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从镇子上回到家里,沈清竹才知道江恒买了纸笔,纸的质量不好,还有毛边。
沈清竹着实不懂这个世界纸张的分类。
除了纸,江恒还买了笔,这笔与家里原有的相比要细很多。
“你要识字,总得练字。”
他专门买的的女子用的,因为精细,远比当初他这根贵。
江恒原本想让绵亿也开始习字,但沈清竹说他现在身量太小,得等身子养一养再拿笔。
绵亿的身子养起来不算难,他们家里隔一段时间就能开荤,只不过是以前因为宋莲花的磋磨,他才如此瘦小。
以前江恒也是管的,可他要出去挣钱,要上山,总归是不能完全控制。
“行。”
沈清竹倒是没把练字放在心上,她书法还是不错的,就是不认识这个时间的字。相比起练字她的确需要纸笔。
天已经暗了,根本不适合写字,江恒便把东西都收起来,和沈清竹做了简单的晚饭。
那点细粮江恒是打算让她们娘俩开小灶的,可沈清竹混了粗粮一起蒸了。
“不是一点苦都吃不了,这点钱也不是赚不回来。”
收下他的好是一回事,但总不能心安理得的压榨他。
“明天我得上山待两天天,收收陷阱里的猎物,顺便看看碰不碰得上大点的猎物。”
以前这些事情他都是不打招呼的,只嘱咐过绵亿便走,如今也是有个能交待行程的人了。
“凡事注意安全,死了就一了百了了。”
这话太直接了,江恒却忽然想起一件事。
沈清竹是借尸还魂,还魂还魂,总有个条件的。
最大的条件,便是一个。
她死了。
或许是沈清竹好好的站在这里,江恒总觉得不太真实。
这个人是死过的,不管死因如何,就是死了。
他也是“死”过的,可她真真正正尝到了死亡的滋味。
江恒只回了个“嗯”,有些难受。
晚饭做得简单,但也味道不错,照例是吃完饭绵亿搓筷子玩儿,他玩儿的乐呵,江恒负责打扫他霍霍的厨房。
吃过晚饭便没了事情,沈清竹翻出了宋莲花留下的所有衣服,翻来覆去的看,绵亿像是也能看懂似的趴在炕上一起看。
江恒看不明白她在做什么,最开始她连衣服都不会穿,还是他教给她的。
沈清竹解释过,她家乡的衣服和这里的不一样。
她没好意思说明是什么样子,免得江恒臊得慌。
这个时代的夜晚很长,因为无聊,夫妻之间的乐趣主要是那个事,可是他们俩总是不行的。
虽然躺在一张床上,虽然儿子都有了,但这都是江恒和宋莲花的事,沈清竹不会去在意前人,但这么快就真刀真枪总是不愿的。
江恒在这方面十分的绅士,晚上绝不动手动脚,他们两人睡姿也好,反倒是绵亿。
睡一宿能把自己翻两圈。
看着又把脑袋翻到脚底下的绵亿,沈清竹不由得笑。
江恒已经走了,他说他会在山里待两天,要明天晚上才回来。
江恒的离开似乎没有影响沈清竹,她一个人做了早饭,叫醒绵亿吃饭,之后放他去玩儿,然后独自在屋里研磨,准备工作。
绵亿去玩儿,大多是在院子里或是家门口,偶尔会跑到山脚下摘些好看的野草野花。比起这个时代的孩子,绵亿都是老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