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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简单的日常(第1页)

“再往下是地方品牌,知名度不高,基本几十万搞定,大明星肯定看不上。三线四线的很喜欢,拿钱,拍照,走人。”

“现在最流行的是自媒体广告,比如微博或者a,不谈代言,一条算一条的钱,干净利落,这才叫真正的快钱。”

丁诚大开眼界,以前没有关注过这些门道,越听越吃惊。按照张芬的话说,企业先打钱,明星再微博,合作全凭人品。

这种小事通常没有合同约束,如何为产品做广告,全由艺人自己决定。如果微博企业不太满意,遇上好说话的明星,大不了删除再一条。

万一遇上不好说话的,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比如前几天某过气女明星,微博的照片就是躺在床上,代言放在不起眼的地方,举着放大镜都看不见。

企业当然很生气,花了几十万就当个背景板

可惜没合同,打掉牙往肚里咽,人家已经宣传,至于效果

某企业开年会,邀请某横店出身大红大紫的男明星录拜年视频,最后现对方头凌乱,穿黑色衣服,背景是白的墙,这哪是过年

自然很不满意,觉得一点都不喜庆,联系到当时还没有暴露的隔壁老王经纪人,要求重录视频,却被无情拒绝。

最后甚至怀疑广告费很有可能进了经纪人自己的腰包,明星都不知道有这回事

一线明星或是流量小鲜肉小花,人家在微博上的广告,都是在大品牌代言合同内的要求,不属于微商广告代言。

那些没实力的小品牌,想少花钱多办事,找到经济公司去谈合作,有的明星会接,有的明星不接。

这种广告的报酬对明星来说,基本是九牛一毛,很多人不靠这个赚钱,有时候接微博只是单纯为拉关系,放长线钓大鱼。

价格也差别很大,每条最少十万起,最高百万封顶,再多金主爸爸也会觉得不值。

以前都是玩阴阳合同,六百万商演,假如六十万的税,合同直接签一百万,交十万搞定。

现在查的严,冰冰姐不就是因为这个彻底栽了

按理说明星要代言必须自己先试用,但实际很少有人履行应尽义务。如果是跨国品牌、知名度高的品牌,不用无所谓,毕竟人家不是一锤子买卖。

但小企业请明星,就是为招商,想尽办法拉加盟商。比如饮料,很少有人真正喝自己代言的。还有汽车,谁会开十几万的车出门

总结一句话企业看名气,明星靠人品。

至于消费者

您只能自己看着办

张芬看着丁诚离开的背影,暗自叹气,其实来找的人真不少,按照自己的逻辑,应该照单全收。

但花姐不同意,坚持把丁诚打造成优质实力派,作为公司未来最重要的金字招牌,无论演技还是公众形象,都不能杀鸡取卵。

几次接触下来,这小子的确挺上进,演技不用说,二十出头已经锋芒毕露,别说同龄人,就是三四十的老江湖都未必能压的住。

人品也不错,来公司快一年,除了演技,私生活低调的令人指,刚开始还以为是初来乍到装的,结果现真是老干部。

几项加起来,难怪花姐当成宝,这年头有本事的人谁没个脾气像这种低调内敛的年轻人,还真稀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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