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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没有证据的推断(第1页)

大多数的男人都没有狂街的喜好,不像女人那样为各色的衣服、化装品所吸引。大街上唯一吸引男人的,就只有那些打扮得花枝招展的,陌生的,美眉们了。

大街上究竟有多少让男人心猿意马色痒难搔的美眉?相信逛过街的男人都深有体会,不说来回几程,单是去的那一程,就看得男人眼花缭乱,扳着指头数到脚趾上,都数不过来。

所以,女朋友们,升了级的太太们,你们大可放心,你的男友或者老公,绝不会在陪你逛完一次街之后,就跟别人跑了。因为,漂亮的美眉太多了,他记都记不过来,怎么跟人跑嘛?

单程路程都能遇到数不胜数的美眉,要是坐在大街上十二个小时,你说能看到几千几万的美眉?尤其是数码街这种繁华地段?

我坐在路边小卖店喝了近十个小时的酒,所看的美眉数量之多,相信是你十年工作内所有办公室的女同事之总和。这一点,你非得举脚表示赞同不可。

一如我出来打工的这六七年,所认识的女同事即便乘上几百,也未必能凑得上数。

一个光棍守在大街上看了半天的美眉,你说光棍没动心,那是假的。尤其是我的心情极为不佳,有点暴燥轻狂的情况之下,我不仅有动心,甚至还有点犯罪的冲动。我竟然向一个从对面走过来的美眉吹口哨:“美女,过来陪我喝两杯,喝完之后跟我回家,好不好?”

要不是喝得有点醉了,不知道自己是谁了,估计这话在平时压根儿就是“胎死腹中”,这比之对着街上的众美眉喊:“谁愿意跟我结婚?”还要过火。

喊结婚的,美眉们或许会原谅你是个急红眼的结婚狂;喊跟你回家的,却大有调戏的意味在里面。

幸好那个美眉只身一人,要是有一两个朋友在身旁,估计非得暴打我一顿不可。

那美眉听我这样调戏她,当然理都不理我一下,小声骂了句“神经病”后,就像躲日本鬼子似的有多快跑多快,给我吓跑了。

以上行为,纯为艺术表演,小朋友们,大朋友们,切忌模仿,否则后果自负。

所以,当派出所派来调查此事的那名廖警察,听到我叙述到这里的时候,就问我:“你觉得打你的那三人,会是遭你调戏的这位女士叫来的吗?”

“绝对不是她叫的。”我躺在病床上,昨晚灌进身体里的酒精,不仅“不翼而飞”了,而且还“飞”得干干净净,一滴不留。所以我很清醒地说,“我没调戏到她好不好!为这一句话,就叫三个人来修理我一顿,你觉得有此必要吗?”

“那你们是打群架了?”廖警察停住笔,很严肃地问我,“你们为什么要打群架?说。”

“我们根本不是在打群架,”我指指头上、手上、身上、脚上缠着的绷带,“你看不出来,他们三个打我一个,是我在挨打吗?”

“你认识他们三个吗?”

“不认识。”我摇头。

“不认识?”廖警察很惊讶地看着我,“那他们为什么会打你?”

是了,他们为什么打我了?我得罪过谁没有?像我这种安分守纪的一等良民,别人欺负我都不敢吭一声,哪还会去得罪人。要说“得罪”人,我想来想去,只有陈有金这个可能。

陈有金这人,我虽然跟他接触不多,但从小叶的身上就能间接地了解到他的为人:心胸狭隘、不负责任、骄奢淫逸、脾气暴燥。

前两天看见我跟小叶去开房,以为我跟小叶了,以至于把小叶逼到割腕自杀的地步。这是间接怀恨我的第一点。第二点是昨天,他在恳求小叶的原谅之时,我从旁作祟,阻止他俩复合。这是直接怀恨的一点。以上两点,足以推断出昨晚打我的那三个人,是受他的指使。

但,这只是我单方面的推断,没有证据,我也不能将他告上法庭。

廖警察见我没吭声,又说:“他们不认识你,怎么会打你呢?你好好想想,昨晚跟谁摩擦过没有,或许线索就在那儿。”

“昨晚我只是在喝酒,没招谁惹谁。”

“笑话。”廖警察笑了,“你是说一个人好好地喝着酒,然后那三个混混突然冒出来,不分青红皂白,也不分张三李四,就把你狂扁了一顿,是这回事吗?你觉得有这个可能吗?”

