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打算经商。
而且也没那个天赋。
人贵在有自知之明,白修竹觉得自己的所有天赋点应该都点在躺平上了。
享受生活才是他该干的事。
而且本来白家的很多产业能做下去,都靠着白父的各种点子。
要是让白修竹这样一个外行来领导,说不定只会越干越差,日落西山,入不敷出。。。。。。
因此还不如趁早将其出手,换到该有的利益。
“好,我买了!”
万三千初时惊讶,可一想又觉得合理。
在他想来,白修竹这样的少年天才,只会将目光放在更高的地方。
经商这种事。
似乎有些大材小用了。
而且这个合同。。。。。。
万三千内心激动,合同不要紧,关键是在于合同的签订对象是谁。
林仙儿!
他对这个如今的“江湖第一美人”兴趣不大。
皮囊而已,他见过太多美丽的皮囊了,再美又能怎样?
可架不住有人来保定是为她而来啊!
万三千早就想找到一个合适的借口前往兴云庄了。
毕竟像块牛皮糖一样贴着上官海棠只会让对自己反感。
而这个合同。
不恰好给他提供了绝佳的机会吗?
因此他甚至没有问白修竹想卖多少钱,只要他卖,一切好说!
“万老板觉得多少钱合适,您是行家,不妨您来出价吧。”
白修竹气定神闲的坐着。
出价这种事从来都是谁先谁吃亏,这就和去街上买菜一个道理。
白修竹再没有经商天赋也明白这个道理。
“那我也不和白公子磨叽了,三千万两,白公子觉得如何?”
“噗!”
“砰!”
“什么声音?”
万三千疑惑的看向出声的地方,却什么都没有发现。
“没事,万老板不用在意。”
白修竹抹了抹自己嘴角的茶水。
他喵的!
到底是自己没见过世面还是万三千真的不把钱当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