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雀桥下的一家豆花儿铺子,已经开了三十多年。
从老一辈子就做起,就像那棵枣树,已经是根深蒂固。那对老夫妻走后,留下一个儿子叫张盛。
张盛随他娘,眼睛不好。
刚生下来的时候其实还是看得见的,小的时候没有一点问题。可等长大后,才现眼睛也带了病。
眼睛越来越差,从之前看不见远地方的人,到后面看不清路,直到现在的一点都看不见。
看了大夫也不管用,吃不起药,眼睛瞎了就瞎了。
后来,他也找了个瘸腿的女人当媳妇。好人家的姑娘找不到,瘸不瘸腿没关系,只要人家不嫌弃他是个瞎子,就能过一辈子。
两口子送完爹娘继续支起豆花摊。
这几日,人人都知晓这张瞎子走了运,有人要帮他治眼睛。
云水间
沈清云刚回来,小二的瞧见她就挤出一丝笑“公子,您总算是回来了。今日也是喂了两次,一次牛肉羹,一次喂了五六个上好青虾。”
“多谢你。”
沈清云这几日经常出去,顾不上千金,她便每日给些银两让小二帮她照看猫。
十三四岁的孩子,正是喜爱这些猫猫狗狗的时候,小孩上心的紧,每日主动喂饭喂水,顿顿不拉。
才几日,千金瞧着就像是胖了许多。
“不不用。”小孩连忙挥了挥手,“您还给了我银子呢,这都是小的敢做的,哪里需要谢”
他说着,眼神又偷偷的去沈清云。
这位沈公子在这儿一连住了快十来日,前两日瞧着低沉的很,就像是生了病,每日里提不出一点的精神气来。
这段时日瞧着好多了,面上也有了笑。
他一边摸着头,一边红了脸。沈公子生的可当真儿好看啊,白皙消瘦,他从未见过这么好看的人。
眉目精致的比女子还好看,却又比女子多了几分坚韧感。
他不知道如何形容这种感觉,只觉得沈少爷的身段像是院子里的翠竹,瞧着就赏心悦目,总之是让人挪不开眼。
沈清云回了屋子,千金瞧见是她,立马跳到她怀中。
她这几日经常出去,没什么时间陪它。千金早就不满了,在她怀中咕噜咕噜的撒娇。
沈清云只能抱着它看医书。
她决定先不去扬州,她想留在京都把张盛的眼睛治好。张盛的眼睛虽是困难些,但不算是没有机会,毕竟他不是天生下来就瞎。
之前也治过,只不过后来吃不起药这才放弃了。这些所谓的治不好的病,归根结底都是因为穷。
屋子里只剩下,千金在她怀中睡的打呼噜。
屋内的烛火燃了整整一个晚上。
冷风萧瑟,自入冬之后一日比一日冷。水云间的榕树下,停着一辆马车。
漆黑的夜里,石墨青的马车好像要融入夜色中。
赵禄坐在外面双手搓了搓,偏过头往身后看了眼“世子”
车厢中,姜玉堂的眉心飞的拧了拧,抬起手,揉了揉太阳穴。他刚从宴席上下来,身上还带着一丝酒气。
月白色的锦衣长袍融在月色中,浑身透着一股慵懒。过了好一会儿,才懒洋洋的掀开眼帘。
宿醉后的喉咙里有些沙哑,他嗯了一声。
“世子。”最近天气越来越冷,寒风刮的人几乎受不住,赵禄开口的时候声音都带着几分颤抖“我们在这儿看了一个时辰了,估摸着待会要下雨”还是快些回去吧。
赵禄不知道世子爷在这儿瞧什么,马车停在表少爷住的隔楼下,从这儿往上看,除了灯火什么都看不见。
这光瞧也没用啊,表少爷又不跟他回去。
赵禄拿着马鞭冷的颤抖,车厢内,姜玉堂揉着疼的脑袋,渐渐地闭上眼睛。
瞧见这样,赵禄就不敢再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