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一只手提着包往前走,接电话的时候步伐微微放慢,“处理完了,刚到北京。”
“那你是不是还要休息两天再来上班?”
“明天就去。”唐原本还想休息两天,但临时接到个新闻要做,这事宜早不宜晚。“清语,有个新闻要去东北的一个村子里面,我想带你去但又有点危险,你考虑一下。”
“我当然要去了老大!”林清语兴奋地在电话那边跳了起来,“是什么新闻啊?”
“明天去了见面聊。”
唐以前在锦州出差的时候认识了一个朋友,他说起自己老家那边村庄上有个小姑娘十三岁怀孕的事整个村子里传的沸沸扬扬,小姑娘没有母亲是被父亲一个人带大的,这些年除了照顾家里就是上学,在村里被侵犯的机会不多,村子里的人似乎都知道始作俑者是谁,但没人报警也不许人宣扬出去。
在整个新闻行业,唐是以文笔出众而盛名,作为长新报的第一笔杆子他远名在外,但这些年也有不少同行抨击他好的文笔其实是用来掩饰采访和主题上的不足,所以唐急需要一个主题深刻的新闻为他正名。
当年写天津那篇报道的时候,付陈规曾经夸他的文字是有价值的,他的概述、场景和评论总能拿捏的恰到好处,但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采访不能共情,唐当时觉得付陈规对他已经算是相当苛刻了。
既得要求一个新闻记者永远保持毫不动摇的中立客观,又要实实在在地共情被采访者,人很难为此割裂一分为二,唐也只能顾左不顾右。
但这次,唐想为这个新闻做个特稿,未成年怀孕,满村子的无知包庇,这篇新闻做好能揭露中国小康社会下某些落后村庄法律伸不进手的地方,这样的题材完全符合新中国新闻的主题和野心,唐想靠这篇报道拿下中国新闻奖,在长新打一场漂亮的翻身仗。
“对了老大,咱们报社最近来了一个关系户是刘总编的亲戚,一来就直接被安排到了调查记者小组,你回来上班的时候小心点,整个报社的人都不去招惹他。
唐出了高铁站,拦了一辆出租车,风吹的声音有些颤,“我招惹他干什么,既然是总编的亲戚惹不起躲着点就行。”
林清语悄声道,“老大,上边的人都在议论,刘总编把这个人放在你手底下,是想让他接手咱们小组,你可不能掉以轻心。”
“放心。”关上车门,他又置身于北京城的繁华当中,沉浸于功名利禄的诱惑,“我这位置谁来都能坐的话,我白在报社这么多年了。”
北京的天气比起县城要好很多,一路都是干燥而温和的晚风,唐把地址报在了skp,那里物价算是北京的新高,唐这么多年也没去过一次。
这里的地下市大多卖的都是一些进口食品,随便拿一串葡萄都要三百多块钱,林清语喜欢逛这个市听她提起过一次,当时他还想什么傻子会花三百块钱买一串葡萄,没想到自己今天就当了这个傻子。
他也没吃过什么奢侈的东西,不知道什么是好是坏,只是捡着贵的拿,那架势活像一个中了头彩的暴户。
什么进口的澳洲和牛、鱼子酱、鹅肝酱,他眼都不眨地放进购物车,只要是自己没吃过看上去又贵又稀奇的唐就往购物车里放,看着鱼缸里比两个拳头加起来还大的帝王蟹,唐顿了顿脚步,“这个。。。买几只才够一个人吃?”
唐看见市营业员脸上的表情,就知道自己问的问题有多滑稽,对面的人笑道,“一只够三到五个人吃。”
“嗯,拿一只。”唐微微抬头时刚才的局促已经不见,他也不像小时候那样遇见涉猎不到的东西总觉得难为情,见营业员没有反应,唐温声道,“可以只买一只吧?”
营业员回过神来连忙道歉,“当然可以,我给您装。”
结账时这一袋子东西竟然花了近一万块钱,唐做不到眉头都不皱一下,反正卖房子的钱算计过来也是为了给他的,这一万块钱反而显得不足挂齿。
去小复式的路上有点漫长,就像当年从七百始去那里一样,路长得好像一辈子都走不过去,那时走得那么果决不就是为了有一天毫无负担地回来吗。
可是唐,为何觉得这距离比曾经还要遥远了呢?
作者有话说:
劳模要下线了。
第66章我想见见宋瑜
回北京八九年唐一次也没来过这里。
人不都说,有情人即便相隔万里也总会相见的,这话其实是哄小孩儿的。
他在北外读研的那几年就一次都没见过宋瑜,和过往的交际圈断联后,他那些年甚至连宋瑜的名字都没听人提起过,有时候自己在心里念的时候,这名字嚼着苦味的陌生。
在上海读大学的那四年是想起宋瑜最多的时候,大概那时候太穷了,一天就吃一顿饭的时候想起宋瑜,被导员催着交学费的时候想起宋瑜,学着唐建业去食堂赊账的时候想起宋瑜,他在支离破碎维持每一日活着的时候都会想起宋瑜,然后让本就仓皇的一天变得更难熬。
渐渐的,都不敢想起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