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一模一樣的紅本本並排放在膝蓋上,林亞臉上有肉眼可見的喜色,
陶元自己也前所未有的高興,只不過他這些年早已經學會隱藏情緒,表露的不明顯。
拿著紅本回到林家,林母說起二人以後的住所:「你們是想像林霄一樣搬出去住,還是跟我們老兩口住?」
林亞以前說過要和爸媽一起住,但是現在……他瞥了一眼陶元,小聲道:「媽,我記得隔壁的別墅在拍賣。」
陶元明白了他的意思,道:「和爸媽住的近很好,有什麼事都能照應。」
林父便財大氣粗的表示:「那我把隔壁買下來,送給你們做房。」
「謝謝爸!」林亞沒有跟他客氣。
反正,林家這麼多錢,他爸根本就用不完。
一切商定好,林母便對陶元道:「既然以後要住在隔壁了,不如你現在就把房子退了,搬到我們家來,否則你和亞亞見面也不方便。」
林亞如今懷孕了,還要上學,他們是絕不可能讓林亞跟著陶元去住出租屋的。
陶元明白這個道理,加上他現在確實沒有能力買下別墅,就沒有矯情推辭:「好,我現在就跟房東說。」
房東還算好說話,只扣了押金,因為這個月只住了兩天,並沒有要他這個月的房子,但限定他今天就得搬走。
這不是什麼難事,現如今他自己是老闆了,時間相對自由,有空搬家。
搬到林家後的第二天,跟蹤林亞的那幾個人就被查清楚了身份,根本就不是a大的學生,而是外面的混混,被沈家收買準備綁架林亞。
又過了幾天,林霄帶著老婆回來了。
他看見陶元就冷臉:「我沒看錯你,你是個有本事的。」
陶元只當他是誇獎:「謝謝大哥的肯定。」
林霄深吸一口氣,想到如今證都領了,自己弟弟還懷孕了,又忍下這口氣:「算了,多的話我不想說,證都領了,雙方家長總得見上一面。」
情理之中的事情,陶元自然不會拒絕:「好,過兩天我就接我媽來a市。」
「不。」林霄拒絕道,「我作為晚輩,應該我去見伯母。」
陶元應下:「好,你想什麼時候去?」
林霄道:「宜早不宜晚,不如現在就出發。」
「哥,你不會是去找茬的吧。」林亞開口。
林霄:「在你眼裡我就是這種人?如果他家裡人好相處,我當然不會找茬。」
如果不好相處,那是別人先惹他,也不能算是他找茬。
林亞不放心:「我和你們一起去,正好明天周六我放假。」
事情就這樣說定了,三個人一起去了陶家。
陶母在幾個小時前才接到電話,匆忙準備了一桌子飯菜,她尚且不知道自己兒子已經結婚的事實,將陶元拉到了一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