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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蒙古獒大战黑狼王(第2页)

人们常说打不烂狗头,其实狼头比狗头更坚固,狼的脖颈短粗,粗糙有力,且有坚硬的狼毫防护,普通的狗掐狼脖子,有战斗经验的好狗咬狼的棒槌和麻杆腿。

棒槌说的是公货的活儿,猎人也都称兽的那活儿为棒槌。

但棒槌是公货的命脉,哪那么容易被叨到?

狼和牧羊犬之间斗了几千年,彼此知根知底。

关键时刻,狗威给黑色蒙古獒增势了。

草原狼出一声尖叫,松开咬在嘴里的狗威,扭头去掏哈丹巴特尔的棒槌。

哈丹巴特尔虽然体型庞大,反应却很机敏,和狼战斗过多次,经验丰富,它强壮有力的脖颈拽着大狼的前腿上扬,硬把大狼的上半身掀起,猛砸在地面上,一狼一狗瞬间翻滚着扭打在一起,血沫飞崩!

蒙古獒多为黑色,也有少量棕黑色,尾尖,胸前和爪子的颜色各异,它们毛浓密如狮,体大凶猛,吠叫低沉有力,进攻时悄无声息,外号“老闷”,是和草原狼斗狠的好手。

无论棕黑色还是黑色獒,眉上都有一对黄色对称斑块,这是它们的标志。

人就是狗的胆。

图卡铁钼尔家养了五条狗,一条兴安岭黄狗司职警戒,两条凶猛的蒙古獒和一条呼伦贝尔牧羊犬专职和狼搏斗,还一只呼伦贝尔小犬刚一岁多,虽然体型不小,但力量不足,目前还没有和狼交过手。

另一只白尾尖蒙古獒岱森达日,是黑色蒙古獒哈丹巴特尔的兄弟,哥俩的体型几乎一般大,也是个老闷,平时看上去老老实实像个傻子,但只要是看见它缺了小半个耳朵,就知道它有多凶了,每次见到蒙古狼就跟打鸡血似的不要主人吆喝,直接开干。

王一猛嫌哈丹巴特尔的名字太长难记,索性就叫它刀疤,叫它的兄弟岱森达日为半耳。

“刀疤,好狗!啜啜啜。。。。。。半耳,好狗。。。。。。啜啜啜。。。。。。”

王一猛大声给大狗们助威。

獒和狼是世仇,在体型和力量上獒占据上风,但在凶残和灵敏度上稍逊,双方每一次碰撞都是灵与肉,血与骨之间的对话。

这几条牧羊犬都是训练过的,都是咬死口的主儿,而且专咬要害,咬住了就死不松口,专咬狼柔软的腹部和麻杆前腿,好狗不会上来就锁狼的喉咙,野生狼的喉咙岂是想锁就锁的?

蒙古人选狗训狗时选咬死口的狗,这种狗性子都彪悍、狠,不怵狼,那种掐架时乱咬一通,不能给对手造成实质伤害的狗,平时看家护院吓吓人还行,遇见狼瞬间就尿。

都说狼背是豆腐,那是说狼背怕被硬棍夯。

狗和狼打斗时,狗牙对狼背很难造成一击致命的伤害,狗咬狼背,就等于把自己最柔软的腹部敞开给狼。

狗没有猛兽的咬合力,它们有自知之明不咬狼背,狼的脊背上有条硬鬃保护,狗牙无法咬穿脊柱,狼一拧身就能摆脱并反撕狗的腹部,一打一个准。

掏菊门不是非洲二哥的专利,狼摘痔疮的手段也是祖传,胎生就会。

半耳岱森达日就像一头为战而生的雄狮,缺少了半只耳朵让它看上三分匪气,七分强悍,上嘴唇皮毛提起,龇出獠牙,气势汹汹的朝一匹狼冲撞去。

大狼尾巴下垂如棒,护住栾泡,短粗的脖子上鬃毫炸起,祭出獠牙,三角眼凶光毕现,后腿站立,前爪和大獒前爪蹬挠,互相撕咬,出低沉吼声,一个誓死捍卫,一个誓要嗜血,被扯掉的狗毛和狼毫随着雪花飞舞,转瞬间双方都见血了。

“岱钦!”王一猛大吼那只拥有虎斑色的呼伦贝尔牧羊犬,手电筒朝那匹黑金色头狼一指。

他知道这群狗里除了虎妞,就岱钦可战黑金狼王。

岱钦是五条狗的头狗,体型和体重都和虎妞差不多,见主人把最强的敌人交给自己,它高兴的大吼一声,直扑黑金狼王。

头狗岱钦号称战将,和狼交手不下十次,脸上纵横交错布满白色的疤痕,一眼就分辨出那条黑金色头狼非另外几条狗能敌。

黑金狼王大口吞咽血淋淋的羊肉,见岱钦扑来,它侧身避开一跃而起,反咬岱钦最柔软的腹部,獠牙狰狞,别说是狗的腹部,就是牛的腹部也能被它一下撕开。

黑金狼王毕竟是野生,战斗经验丰富,它不掐钦岱的脖子,反掏腹部,瞬间转守为攻。

岱钦一击不中,反被黑金狼王避开转守为攻,它的身体在雪地上犹如足球运动员般前滑,在雪地上犁出一条深沟,护住脆弱的腹部,腰部力身体拧成弓状,张开粗壮的大口,扭头硬接黑金狼王咬来的巨口。

“咔!”

八只犬牙碰撞,出獠牙对獠牙的清脆撞击声,接下来一狗一狼都不吭声地掐住对方的大嘴在雪地上玩命翻滚、滚转撕咬,顿时雪地上血迹斑斑,毛飞舞。

双方刚一对口护咬,王一猛就看出岱钦久战必败。

黑金狼王太凶,战斗经验丰富,轻而易举就逼迫钦岱跟它对口,它的体形比钦岱稍大,咬合力更强,只是由于饥饿显瘦,如果让它吃饱喝足,未怀孕前的虎妞都未必能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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