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本来一共是4个人。
在街上被砍死了一个。
在家里面被乱棍打死了一个。
有一个吓得想跑路,跑到了码头,结果被人按在水里面溺死了。
最后一个混混吓得几乎发疯。
他没处躲,没处藏。
就算是跑到天涯海角,也有人追杀他。
最后被逼得走投无路,这小子居然聪明了起来。
他自己去投案,然后被判了。
进了号子的混混以为自己安全了。
但是不久,他被人用牙刷给捅死了。
……
但这还不是最惨的。
最惨的是几个富二代。
原来热衷于酒吧捡尸的,不只是那些烂仔,那些地痞。
还有一些很有钱的公子哥。
这些人不是没钱,他们不是用钱弄不到女人。
但觉得那样不刺激。
反而觉得酒吧捡尸很刺激。
因为有钱有势,所以就更加有恃无恐。
甚至女孩不是很醉,还有清醒的意识,都会被他们强制带走。
万一东窗事发,就会有花钱请的大律师出来表示,这不是强迫,这只是一个交易。
那些女孩是收了钱的。
那为什么又翻脸了呢?
一定是在敲诈。
在华京,就有几个这样的富二代。
不知道祸害了多少女孩,却一直逍遥法外。
直到有一次,三个富二代又捡了一个美女。
美女发现自己被糟蹋后,没哭,没闹。
三个富二代因为太猖狂,所以居然还留在了案发现场,吃着精致的早餐。
他们还想挑逗一下美女。
问美女,好玩么?还想玩么?
却听美女冷静地说,我有艾滋病。
好玩么?
还想玩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