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活是枯燥的,也是生动有趣的,除了繁重的学业外,还开展了各种社团。
其中诗歌潮就此诞生,这成为了许多知识青年勇敢表达自我、青春、爱情、爱国的方式之一。
这对于南初而言,这些都是新奇的,是未知的,过去的她一心想做个贤妻良母。
后来脑子里只有赚钱活下去,让自己不用寄人篱下,直到现在才明白,人生还可以是丰富多彩的。
除了浪漫主义的诗歌外,还有小说、相声、音乐、舞蹈……这是很多普通人未接触的东西。
想要真正融入大学生活,除了学习外,还得懂得现在年轻人所接受的新文化内容。
从歌舞厅可以看出,她的思想是保守的,无法快接受新事物,就无法和同学有共同的话题。
课间时间,广播响起。
南初的课桌上,放了几本课外书,都是现在最流行的小说,其中作者有金庸、琼瑶等。
她翻开小说的第一页,第一句话还没有看完,广播员好听的声音响彻整个校园。
“各位同学,大家好。”
“我们收到一封来自边境战士的信,他说,他和他的妻子分开很久,甚是想念。”
“希望我们帮忙,给大一新生南初同学念一诗,这诗的名字叫《致橡树》。”
听到自己的名字,南初瞳孔剧烈收缩,似不敢相信一般,呼吸一窒,猛地抬头。
她不知,京大有几个大一新生叫南初,但有个声音很强烈的告诉她,想念她的肯定是陆霄骁。
喧闹的教室,突然安静。
大家的目光落在她身上,她恍惚的站起身,清楚的听见,“我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
那声音坚定而又感情,“我们共享雾霭、流岚、虹霓。仿佛永远分离,却又终身相依。”
南初捂嘴,快要窒息。
这诗她有听同学讨论过,其中的含义她自然也明白,他在大声地告诉她,他爱她。
这诗念完,广播里出滋滋的噪音,就好像一场梦,他从未出现,感觉很不真实。
有种狂欢后的空虚,像是离开水的鱼儿要溺死在其中,可下一秒她瞪大了眼睛。
“南初。”
“我爱你。”
八十年代的爱情是含蓄的,也是热烈的,他如此的直白,让所有同学开始沸腾。
他说,“不管生什么事情,我都在你身边,不要害怕,勇敢向前,你是最棒的!”
陆霄骁!
是陆霄骁的声音!
他居然当着全校师生向她告白!
这天是蓝的,这云是白的,这胸腔里的心脏,是为他的深情告白而剧烈跳动。
这场突如其来的浪漫铭心刻骨,比盛大的婚礼还要耀眼,她深陷其中再也不愿醒来。
“大家快看!”
“外面有兵哥!”
“长得好帅啊!”
随着一声惊呼,南初推开了窗户,她一眼看见了他站在楼下,笑着对她挥手。
她是激动的,是兴奋的,是开心的,是幸福的,是疯狂的,是语无伦次的。
不是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