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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页)

“躺下!”我指了下室内的软榻。

燃着暖香的闺阁中,陈家千金张开手臂,穿着一层薄薄的纱衣躺下。

我手持一根小臂长短,小指粗细的玉枝从她肩头挑开衣衫,露出女子蜿蜒秀美的身子。

这样的身子我几乎每日都能见到,只是形态不一。

我落座榻前,道:“姑娘不必忍着,教我知晓便是教未来姑爷知晓,将来才好疼你。”

年轻的姑娘身子就是软,仿佛一团面团,任我如何搓扁捏圆也不吭一声。

不多时,屋里只余娇娇喘息与求饶。

三刻过后,我看了眼实在跪不住的陈家千金,收回玉枝。

整整废了我三张帕子。

“倒是个不可多得的名品儿。”

此时陈家千金已然有几分恍神,再也坚持不住趴倒在榻上。

待到被人扶出去,奉着金银的嬷嬷才进来,语气谄媚,“谢春娘子教导,这是我们夫人的一点薄礼,姑爷那边就劳您费心了。”

我睨了眼那堆黄白物,淡淡颔首,见我应下,嬷嬷忙地躬身道谢。

不怪她们这般小心翼翼,只因我这婚奴名气实在太盛。

敬我尊我之人,无一不是夫妻和美,子嗣昌盛。

相反,那些个贬我辱我之人,少则一年,多则三年必定夫妻反目,家宅不宁。

因此,渝州城多数都待我如上宾,即便我是最教人瞧不起的婚奴,也只能求着跪着的请我去试婚。

陈家千金未来的夫婿是本地乡绅之子,不过十八已是举人,放在整个渝州城,也是数得上名的少年俊才。

三日后,我坐在挂着角灯的四抬红轿到方家时正值暮色,轿子落在院里,不等我行动,一只手便伸了过来。

我眼睑微掀,搭上。

下轿的瞬间,周围是一片唏嘘声,方家公子更是被我瑰丽的容貌惊艳。

他们这些人知道传闻中的春娘是个绝色,可真正见了才知道我到底有多绝。

美人在皮也在骨,旁人占了一个已是幸运,而我不仅全占了,还得天独厚,不说身段,便是一根指头都极为精致。

回过神,方以舟眼中的侵略已然不加掩饰,“春娘子路途辛苦,小生已备好茶水,还请移步。”

他极具雅态地引着我入了书房,一般人家迎我入府大多都会准备偏房,离着正房最近,一应具备。

而我就会在偏房教导那些姑爷,偶尔起兴,那贴着喜花的春凳上也要留下不少痕迹。

方以舟看着不急不躁,配着他那张眉眼温和,高鼻薄唇的脸尽显君子风范。

不得不说,他是个极为出色的男子,虽削瘦却不病弱,一身的书卷气,尤其是弯起的嘴角,教人平添几分好感。

但这样的人我见多了,穿上衣裳人模人样,脱了衣裳一个比一个浪。

落座榻前,我拿出荷包里带的香片扔进香炉,眉眼弯弯,莫名勾人。

“方公子可曾替人洗过脚?”

方以舟听了我的话愣住,他自小也算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怎会替人洗脚?

可他刚想开口却被我的粉足吸引,嫩生生的,五个脚趾比地里刚剥出来的花生还水润,翘着脚尖落到他胸前。

“今日起,我便是你的娘子,身为丈夫,要贴娘子才是,去…”

我吐气如兰。

此刻,方以舟好似已经被我勾了魂儿,那双眼睛盯着我的脚,半晌舍不得移开。

他乖乖听我的话去打了水来,如获珍宝般的捧着我的脚放入水中。

我满意的眯起眸子,整个人慵懒地靠在榻上,须臾,带着水珠的脚抬起,勾住他的下巴。

语气糜糜:“舔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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