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明显,这是张恶作剧纸条。
等他们过去后,可能会有四十个从马戏团棚车跳出来的面具人,手握布偶锤把他们打成馅饼。
最后,他们亮出灯光,告诉他们这是个真人秀,让他们别放在心上。
指定地点?很好,这个不知在哪里的街道的…四百三十二号。
他们要去哪里,都不会去这个四百三十二号的。
“你们想回去后,再来点茶么?”阿斯拉低头对四位朋友问道。
既然阿斯拉都问出来了—队长也对她伸出双手—他们怎么会拒绝呢?
……
……
一座宫殿,夜色也无法削弱其宏伟。
勉强算是吧。
实际上,铅笔不想纠正队长,可是这地方应该叫仓库。
看,方形石砖搭成的方形建筑,配备天窗,配备灯光设施与车道。
员工休息室里,没准还有自动贩卖机。
“呃,铅笔。你知道的,我只是想让这次会面多些仪式感。”
队长要感谢铅笔的理性分析,还有他对毁灭神秘气氛的精准把控。
“好吧,我的错。”铅笔用手中的铅笔棍,对准脑袋连敲三下作为惩罚。
“神秘—宫殿—!”钉锤的吼声,也被队长以手掌堵塞终止。
“我不确定,队长。你白天才说过不要来这里。”麦片不喜欢四百三十二号仓库,今夜的月色,脚下的泥土。
可能还有飞来飞去的夜行臭虫。
什么时候起,麦片才能意识到队长话里有话呢?
不要去,就是要去的意思。
白天的话,是为了掩人耳目,骗过他们的敌人。
“包括您想象出来的大脚怪、大手怪,大头怪和章鱼人吗?”铅笔追问道。
“章鱼人是真实存在的,伙计。”队长说完,便拿出撬棍,撬开身下的密闭铁盖:走下水道,任何想要隐去踪迹的人,都会做出的选择。
麦片还是不太确定。
走下水道,是要让他们别进下水道的意思吗?
不,这次是字面含义。
他们真的要跳进去。
麦片只希望独自一人留在酒馆的阿斯拉,不会感到寂寞。
……
……
阿斯拉并不寂寞,因为今夜她并非孤身一人。
面前的刺客,被她擒束双手,踢膝跪地。
伪装成摸错房门的醉汉,很精明。
可是,手中破碎的玻璃酒瓶出卖了他。
还有一个细节:既然伪装的衣衫褴褛,为何腰间的皮带会有八九成新?
不注意个人卫生整理的人,怎会专心为腰带耗费工夫?
除非—阿斯拉将手伸向醉汉皮带的后方,翻出两把匕。
匕握柄底部的花纹,比映出月光的匕刃本身更值得注意。
醉汉舔掉口中的门牙,借助舌尖将其推入喉咙。
“不!”阿斯拉想要阻止他,却现为时已晚。
刺客在自己面前服毒自尽。
空心假牙中的致命毒药,他是某人培养起的死士。
这只是个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