我给他问得烦了,有点生气地说:“现在社会就是这么乱,人家凶狠了想打人,用得着找理由吗?那家小卖店的伙计可以给我作证,我确实是好好地喝着酒,他们三个冲出来就莫名其妙地把我打了一顿。”

“你别生气,我多问几句,也是想帮你尽快找到那伙人。”廖警察写了个电话号码给我,“你先养伤,哪天想起谁来就打电话告诉我。”

廖警察走到门口时,我突然损了他一句:“拜托,你以后办事积极点,昨晚的事情,今早才来录口供,就是知道罪犯,也早给他们跑了。”

廖警察无奈地说:“昨晚接到那小卖店伙计的报警电话后,我马上赶过来了,可是你一直处在昏迷当中,怎么跟你录口供?”

啊?我昨晚昏迷了一夜?真有这么严重?

我浑身上下都有浮肿的伤口,稍微转动下身子,就感觉好像跳进了油锅里。

昨晚怎么挨打的情形,我一点印象都没有。

我只记得那三个混混朝我冲过来的情景,之后别的什么也没记着,连他们的面孔是如何,也没记下。

我看了下摆在床头边的那张桌子,上面竟然有我的钱包跟手机。

这下,在我心中的那个想法,已经开始明朗了起来:“他们不是来抢劫的,所以可以确定他们是受人指使,对我实行报复。”思前想后,我认定是陈有金无疑。

“nnd,做得太绝了。”我气愤愤地动用了“还施彼身”的念头,但想到小叶那爱笑的脸上挂满了泪水的情形,又打住了,“我跟小叶说过的,要她今后一定要过得开心。既然她重新选择回到陈有金的身边,那么不管这个选择是对是错,我都义不容辞地首先祝福她,其次支持她。要是给她知道我跟陈有金这样私下相互报复,她不就以为我在跟陈有金争抢她了吗?”

小叶说过,这世上任何的男人都可以打她的主意,唯独我不准。是呀,我这么不起色,她根本就看不上我,连让我想歪的念头都不准,我有什么资格跟陈有金抢呢?而且,我也在她面前许诺过,我不可能打她主意的,也不会。

至于这个许诺是不是心甘情愿,我还不得知,但既然说了,就该遵守住,最起码,我也是个男人。

呵呵,祝福,我现在惨遭陈有金一顿打,还要忍气吞声地跟他说:“祝福你们,你们会幸福的。”这一声祝福,是不是很虚伪?很做作?

明知道陈有金这样的为人,我还要支持小叶说,“去吧,去跟他一起生活吧。”这样的支持,是不是在坑害小叶?

我不知道,这生活,实在太讽刺了,太有趣了。坐在云端上的那个屁小孩子,他的导演才能,真是堪称一绝。用周星驰的话讲,真是太有才了!看来,我想赠他剧本的事,纯是愚人自娱,无知了。他才是不露声色的,高手中的高手。

而且更有趣的是,昨晚在我惨遭毒打的时候,估计陈有金那小子一定把小叶哄上床了吧?他们多久没亲热了,陈有金一定很猴急吧?他说跟小叶分开的这几天,他很想念小叶,也许,他想念的就是跟她在床上的美好时光吧。

想想,真的很恶心。

我看看表,时间是上午的十点整,精品屋的营业时间到了。不过,我想,我是不会再去上班了,因为精品屋的老板排斥我。我也不知道身为老板娘的小叶,会对我作何表态。她现在重新投到陈有金的怀抱,就算她想留我,但也不能一下子就站在陈有金的对立面。为了不让小叶难堪,我只有另谋高就了。

不过在这之前,我得回趟家,因为,我开始想念我妈煮的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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