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城市,高级知识分子家的小女儿,从小用最好的东西,受最好的教育,工作体面,未来光明,甚至锦上添花的漂亮可爱。
辞了工作,跟一个土老板的儿子去内蒙?
搁谁谁也不能同意。
可是腿长在人身上,谁都想不到,于工和夫人去参加团建那天,她翻窗户逃出来,坐上了飞往草原的飞机。
他们家,住九楼。
莎士比亚见了都得提一杯。
所以于工才会心脏病突发进了医院。
我和这震撼人心的八卦擦肩而过,如今看到的,是故事的结局了。
少爷的办公室倒是挺简陋,桌椅破旧,墙上挂着个挺大的鹿头。
于诗萱在院子里跟狗子们玩,她看起来一点都没变,甚至更美。
她穿了一件channel白色套裙,妆容精致,每一根头发丝都是精心护理过的,那些巨大凶猛的藏獒围绕着她摇尾巴,越发显得她纤弱精致。
少爷顺着窗户看着她,眼神柔情似水的。
然后转过头来再看我,偶像剧就变成了警匪片。
他说:“谈合作任总一个人来怎么行?你说话算吗?”
威盛的经理已经在旁边擦汗了。
我没有理会他的颐指气使,温声道:“工地所有的事情都得赵总拿主意,我们底下的人可不得为领导分忧吗?”
“我爸之前跟赵总聊过。”他冷笑了一下,靠在老板椅上:“赵总没看上我们,现在又要我们帮忙,可不是原来的价了。”
钱是工地的命门,这话要是赵煜听见,早就操起铁锹跟他拼命了。
我还要再说,这时候于诗萱走进来,轻声道:“你不许为难冬雪姐啊!”
就这么一句话,事情迎来了转机。
这位赤那少爷终于不耐烦的同意和威盛联合运输,只是他们车队的价格,是威盛的两倍。
我没说什么,只是道:“我回去跟赵总商量一下,我们肯定是很有合作的诚意的。”
我和于诗萱没有过多的寒暄,只是在走的时候,她出来送我。
“你跟程厦在一起了吗?”她问。
“嗯。”
“猜到了。”她笑了一下,然后道:“果然男女之间就没有纯友谊。”
又问:“你是不是觉得我特傻。”
我看着她,没明白这句话是在问和程厦那些过往,还是现在的选择。
我只是道:“当然没有了。”
“我没办法。”她笑了笑,把一缕散乱的发丝挽在耳后,道:“以后你就知道了,我真的没办法。”
夕阳笼罩着草野之中,她美得惊心动魄。
那是跟哈日娜完全不同的美,那是财力与物力精心雕琢、父母捧在手心里无微不至的呵护,养出来的天真与娇嫩。
“爱情顺理成章就没意思了,况且你们俩郎才女貌的,真的很配。”我毫无心理负担的说着谎话,道:“你以后在这边没意思,就去找我玩。”
——
其实于诗萱这件事虽然狗血炸裂。但对我来说,是件好事。
北苍运输其实也不一定是多想做这门生意。
多半是地头蛇当惯了,发现我们居然选了他们瞧不上的车队,觉得没面子,所以故意找点恶心。
能够以联合运输的方案解决,已经是万幸了。
但是,赵煜不同意。
“一个是预算问题,另外一个,我赵煜不受人威胁,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拿合同,跟抢劫有什么区别!”
我道:“强龙不压地头蛇,况且,这种地方,其实水很深。”
人迹罕至的地方,不一定意味着纯朴,也可能意味着野蛮。
——这道理我在非洲就明白了。
后院除了运输的车之外,还停了一辆库里南。
于诗萱手上那款包,和一整套的梵克雅宝,将近二十万。
我不信一个小县城的运输车队能有这么高的利润。
更何况,我发现那群狗里,有不少猎犬,办公室墙上的鹿头,还渗着血迹。
少爷打猎,持枪,这两件事都是明晃晃的违法。
他已经不是普通纨绔了,是个无视法律的疯子,我们正常人惹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