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霄骁。”
“离婚吧。”
“我嫁给你。”
昏暗的走廊,呢喃低语。
南初影子融入黑暗之中,时光荏苒,这熟悉的场面,将她带到二人初识之时。
她也是这般,求他。
陆霄骁是个好人,不否认。
面对心心念的白月光,面对救了自己二次命的救命恩人,他应该不会拒绝吧。
时温妍真的很漂亮、很可爱、很有灵气,就像十七八岁的少女,对未来、对爱情都充满了期待。
这样的姑娘,谁不喜欢?
不像南初一般,被社会这个大熔炉磨平棱角,像秋日的落叶,枯黄了,死气沉沉。
随风掉落,由不得自己。
可能会落入下大雨积起的小水坑里,湿透全身,烂在其中,成为土地的养分。
可能会落入臭水沟中,在黑暗里与蛇虫鼠蚁为伍,不见天日,变臭变烂变的恶心。
可能会被一个学生捡起来,夹在书本里,成为一张书签,上面写着对青春的诗歌。
这就是为何有人常说,找对象不要找原身家庭不好的,因为这些人多多少少有病。
这种病的名字有很多,总结下来叫缺爱、没有安全感、为别人考虑、知道不属于自己便轻易放弃……
“你喝醉了。”陆霄骁声音低沉像哄孩子一般温柔,他扶着时温妍进入了其中的包间。
那扇门轻轻合上,隔绝了所有人的视线,最愤怒的是丁文奎,他撸起袖子就要干。
嘴里还嚷嚷着,“嫂子,你站在这里等着,我现在就进去把人给你揪出来。”
“不用了。”南初伸手,拉住了他的袖子,“我突然想看长城,你能陪我去吗?不行也没关系。”
“啊?”丁文奎懵逼。
大晚上看长城,没病吧。
但南初已经转身,大步流星的朝着后门走去,伸出右手对他说道,“车钥匙给我。”
“哦,好~”
丁文奎有病,跟着去了。
他摸了摸自己的裤包,老老实实的交出车钥匙,一步三回头,心里喊着骁哥你快出来啊,可那扇门没有打开。
南初上了驾驶座位,熟练的插入钥匙启动了车子,丁文奎小跑过去,刚坐上副驾驶。
她将油门慢慢踩到底,车子不受控制的猛冲出去,窗外风景一闪而过,寒风从未关的窗户吹了进来。
突如其来的度吓的丁文奎啊啊大叫,他没有系安全带,只能死死的抓着能抓的地方。
“嫂子,开车慢点啊,我怕!”他张口大声喊着,可风灌进他嘴里,呛的他直咳嗽。
大晚上,看屁的长城,乌漆嘛黑能看到啥嘛,丁文奎打开车门,弯腰狂吐,脸色苍白。
“还好吗?”南初问。
丁文奎咬着牙,流着两行清泪勉强维持着笑说道,“只要嫂子你能开心,我就很好。”
“噗呲”一声,南初笑了。
可笑着笑着就笑不出来了,“对不起啊,我不知道你晕车,下次……下次应该不会了。”
她看着远方,呢喃道。
丁文奎心跳慢了一拍,很爷们的说道,“我说嫂子,我天天开车的人怎么可能晕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