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夹了一筷子的面条送进嘴里,咽下,呼出一口气,终于,这个家热闹了一点。
说是家,但却只有童小蝶一人,两室一厅不算大的房子里布置的很温馨,沙发上有手工缝制的抱
枕,用来隔开饭厅和客厅的展示柜上有精心挑选的摆设。这些都是童小蝶的妈妈在世时的样子,
一点都没有变,童小蝶小心翼翼的维持了五年。五年前,她的爸爸妈妈因为一次车祸一起离开了
她。
童小蝶靠着事故赔偿金和保险金经历了高考,自己一个人度过了整个大学时代。
再甜一点
更新时间:2012-5-1819:38:28本章字数:6424
傍晚五点,已经没有了冬日的阳光,冷风呼呼的吹,童小蝶穿戴整齐出门,手里拿着昨天付姨给的保温壶。她下了楼,在家对面马路的公车站点搭上了一辆公交车。这个时候正好赶上学生放学,车上没有位置,童小蝶抓着吊环一路晃到了菜场。
这是附近最大的菜场,这个时候的菜和肉都比较便宜。童小蝶直接走到与自己相熟的摊贩面前,拿上早一天就预定好的菜和肉,付了钱道了谢出来,把东西放在脚边等待下一班反向的公交车并暗暗祈祷能有一个座位。手里摸到之前放进口袋里的那一卷散钱四十五元,想到昨晚那个男人,不知道今天会不会再来,还得还给他钱呢。
车来了,还有一个空位,童小蝶为自己的幸运感到开心,拎着三大包的购物袋刷了车卡坐上去,稳稳地到站下车,步行到离车站五十米远的小店。
六七点正是店里用餐的高峰时段,童小蝶把手里的东西放进厨房,围了围裙开始洗洗刷刷,都是付姨来不及清洗的碗碟,然后拿出自己买的食材开始准备起来,时不时给忙的恨不得有十双手的付叔打打下手递递菜。
童小蝶的夜宵店没有菜谱,都是按照当天的食材来安排菜色的,刚开始客人们都不习惯,可是久了以后,来吃过的都说好吃,没来过的也多少听过了朋友的描述,所以她的这间夜宵店生意很是不错,而且因为童小蝶一个人一次性拿不了太多的食材,所以店里每晚都是卖到缺货,晚来的人只能眼巴巴的看着别人桌上的美食,而自己则暗地里握拳表示明天一定要早早的过来蹲点。
没有招牌,没有服务员,没有预定,没有菜谱,这就是特色,所谓酒香不怕巷子深,更何况是处于路边黄金地段自己就是活招牌的童小蝶夜宵店。
“小蝶啊,那我们就回去了,你自己也要小心点,这快过年了,乱。”付姨心疼的摸摸童小蝶的小脸,这副瘦瘦的骨架支撑起来的是一个少女的坚持。
“知道了付姨,快回去吧!明天还要早起呢。”童小蝶摆着手冲他们笑笑,看着付姨付叔离开的
背影就想起自己的爸爸妈妈,他们也是这样恩爱的相伴。
九点一过,迎来了第一批食客。年轻的男男女女,欢乐的笑容,走进店里找位子坐下,朝着厨房
喊一声,告知人数和饮食禁忌就安分的坐好,等待美食的盛宴。
童小蝶端出的盘子上总是色香味俱全,在做菜的时候,她是快乐的,她从小就看着妈妈在厨房里
忙碌,看多了就记在了心上,学会了一手如今能让自己吃饱穿暖的手艺。
忙碌的时间总是飞逝而过的,当童小蝶可以坐下来歇歇的时候,夜已经很深了,客人都走的差不
多,她给自己倒了一杯普洱,暖着手,站到店门口伸着头朝马路上忘,想要找到昨晚的那个男
人。
好像是算准了的,宗政浩辰出现在马路对面,看到一个手里捧着水杯站在店门口的童小蝶。他穿
过马路站到童小蝶面前,还是问了一句跟昨天一样的话。
“还有吃的么?”
童小蝶愣了一下,原来他比自己高这么多啊!
“还是昨天那样行吗?”
“恩,再甜一点。”
原来他喜欢甜食呢,童小蝶想。
汤圆很快就做好了,还特地多加了两勺桂花蜜。童小蝶端出来,放到宗政浩辰手边,坐回自己的
位置上去算账了。
她今天把头发都梳起来露出光洁好看的额头,穿了一件象牙白的羽绒服,宗政浩辰不知怎么的就
觉得这姑娘白嫩的像是碗里的汤圆。
怀着对昨晚美食的想往,宗政浩辰不怕烫的咬下第一口,满口的芝麻香就要溢口而出。宗政浩辰
爱吃零食在朋友圈里无人不知,宗政浩辰最爱吃甜食更是到了不能控制的地步。开心的时候吃,
不开心的时候吃,饿的时候吃,不饿的时候还是吃。就连登台前,他都能来块腻死人不偿命的加
甜奶油草莓慕斯。
登台,是的,一个摇滚乐队的主唱兼贝斯手。
宗政浩辰定点表演的酒吧就在离这不远的几条巷子外,昨天晚上散场后无意间走到了这间小小的
夜宵店,吃了一碗很合胃口的汤圆,今天晚上,不知不觉的就又来了,顺从自己的味蕾。
小小的白瓷碗,十粒白玉汤圆,很快就被消灭,童小蝶看着宗政浩辰喝完最后的一口甜汤,心里
感到特别满足,因为在这个冷箫的夜晚,有这样一个人特地来吃自己做的汤圆并且他看起来是喜
欢吃的。这个男人在零度的夜晚,穿着单薄而有型的皮衣,下颚线冷硬且刚强。
童小蝶怕他又跑没影了,赶紧站起来把口袋里的钱拿出来,抽出一小张五元,把那个用皮筋捆着
的钱递给宗政浩辰:“给,找你的零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