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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頁(第1页)

鄭熹一笑。

山野鄉民的生死存亡,不值當京城貴人上心的,沈瑛沒有問鄭熹移交的是什麼案子,又匆匆去設法找外甥女了,許家還有族人,有人去鄉下接他們家老人去了。

鄭熹命金良傳話下去,準備回程。他出行也要捎帶些土儀回去,再有要把整件案子的卷宗、人犯之類最後整理歸總,又要調囚車、安排押運的人之類。兩天時間恐怕還緊巴巴的不大夠用呢。

金良跑到府衙卻沒有找到真正管事的黃先生,門上的差役很惶恐:「回大人,天晚了,到下番回家的時候了,黃先生已經走了。不過他要去今天那個祝三那兒道喜,應該在那兒了。小人給您找他去。」

金良道:「不用了,我自己去。」正好也看看祝三。

………………

祝三此時也正在家中。

這場官司打得在本府的歷史上都稱得上順風順水,等閒案子,耗個三五天的,提人、問案都算快的。她這個,從頭到尾,天黑前就辦完了!並且除了她是個假女婿外,辦得沒任何違法的地方。

案子完了,善後卻比打官司還要麻煩。鄭熹的人情可以慢慢算,於妙妙婆媳倆卻要馬上安頓好——天快黑了。

祝三要把婆媳倆帶回自己租住的地方,張仙姑道:「又胡說,那兒一間房,就算能擠得下,又破又沒家什,連床也沒有一張多的,你還睡門板呢,怎麼好叫大娘子住那兒?」

於妙妙心中不安,正要說話,張仙姑又說:「咱現在也有幾個閒錢了,就住客棧又怎樣?一同去客棧。」她自己家租個狹窄民房不覺有什麼,於妙妙一來,她才反應過來,哎喲,大娘子和花姐住這麼差,不太好吧?咦?咱都能花錢讓她們住好點了,那咱家為啥不一起也住好點呢?

祝三道:「客棧人來人往的,不消停。嫌屋子窄就找徐甲把隔壁的房子也賃幾天。」

又對於妙妙說:「我怕四阿翁他們還沒走,有後患。不如咱們住得近些,也好有個照應。」

於妙妙見到「女婿」也不想跟他分開兩處住,說:「什麼擠不擠的?住在一起就很好。」

婆媳倆的住處決定了,祝三還有別的事要做,一把揪住了那個在人群里看熱鬧的賊丫頭,說:「跟我來。」帶這個報信的小女孩兒一同回了自己的屋子,先讓於妙妙婆媳:「乾娘、大姐,先坐。」

自己卻翻出個笸籮,先抱了幾貫錢出來,解了繩子都放了進去,又給這丫頭幾塊碎銀子:「錢是謝他們的,銀子單給你。再給我謝謝你師父,這瓶酒給他。」酒是鄭熹那天帶來的,朱神漢吃藥不能喝酒,祝三不沾酒,正好送了老賊頭。

小女孩兒揣了銀子、拿了酒,將笸籮頂在頭上,蹦蹦跳跳地出去了:「分錢嘍!」

祝三哭笑不得,後腳也出門去找徐甲。

這回徐甲也不講價了,拿鑰匙開了鎖,道:「有些日子沒人住了,您稍等,我灑掃一下,娘子們住,再叫我家婆娘拿套被臥來!」

祝三道:「好。」這邊由徐甲夫婦收拾,她把於妙妙和花姐帶到了自家的屋子裡。朱神漢扶著杖出來,這會兒才意識到自己閨女給人當了女婿是個什麼意思,一時語塞,只能說:「老婆子,你跟我進來。」他得跟張仙姑合計合計,這他媽不得露餡兒嗎?

裡頭夫婦倆嘀咕,外頭祝三問於妙妙:「怎麼到府城來了?」

於妙妙和花姐這才真正放下心來地哭,花姐道:「你呢?官司結了?」

原來,於妙妙、花姐也不知道朱神漢的案子已經結了。好在街坊還有點情份在,發現朱家村的人來了之後及時通知了她們。

於妙妙也不是省油的燈,鋪蓋都沒收拾,和兒媳婦兩個人只隨身衣服,帶著小而貴重的金銀、飾之類,帶上家中一應的書契門都沒來得及鎖就往府城逃。婆媳一路逃到府城才被追上,好在祝三一時好心,府城的偷兒混混又順手幫了個忙。

於妙妙道:「天可憐見!我還道再也見不著太陽了。」

裡間,張仙姑已經與朱神漢「心平氣和」地討論好了,兩人一致認定,自家那是個閨女,冒充男人上京當官還有可能瞞得過,枕邊人是萬萬瞞不過的。這麼耽誤人的青春也不好,花姐也可惜了,不如就把鄭熹給的錢分一些給這婆媳倆,就把這租的房子也讓給婆媳倆,大家各過各的。

張仙姑出來就說:「您好好的,別說這喪氣話,那麼多道坎兒都過來了。」說著端了水來給於妙妙喝,又緩緩說出來:「欽差大人要咱老三上京去,咱們家在這兒什麼也沒有了,走就走了。大娘子的打算呢?」

於妙妙一呆,馬上說:「那就一同走!我們還有些私房,到京城依舊把日子過起來。」

張仙姑就為難了:「家,不要了?孩子的墳還在這兒呢。」

花姐聽這話音不對,眼淚滾珠一樣地往下落。

祝三道:「說這個做什麼?乾娘和大姐在這兒怎麼過呢?」她答應鄭熹的時候,是真沒想到於家婆媳這茬兒,當時雙方已經分開了而自己連親爹都還顧不過來呢。現在人到了眼前,這婆媳倆對自己又有報信的恩情,也不能不管。

「我要是個傻子,覺得官司了了就完事兒,把乾娘和大姐留在這裡她們能過好,也就罷了。偏我還沒傻透,兩個寡婦在這兒,沒個依靠,怎麼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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