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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邻居工作都没停工,搬过来之后继续工作去了,暖炕的事也托给了庄浩和陆云起他俩,两人办得妥帖,很快就请来了上次的师傅。
何淼在家也有时间,偶尔过来想要帮林闲做个晚饭什么的,被林闲笑着赶走了。
“有人帮我做饭,你快回去给你哥做饭吧,不用操心我。”
当时第一次见面,那个面容稚嫩,脾气直来直往的少年,如今竟然都学会了每天在家给他哥准备三餐的活儿,难以想象这人末世前是被父母娇惯长大的。
何淼只好收回好意,离开了。
林闲也松了一口气,拜托,他吃过何淼做的东西,味道一般般,庄浩做的都比他好,既然如此他为什么不吃庄浩做的?
这些天,做饭这种家务活都被这三个男人抢走了,薄镜想给他做每天三餐,但无奈有动力却没技术,只能简单煮个粥,于是只把这件事交给另外两人,陆云起的厨艺却“练”的不错。
薄镜这边。
别看他那晚情绪还行的样子,白天也一副很正常的模样去上班,实际上一离开家里,薄镜就心情沉闷。
“谁惹他了,这几天都没个好脸色!”
“鬼知道,不过帅哥冷着脸真的好帅好帅啊!”
“你们女生真是够了……”
薄镜并不知道办公室其他人对他的私下议论,他这边手指飞快在键盘上操作着,最近学到了一个新技术,用处很大。
几天后的夜晚。
肮脏凌乱的酒馆后街小巷,一个络腮胡子混混躺在污水掺杂的雪地里,鼻青脸肿的,也被冻的鼻涕横流,像是刚被人暴打过一顿似的,这会儿正有气无力,疼的根本站不起来,如果林闲在这里的话,一定会认出,这就是当初猥亵他的歹徒。
“哒哒哒……”
一阵有规律的脚步声响起。
混混眯起眼睛,使劲看清停在他面前的人,迫不及待伸出手:“好心人,能帮忙把我送回家里吗,一定会有重谢!”
混混眼神中精光一闪,眼皮低垂。
想着等会儿被送回他家了,他就顺手打劫这个烂好心。
但谁知,“好心的”路人将皮鞋狠狠踩在他落在地上的手背上,“啊啊啊!”混混疼的大叫,嘴里不住怒骂:“狗日的,路过不帮就算了,还踩老子一脚!”
路人,也就是薄镜。
又换了地上这人另一只手,不急不缓放在皮鞋底下踩压。
混混发出杀猪般的叫声,但在这段较为繁华的路段,并没有人会过来看一眼。
这里是基地一处有名的街道,有名在于这条街有不少店铺是那种酒馆、麻将馆,甚至还有提供情色服务的馆子,薄镜走过来的时候,路边还有浓妆艳抹的男男女女,在朝他自荐上床。
基地默认这处娱乐性质浓厚的街市存在,一方面也是为了安置一些不太平的因素,因此这里游手好闲的人很多,道德败坏的人也不少,这里时常会发生一些寻仇的事,巡查队也不会管。
“十天前的傍晚,是谁让你去对一个青年下手?”
薄镜弯下腰,语气毫无遮掩的狠戾,和在林闲面前几乎是两个面孔。
“……十天前,”混混喃喃道:“我不知道,不要找我,我不知道!”
“被你劫色的人身手很好,但先被你跟踪偷袭,打中了背上和手臂。”薄镜不耐烦地帮人回忆。
混混这才终于想起:“我想起来了,别踩别踩!轻点我说就是了!”
“是唐枫那小婊子叫我去的,他说那人长得好看,身材一流,是我的梦中类型,我就去了……饶命啊,不怪我,都是唐枫那黑心肝的婊子搞的事!”
梦中类型?
呵,薄镜冷笑一声。
就这杂碎还敢觊觎他哥,脚下用力更大了。
得到了想要的消息后,薄镜离开前狠狠踩了踩,直到混混的手血肉模糊,才终于走了。
两天后。
某宾馆门口附近。
唐枫穿着有些旧的军大衣,军大衣里面是一身风尘装扮,他不可思议看着保镖:“不可能!朱总最喜欢我了,还说过两天跟我正式告白,怎么会突然翻脸无情?”
保镖见他不见棺材不落泪,直接往他脸上甩上一叠照片,唐枫下意识接住,映入眼帘的是他和混混上床的画面。
怎么会!
唐枫心里尖叫,他们宾馆他呆过的这个房间的监控早被他删了,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唐枫心里百思不得其解,这家宾馆就是他工作的宾馆,里面也接一些特殊服务,他长得好,但并没有接这种下三滥的服务,幸运的是很快他被金主朱总看上了。
朱总人有钱,也会甜言蜜语,虽然年龄大而且又胖又丑,但已经是他能够到的最大金主了,唐枫一直很注意自己的形象,他还要找计划攀上金主,谁知道这事竟然会被金主发现!他心如死灰,完了完了,他幻想多次的美好生活……
保镖见人看下去了这些照片,只当是这人默认了,心里万分嫌弃,往后一扬手,冷下声音吩咐:“别把人打死了,揍一顿就好。”
“对了朱总特意交代,先把他的脸给打花!”
心如死寂的唐枫一听,面色惊恐:“你们竟然敢打我!呜呜呜呜……”暴揍□□的声音响彻在街角,偶尔路过的行人也是冷漠看一眼,匆匆就走了。
……
唐枫在他狭小的单间躺着,这几天没法去宾馆,连这份好工作就没了!他正在想过两天好了再去看看,不行他也下海去接特殊服务,唐枫咬牙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