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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葛女士的双标(第2页)

“那也是,先不问,等下来再看。”李小珍马上点头。

“去年你就去了几个月就算了,今年过去除了工作,也把自己的事上点心,有认识条件不错的男孩子,就主动点!过了年你已经23了,该找对象了。家里介绍的你看不上,外面的你就自己找。”葛女士难得提点了几句。

李小珍加了句:“找个有钱的!最起码不用受穷!”

“妈说得对。我会留意的。”李小可认真点头,一副受教的样子。

葛女士满意了。

李小可有点愁的是,到时候给谭姨家带点啥礼品好呢?文彬哥拿来的东西看似不多,可那燕窝也够贵重的了,两样加起来没准都过一千了。

她扑倒在床上,头埋进被子里。心里叫苦:我的亲姨啊,你拿这么重的礼品来,我爸妈也舍不得吃,还是会拿去送人,我得买点啥才能不失礼呢?

很快到了大年初三,吃完送年饭,就算是年过完了。后面拜年行为还会继续,一直持续到正月十五才会结束。

但是后面就不用吃饭放鞭炮了,也能正常倒垃圾了,说话也不用特别禁忌了。

过年那几天,是不能说“死”啊“破”的,万一有哪个孩子不小心说了,大人都会赶紧找补“童言无忌”,拜请各路神仙菩萨们原谅。过年前几天大人们就会反复叮嘱家里的孩子们,不会说话就少说话,开口就说吉祥话。

每个人都想过个吉祥年,所以对这些规矩还是很愿意遵从的。平时口无遮拦的,这几天就会尽量少说话,多微笑。

孩子也不敢太过调皮,过年一般不会轻易挨打。但大人们会吓唬他们:“你少调皮呢!过年要是挨打了,这一年都要挨打的!”孩子们就也不敢太过造次。

大年初四,李小勇一家一早就出回岳家了。原本大年初二就是回娘家拜年的日子,但因为全淑芬的娘家太远,初二去就赶不回初三的送年饭。

葛女士对于除夕的团年饭,初三的送年饭,有着一种偏执。家里人必须一个不少地吃这两顿饭,所以大年初二,全淑芬是不能回娘家的。刚嫁进来的时候,全淑芬还为这事争执过,葛女士说了,非要去的话,允许她自己去,李小勇和李亮必须在家送完年再去。

平时李小勇也不怎么听葛女士的话,但他知道那些是小事,这件事他是不敢和葛女士叫板的。因为葛女士叫他们滚出去,那是真的会叫他们滚的。

这事其实也为她们日后的婆媳关系不和,奠定了一定基础。只是葛女士觉得自己是有理的一方,过大年和送年,哪家儿子不在家跑去丈母娘家的呢?谁让全淑芬的娘家在乡下呢,如果和大女婿家一样在县城里,不就能两头兼顾了吗?

说这话的时候,葛女士丝毫没有想起就在几个月前,她还想把李小可许给一个农村家庭。试问,李小可出嫁后,是在农村婆家过年,还是能婆家娘家两头跑呢?

葛女士是个双标的人,而且双标得非常厉害。同样的事情,换到别人身上一个态度,到自己身上又是一个态度,还特别理直气壮。

对门邻居的儿子过年带回了女朋友,葛女士在家里夸赞着:“对面老张家儿子今年带了个姑娘回来过年,真是有本事,还没结婚人家姑娘就愿意跟他回来了。”

可是上一世,李小可趁那个机会鼓起勇气说:“女孩子结婚前去男方看一看,也是很有必要的。”

葛女士听了立刻破口大骂:“这话说得真不要脸!哪有个没结婚就跑到男方家去的道理,那真是要被人笑死!”

上一世的李小可,刚刚鼓起的一点勇气,就如同初生的嫩芽,一下子被掐断了。

“要去,至少也得定了亲才能去!懂吗?”

懂。但是,定了亲再去,还有个屁用呢。

上一世订婚那天,李小可第一次去到那个婆家,走在乡间的田坎上,当时是冬天,看到望不到头的荒沙和石头山,以及目光所及之处,漫山遍野的枯草,李小可的心也跟着荒凉一片。

她不明白她的人生为什么和这样一个陌生的小山村挂上了钩,以后还要频频产生交集。是葛女士怕她生活得太幸福吗?

她当时就很想逃,甚至想原地消失,如果地上突然裂开一条缝,她会立刻跳进去。

想起李志国头天特意跟她交待的“订了亲就不能退!我可丢不起这个人!”,她只能木然地走着。如果订婚前,她先来到这里看一眼,别说那个房子里还有两个势利的老人,几个嘴巴尖利的小姑子,以及那个想通过她实现在城里有车有房的男人,就光是这个环境,都能把她吓退。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李小可为什么就只配往低处走呢?

幸好这一世李小可已经去了省城,避开了这个坑。如果她穿越回来在订婚的那一天,那么李小可拼死也要断掉这门亲,李志国怕丢人的话,她可以和李家断绝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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