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书涯等人将三名“拉撒路”黑市组织的成员尸体交给了耿炳文。
耿炳文命令下属将这三人的头颅砍下,插在宣武门外的菜市口的木桩子上,示众三日。
菜市口,平日里人流熙攘,各种小贩叫卖声不绝于耳,但今日却格外安静。
人们纷纷驻足,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有胆大的孩童想凑过去悄悄,却被父母拉住,不许靠近那三根血淋淋的木桩。
鲜血顺着木桩缓缓滴落,染红了木桩下的泥土,空气中弥漫着一股令人作呕的腥味。
作为一个接受了九年义务教育的现代人,宁书涯很不喜欢这种腥的处理方式,他也尝试了反对。
“王懂虽然只是个地产大亨,没有一官半职,但他与许多官员交往甚密。”
“虽然想刺杀他的人很多,但王懂重金聘请了大量打手,所以从来没有人成功过。”
“这次是第一次有人用鸟铳行刺,几乎行刺成功。王懂大怒。”
“我们必须给他一个交代。”
这是耿炳文给自己的答复。
宁书涯沉默不语,眼神中闪过一丝疲惫。
“要是自己修真有成,管你王懂也好,乔懂也罢,自己不喜欢的事情,没人敢逼自己去做。”宁书涯默默地想着。
但他也明白,和平是建立在力量的基础之上。没有力量的和平主义者,只会被人视作软弱无能。
“以前觉得‘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偏不喜欢’这样的句子很爽气,可是现在才知道,普通人哪有什么资格谈自己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宁书涯在心底叹道。
“自己当年为了攒钱买房,做着一份谈不上多喜欢的工作。可能再过几年,被家人催着,和一位谈不上多爱的女孩儿结婚。”
“现在自己的无可奈何,和那时候的碌碌无为,又有什么区别呢?”
宁书涯抬头望向灰蒙蒙的天空,转身离开了菜市口。
此时此刻,他心中不禁想到了王凌云。
这个家伙虽然自大得让人讨厌,但在我行我素这点上还是让人钦佩的。
宁书涯记得,自己曾经有个叫朱南山的女同学,嘴上说喜欢幽默的男生,最后还是被高冷男神迷得不要不要。
要是她见到了王凌云,怕是都要挪不动道了。
“嘿,当然了,这个南山同学更可能是迷上了凌云兄那雄性荷尔蒙爆棚的英武之气。”宁书涯在心里腹诽道。
至于对“拉撒路”的进一步调查,宁书涯暂时抽不出空来。
二炮草创,很多事情还需要他去处理。
“一个营去打三个人,己方竟然还有人受伤,必须好好复盘。”
“我手底下的兵,不应该嚣张地大喊,‘敌人非但不投降还胆敢向我还击!’吗?”
宁书涯打算召集所有的团长和营长,一起好好反省此次行动的得失,别搞得打个富裕仗都打不利索。
……
从南京城送来的回信终于到了。
老流程,宁书涯先检查封泥,字迹和暗号。
回信是李时珍写的。
“下次得分别搞一份李时珍和戚继光的手抄本,不然都没有比对他们的字迹。”宁书涯喃喃自语道。
信不长,简明扼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