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建功撩开了一侧的大筐,露出了里面整扇的猪肉。
“黑色的,是野猪!”有人说道。
程建功点头,“今天一早刚刚打到的野猪,三百多差不多四百斤,因为怕放久了影响味道,所以才放了血,其他的几乎都没动。你确定吃得下?”
马哥在看到血淋淋的猪肉的那一刹就舔了舔嘴唇,眼睛几乎不能从猪肉上收回来,更别说其他几个了。
他们这里地方偏,每个月杀的猪有限,就算他们私底下收猪也不好收,猪肉是真的紧俏货。
包括他自己也真的好久没尝到味儿了。
马哥再次舔了舔嘴唇,示意程建功把猪肉重新盖上,对他说:“跟我来。”
程建功和叶美云跟着他左拐右拐,总算进了真正的黑市。
那是一个四通八达的巷弄,每隔一段就有人或蹲着或站着卖东西,在见到马哥一行的时候,所有人都讨好地冲他打招呼。
也顺便拿眼睛使劲瞅程建功和叶美云,似乎这样就能知道他们为什么被马哥亲自接待一样。
马哥将程建功他们领进了一个外面看着破旧但里面却是个五脏俱全的房子里,冲着程建功道:“你确定整出,不散卖?”
程建功点头。
马哥就说:“我马哥做生意一个唾沫一个钉,我也不瞒你,你要是零散着卖的话,这些猪肉能卖上一块五一斤,甚至再高点也有可能,要是整出的话,这里只有我能吃得下,我最多给你一块钱一斤。”
“一块二一斤,猪血和内脏就当是我送的。”程建功道。
马哥想了下,觉得这样也差不离,加上程建功虽然第一回来,但是能从山里弄到野猪的人也必然是个有能耐的,他想交好,就道:“行,就按照你说的。”
“来,上称。”说完,马哥又吩咐身边的小弟。
很快,程建功和叶美云带来的那些猪肉就被称量了出来。
“马哥,净重三百零八斤。”
马哥既然干这一行,算数自然不错,很快就得出了三百六十九块六的结果。
随后,他数了三百七十递给程建功,道:“兄弟,哥给你凑个整,以后要是还有这样的大家伙,记得给哥送过来。”
程建功就玩笑似地接茬道:“下次就不送死的了,送活的,马哥算什么价?”
马哥就顺嘴道:“你要是真能弄到活的,哥也给你算一块钱你一斤。”
程建功点头,“行啊,那你说个时间,我给你送。”
“不是……”马哥嘴里叼的烟都被吓掉了,他又赶紧捡起来擦掉上面沾上的灰,重新吸了口,才不确定地说:“兄弟,你不是开玩笑吧,你还真能弄到活的啊?”
程建功就说:“那说不定呢。”
马哥想到自己刚刚许出去的一块钱一斤,只觉得嘴里的香烟也香不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