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着即将干仗,恐怕未来一段时间都不会在公司,干脆早点把庆功宴给办了。
于是,第二天一大早,我把公司员工召集起来,开了一场盛大的聚会。
好吃的好喝的好玩的应有尽有。
当然,最重要的是。
还有钱。
虹姐不知道从哪里搞了五千万现金来发红包。
一千个人,每人五万。
钱不算多,但胜在热闹。
领红包时那场面,真是人山人海。
就差配上锣鼓喧天,鞭炮齐鸣了。
席间所有敬酒,我一概不接。
并不是不给面子,而是洪刚的规定。
因为晚上还要打仗,所以突击队员严禁饮酒。
白天的喧嚣之后,终于等到了夜幕降临。
出发之时,我激动无比。
是时候展现真正的…训练成果了。
据洪刚的打探和分析,明光才的警察营总共有两千多人。
除去二十几个岗哨,和老街必须留下来的警力应急。
被他们占领的连营里,应该还有七八百人。
我们突围队加上彭连长残余的兵力,总共也就两百四十六人。
虽然双方兵力严重不对等。
但是彭连长说过,我们的装备先进太多了。
他说用这一身的装备,去打明光才的警察营。
他能一打十!
我略一思忖。
我既然不是职业军人,那我肯定就会逊色一点。
但是凭这身装备,算一打八不过分吧。
整体换算下来,相当于是两百四乘以八,等于……
嗯,如此看来,优势在我。
所以,对于这一仗,我信心无比。
我们此战的目的,是抢回彭连长的连营就算赢。
按照计划,我们兵分三路。
彭连长带着他的部队,做先锋,也是诱饵。
洪刚侧面包抄,主打一个措手不及。
我和唐菲菲的任务,则是埋伏在他们的逃跑路线上,准备痛打落水狗。
两百多人的队伍,打七八百人的队伍。
连对方的逃跑路线都算计好了。
你说服不服气就完事了。
反正对于这个计划,我是很服气的。
由于岗哨的存在,为了避免打草惊蛇,我们不能开车,只能穿越丛林。
说实话。
我想象中的打仗,是横推一切,遇神杀神。
而现实却说。
孩子,那叫莽撞。
洪刚告诉我,但凡惊动了一个岗哨,这一仗恐怕就没那么容易了。
好吧,他是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