过她的来历对丁尔文来说一直是个谜。
在夜校组织的一次周末舞会上,丁尔文踏进礼堂时,小乔正站在窗边,灯光洒在她的脸上,看起来就像一幅美丽的油画。丁尔文被她的美丽和优雅气质深深地吸引住了,径直向她走去。
丁尔文轻声问道:
“可以请你跳支舞吗?”
她看了看丁尔文,微笑着点了点头。
他们慢慢地跳着,彼此间似乎有着无尽的默契。
从那一刻起,丁尔文就深深地爱上了她。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丁尔文尽可能地多与她接触,但小乔却与他始终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丁尔文知道必须更加努力才能走进她的内心世界。
于是,丁尔文决定利用“夜大”的机会接近她。丁尔文不仅认真听讲,还积极回答问题,甚至常常故意制造一些小插曲来吸引她的注意。要陪彼得去游广州,丁尔文还特意邀请了小乔,没想到她居然会答应。只是,后来彼得的不安分,才惹恼了她。
丁尔文暗想,是不是应该感谢彼得的不安分,他们才有机会坐在“starrynights”喝咖啡。
刚才,他鼓起勇气邀请她进来聊天,虽然彼此间仍然有些拘谨,但他已经能够感受到小乔的亲切和善良。
这时,小乔拉长了声调,声音中隐含着柔昵,道歉道:
“我刚才讪笑你的糗事,太不应该了,太没礼貌了!希望没伤着你!”
丁尔文带着玩笑的口吻对小乔说:
“无名氏说:‘不爱说话的傻瓜三年没人知道,多嘴的小傻瓜三分钟就露了馅’,说的就是我这种傻瓜!”
他现她并不是想象中的那般冷漠。
小乔一脸茫然,她不断上下端详着他:
“无名氏?是谁?”
丁尔文解释:
“我的一个作家偶像。”
小乔有点惊讶:
“偶像?没有名字的偶像?还是作家呢?”
丁尔文的脸上有了严肃的表情,说:
“他很有名!以后有机会我再跟你详细说吧!”
说到作家,小乔突然开口说道:
“你知道吗?我曾经也有梦想。”
丁尔文好奇地问道:
“什么梦想?”
她回答:
“我曾经梦想成为一名作家,但后来因为一些原因放弃了。”
丁尔文有些惊讶,没想到小乔竟然有着这样的梦想。丁尔文想,或许这正是他们之间的共同兴趣点。于是,丁尔文鼓励她可以再次拾起这个梦想:
“如果你写出东西,我愿意成为你的第一个读者。”
小乔轻轻双手一合,她那双晶莹的黑眼睛充满了感激:
“嘻,真的吗?谢谢你对我的鼓励!”
读“夜大”就是这样的,大家都是用业余时间来混个文凭。上课来,下课走,彼此很不容易交心。
丁尔文以前并未有太多机会与她交集,难得今晚坐在一起,他渴望能站在高处,像鸟儿一样俯瞰小乔的世界,一览无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