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统十四年,十月。
广州府城外,喊杀震天,其中还掺杂着不少火器的声音,直到日落,才渐渐消失。
一名男子带着几名士卒,从大队人马中走出,行色匆匆,直奔五羊驿而去。
那里曾是大明的驿站,在义军到来后,原先驻守在这的官员驿丞被一刀剁掉了脑袋,剩下那些驿差则是死的死,逃的逃。
而广州府城附近,就数这地方还算有“官气”,因此被改成了行殿所在,五羊驿门口的牌匾早就被劈了当柴火烧,取而代之的是太师亲笔所题的“东阳宫”三字。
最初牌匾挂上的时候,大家只是觉得字不错,但按太师的话说,大明能得了天下,就是因为占了日月二字。
阴阳调和,才能成大事。
如今这明字是不能用了,但义军迹于海边,正好借着东阳的至阳之气,也能使阴阳不乱,生生相息。
大家当时都听不懂,但看太师一脸认真,便纷纷跟着叫好。
不愧是走南闯北做生意的人,懂的就是多。
但此刻,男子看着那块墨迹有些晕散的匾额,面色却极为沉重,犹豫了下刚想进去,却被门口的守卫抬手拦住。
男子愣了下,旋即怒道:“你们瞎了么?连我都不认识么?”
瘦弱的守卫瑟缩了一下,陪笑道:“大海哥,俺当然认识你了。
但这是太师的意思,俺也没有办法啊。
你在这等等,俺进去讲一句,马上就回来接你!”
说罢,他快步跑进驿馆中,不多时便走了回来,挺起胸膛,结巴道:“那啥,大帅不是,天王有旨,传武三军大大都督萧大海进殿!”
说完,便朝萧大海眨了眨眼睛,“大海哥,能进了。”
萧大海已经憋了一肚子气,一把推开守卫,便冲进了驿馆。
随从还想跟上,却被守卫抬手挡住,理直气壮道:“太师有命令。
非非诏不得进。”
“大熊,你特娘的能不能说人话?”其中一人瞪起眼睛,作势就要出手。
“就是不喊不让进。”大熊赶忙弓腰陪笑道:“几位哥行行好,这都是太师让俺这么干的,俺也没办法”
此时,萧大海已经走进了金銮殿。
说是金銮殿,就是平时用来招待过往的官员的地方,相比于其他住处,显得不那么寒酸罢了。
并不算大的屋子里坐了七八个人,身上的装扮千奇百怪。
有人穿了身书生袍,底下配得是麻鞋;有人穿的是绸服,却穿了条短裤;还有人登着一双官靴,衣服裤子却全是渔民打扮。
整个房间中,只有两人装扮还算正常。
屋子正中间那人,皮肤黝黑,身材魁梧,但眉眼间却有几分文气,而他身上,竟穿着一身大明御赐的侯爵服饰。
在他左手下,坐着一名身穿绸服的干瘦中年男子,脸上留着两撇鼠须,贼眉鼠眼,看人总像是在偷窥,手无意识的不停抚摸胸口,甚至比抚摸青楼中花魁的雪腻肌肤还要温柔。
萧大海进屋之后,先叔叔伯伯哥哥兄弟的叫了一圈,狠狠瞪了眼那干瘦男子,才对正中那人道;“叔,我今天带人攻打广州府城”
“萧都督。”干瘦男子忽然笑着打断道;“陛下如今已称王,君臣有别,你好歹叫一声王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