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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頁(第1页)

第38章

方錦繡想要個水井,每天打水太費時間了,她從一開始每次只能拎大半桶水回家,硬生生學會了用扁擔挑水,滿桶水不灑。

現在還好,等冬天溫度下降,河水結冰,路面結霜,再去打水就更麻煩了。

這會兒很多村里孩子,冬天一兩個月,甚至一個冬天才洗一次澡,家裡不關注衛生是一方面,打水燒水不方便也是重要原因。

方錦繡可受不了這個,她就琢磨著,想要個水井。

不一定非得在自家院子裡,因為到時候萬一村里人想來打水,她拒絕了不好,不拒絕自家就成熱鬧的菜市場了。

所以最好是在她家附近,方便打水又礙不著她家正常生活。

但仔細思考一番後,她暫時打消了這個念頭,錢都是小事,她雖然現在手上錢還不多,但是想想辦法總能攢夠的。

關鍵是私人打個水井,太高調了,方永志家都打不起,她有這個錢,哪怕買輛自行車回來,村里人也只會覺得她城裡親戚太富裕,她太發達了。

或者跟方老太一樣,懷疑她城裡的「表舅」不是「表舅」,而是親爹。

但打個井……一項不知道會不會有結果的投入,哪怕最終受益的是附近一整片村民,可換個想法,人家會覺得這人蠻傻的,人傻錢多。

本來她孤身一個年輕姑娘就容易遭人盯上,還幹這種高調的事,方錦繡可沒這麼傻。

默默把這個想法藏在心裡頭,她實在太懷念自來水了,自來水太好了真的,嗚嗚嗚……

「自來水是什麼?」景年聽見姐姐嘀嘀咕咕,不由問道。

他現在正是對世界充滿好奇的年紀,每天問的最多的就是「這是什麼」,「那是什麼」,偏偏方錦繡是後世穿越來的,嘴裡總有鮮詞兒,景年就跟「十萬個為什麼」一樣,每天都要問個不停。

「自來水……自來水就是你待在自己家裡,擰開水頭,就有水自己流出來了,不用我們去河邊擔水回來用,可方便了。」方錦繡充滿憧憬地說。

景年似懂非懂地點點頭,又問:「水龍頭是什麼?」

方錦繡:「……」

她琢磨著,得找機會帶年寶去城裡住住,不為別的,見識一下城裡的電話、電視、自來水什麼的。

城裡……

城裡…………

方錦繡陷入沉思,她城裡有個「表舅」啊,是不是能走個親戚,去大城市溜達一圈?

她要是打著探親的理由,方永志應該會願意給她開介紹信,拿到介紹信就能買火車票住招待所,到時候她和年寶住招待所就行了。

越想越覺得這個想法可以,這天氣一天天的冷下來了,前兩天晚上下了場小雨,立刻就降了溫,大晚上的方錦繡被凍醒了。

幸虧年寶像個小火爐,暖烘烘的,抱在懷裡可暖和了。

方錦繡也不是沒準備,她的手錶李小圓給她找到買家了,作價一百零二塊錢,但是到手的只有三十多塊錢,剩下的錢變成了八斤多棉花,一個煤爐子,一個小鐵鍋,一些用來做被面的布,還有一些剩下來的票。

這個價錢一點兒沒虧她,但是買回來的棉花和布,要做成棉被棉衣,她都不會做。

只能拜託給幾個關係好的嬸子,出點兒工錢請人家幫忙做,這種大棉被還有厚棉衣,都比較花時間,尤其是棉被,工序繁雜,做起來又考驗手藝又費功夫。

好在棉衣先做好上身了,天氣一降溫,方錦繡就給她和景年換上了,笨重是笨重了點兒,但是棉衣夠暖和。

不過兩人都只有一身棉衣,剩下的棉花用來做蓋被和被褥了,連件換洗的都沒有。

但是吧,這個天氣實際上應該穿秋裝,毛衣衛衣之類的衣服,棉襖穿著白天有點兒太熱了,一動彈一身汗。

方錦繡也想過買點兒毛線回來打毛衣,但是她去跟會打毛衣的人學了學,覺得還是不要浪費這個錢了。

要是能去城裡溜達一圈,光明正大換一身衣服回來,到時候就說「表舅」送的,合情合理。

現在的話,表舅寄衣服也不太可能寄年寶的,不認識呢。

況且,她不久前才收了一個包裹,是給李小圓她們帶的鏡子,又收包裹,未免太過頻繁了。

小鏡子方錦繡沒好意思買太多,買了七面,除了說好帶的四面,還有三面多餘的,張敏當場給錢,多要了一面,說要送人,剩下兩面也通過這三人的關係,6續賣出去了。

她們同事聽到消息,都很樂意買,兩個鏡子一下子就賣出去了,還有沒買著的想找方錦繡,她找藉口婉拒了。

幫李小圓和張敏兩人帶,可以說朋友互相幫忙,都不熟的人,她賣鏡子賣多了,要出問題的。

所以方錦繡現在手上錢也不缺票也不缺,現金積蓄有一百一十多,app裡面餘額更是高達一千八百多塊,短時間內是不會缺錢花了。

可是村里這個情況,有錢也沒地兒花,方錦繡想到大城市去看看,就情有可原了。

不過這兩天她可走不開,李小圓要結婚了,她答應了去參加李小圓的婚禮。

李小圓的婚禮在十月底,方錦繡那天得早早過去,因為她答應了給李小圓當化妝師,負責她婚禮當天的妝造。

早先她幫著帶了幾面鏡子,李小圓還有張敏她們三個覺得應該謝謝她,就說請方錦繡和景年一起吃個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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