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家养小精灵送上的viennese,voldeort撇了撇嘴角,尤其看到那散发着甜腻气息的奶油时,那表情完全可以称的上是厌恶了。我打赌他在这一刻脑海中出现dubledore的样子。
‘这个狡猾阴险又偏激的男人,这副表情还真是可爱,看来这杯viennese以后会经常出现哦。’离陨被杯子挡住的小脸笑得十分之狡黠。
喝着viennese,听着voldeort嘴里不断吐出的单词,离陨又一次深刻的认识到这个男人的自大不是没有根据的。整整一个上午,离陨完全沉浸在了voldeort为他所营造的魔法殿堂里。完全抛开课本,voldeort想到哪就讲到哪,丝毫不曾为哪一个知识点皱过眉,用行云流水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
而voldeort也再一次确认了他昨晚那个决定的正确性,虽然离陨爱懒床、有点迷糊、挑食、任性,但是不管怎么说,他的学习能力无疑和他的血脉一样强大。而且,他对力量的追求,呵呵,也完全符合斯莱特林的标准。‘voldeort非常满意,很好,这,很好。’
离陨的黑魔法天赋让voldeort非常满意,而他对蛇语魔法的无师自通,更是让voldeort觉得这才是唯一陪得上他的人。两人一个教一个学,时光恍然,等他们终于意识到这堂课改结束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了。
看着对方的异色的瞳眸相视而笑的两个人,都知道,这是他们第一次完全认同了对方。
下午已经过了一半,离陨又回到了他现在的窝里开始冬眠,而voldeort则要去霍格沃兹面对那群用斯内普的话来说,怎么说来着,对了,小巨怪。现在voldeort也开始认同这句话了,和上午才教过的离陨相比,他们就是没有成年的巨怪。
而对于小獾们和小鹰们来讲这堂课无疑是有史以来最恐怖的一堂课,整堂课都被笼罩在黑魔王大人的魔压下,黑色的压力使小獾们更加的错误不断,相比起来,小鹰们虽然好一点但是从他们比平时多的多的扣分中完全能看的出来小鹰们也是在挣扎中。而作为这一切的罪魁祸首,此刻睡的正香。
出场
出场
就在voldeort与离陨愉快的教学活动中、voldeort与霍格沃兹的小动物们冷暴力的教学活动中,和谐的三个月过去了,离陨飞快的学会了voldeort认为他应该掌握的各种魔法,而霍格沃兹的小动物们也终于从黑魔王的黑色压力下解脱了出来。虽然他们从不知道自己这三个月祸事的罪魁祸首,但他们仍然无比愉快的庆祝着自己的新生。此时他们还不知道,与他们以后的魔药教授相比,黑魔王的冷暴力教学简直是太仁慈了,起码你不会无数次的后悔自己的出生。
在卢修斯毕业前最后的几个月里,他无数次的感受到黑暗公爵的强大。在每一节黑魔法防御课上,他一边嘲笑在黑暗公爵的魔压下瑟瑟发抖的幼狮们,一边努力的在魔压下保持贵族风度。终于,在这水深火热的日子结束后没多久,他和西弗勒斯迎来了毕业。
作为在学生时期就被黑暗公爵坦言要标记的部下,他们第一次来到了食死徒们最重要的聚会场所——voldeort庄园,因为黑暗公爵决定在今天的会议上标记他们,这对刚毕业的他们来说是最大的荣耀,所以连卢修斯都不避免的紧张了起来,而西弗勒斯则是把毒液喷的更狠了。
不管他们再怎么祈求时间过的慢一点,食死徒会议还是照常在voldeort庄园举行了。
在会议开始前半小时,他们就提前到达了voldeort庄园,并在管家的引领下到休息室等候。要到会议将近结束的时候才是他们出场的时候,但他们必须提早到,这是卢修斯的父亲——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给的忠告。在这半小时里,休息室里简直如同古老巫师贵族的聚会般,出现的每一个人,都是举止高贵、行为优雅,每一句话,都婉转曲折、包含深意。在将近半个小时周旋后,他们终于可以暂时的休息一下了。总结了这半小时聚会的主题,无疑是那天在魔杖店出现的,被臆测为他们主人的情人的男孩。事实上,在这短短的几个月之内,voldeort怀里的男孩的身份已经成为了巫师界最不可思议的谜题之一,连dubledore都在学校试探了voldeort好几次,每每都被voldeort敷衍了过去并且表情狡猾又优雅,使得老巫师在这几个月内都没睡好觉。
在卢修斯紧张的有点坐立不安和西弗勒斯间歇性的讽刺中,管家敲响了休息室的门,告诉他们时间到了。卢修斯深吸了口气,西弗勒斯也紧绷着脸,跟着管家的步伐,走进了食死徒的世界。
“现在,我接受你们的效忠,并赋予你们我的标记,这是你们从此以后的荣耀,你们要记住,当它发烫,就是我在召唤你们。”voldeort高高在上的俯视着跪在他面前的少年,低沉的嗓音带着优雅和威严。
“是的,ylord。追随您是我们的荣耀。”卢修斯和西弗勒斯异口同声。
“那么,欢迎加入。”voldeort微微勾起嘴角,强大的魔压散发了出来,会议室一下子变成了宴会厅,所有的食死徒在他们的王的带领下,共同举杯。
“我们被赋予能力,这能力赋予我们统治的权利,我们争取统治是为了更伟大的利益。”在食死徒们共饮了一杯后,一个懒懒的声音优雅的响起。(ps:上面那句话是某风在看文文的时候看到,应该不算抄袭吧,某风只是把它当好词好句用了,某风第一次写文文,如果有懂的读者或大大看到了,觉得有问题就找某风修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