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胜利说:“你用最简洁的话告诉我于人和怎么失联了。”
杨士勇说:“我回到厂里给陪着于人和出差的业务员去了个电话,要他把回来的时间告诉我。
他对我说他当时没有控制好表情,于人和产生了怀疑。在两人一同上车往回返时,于人和告诉他去一趟卫生间,他没有意,等了有半个小时没见回来,去卫生间也没有见于人和的影,他就给我打来了电话。”
边听着杨士勇的话,周胜利大脑飞速旋转,等他讲完经过后说:“你把于人和与那个秦科长的电话号码给我。”
杨士勇调出来两个人的电话,念着让周胜利记了下来。
放下电话后,周胜利马上给武宗胜去了电话。
他向武宗胜通报了于人和失联的事情,推断说:“很可能是与他一起出差的那个业务员从神情上暴露了什么,于人和本来就做贼心虚,看到他的神情不对劲就离开了他。”
武宗胜说:“于人和失联给我们的破案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必须尽快对他和与他联系较多的相关人员‘上手段’,加强信息方面的控制。”
周胜利说:“我刚问了他个人的手机号码,还有与他因为同一件事情受处理的印刷出版处秦科长的手机号码。”
武宗胜记下了这两个电话号码,说:“我马上安排市局对他们家人密控。于人和提前没有潜逃的准备,身上带的钱不会多,在外面撑不了太久,一定会与家人联系。
也可能他现在还没有离开他们今天所去的那个地市,我让支队里安排通知那个地市公安局在市区车站、飞机场布防查所有人的身份证。”
周胜利刚放下手机,又接到了杨士勇打来的内线电话:“今天晚上公安女警顶替印刷公司夜班女工回家的行动还搞不搞?”
周胜利说:“在没有接到公安局的电话前继续搞。”
杨士勇担心地说:“于人和跑了,他万一与小流氓们联系了,我担心女警和女工会吃亏。”
周胜利说:“这一点你大可放心。我们定今天晚上的行动,报社里面只有我和你知道,咱们两个不说,于人和也不知道。于人和不知道,他就是跑了也不能传给小流氓。
再说了,你根本不知道这些女警的厉害:她们全是警校毕业的,在学校几年,擒拿格斗每天都练,寻常小流氓落到她们手里只有挨虐的份。”
杨士勇没有见识过警校学员们练武,认为周胜利说的那些擒拿格斗动作如同中小学的广播体操一样,练再多也不能打人,将信将疑地放下了电话。
下班后,周胜利正在家里吃自己做的晚饭,接到了武宗胜的电话:“于人和抓到了!”
“在哪里抓到的?”
这对周胜利来说是个意外的喜讯。
武宗胜说:“在当地的一家小饭店里被派出所的同志给认出来了。这个人太好喝酒了,终于被酒给耽误了。”
时间回到当天上午,于人和与那名业务员到这个地市的一个客户单位是来要钱的。
二人没有想到,要钱的过程很顺利,没用怎么软磨硬泡就拿到了应付款支票。
看看临近中午,对方没有留下吃饭的意思。于人和刚从副经理的位置上下来,在那名业务员面前放不下架子,提出来到外面找个地方吃饭,吃过饭再往省城赶。
业务员也习惯地服从他的意见。
也就在这个时候,他接到了杨士勇的电话。
杨士勇在电话上告诉他,于人和就是跟踪骚扰印刷公司夜班女工流氓的合伙人,公安局已经决定在你们回来的半路上抓他,你们决定往回返时给我来个电话,告诉我你们上路的时间和行走的路线。
他还特别嘱咐业务员,千万不要让于人和从他的语言上和表情上看出来。
业务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边接着电话,眼睛不停地往于人和脸上瞟,两人的目光相碰时他又赶紧把自己的目光闪到旁边。
于人和本来没有在意他的电话,但看他的眼神躲躲闪闪,飘忽不定,心下生疑,不禁留心听起电话的内容。
可能是业务员故意不想让他听见,把手机紧贴在自己耳朵上,他只是断断续续听见了“公安”、“半路”等字眼。
联想到自己最近与秦科长合伙做的事,估计是事情败露,公安局安排好了要抓自己,当下决定“三十六计,走为上”。对兼任驾驶员的业务员说:“你先到那边把车开过来,我去一下卫生间。”
业务员走后,他没有停留,快步出了那家客户单位的大门,叫了一辆车,胡乱指了一个方向离开了那个单位。
他今天出差是临时接到的通知,身上没有带多少钱,也没有敢让出租车跑多远。付过出租车费以后,身上只有几块钱,买汽车票也走不远,在街上转又怕被业务员找到,便到公园找了个条凳子躺下休息,打算等到天黑以后再上路走回家里。
于人和不知道是自己抽屉里的地图暴露了自己,还以为是秦科长那边被公安人员发现了,他把自己交代了出来,一个下午没敢与他联系。
这当中,他给家里去了一次电话,老婆可能是在班上,没有接电话。
那时手机还不很普遍,他老婆没有手机,给老婆单位打电话他胆怯没敢打。
他躺在凳子上半醒半睡,一直到了傍晚,胆子里咕咕直叫,才摸着肚子坐了起来。
他急着逃跑中午没有吃饭,现在又到了晚饭时间,站起来后饿得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
人饿的时候嗅觉特别灵敏,还没有离开公园大门就闻到公园附近有好几家酒店里飘出来菜的香味。
他知道自己身上的钱只能到小酒店吃一顿不炒菜的饭,顺着飘出的包子香味来到一家只有三张餐桌的小饭店,用身上的钱买了五个大包子。
三张餐桌都有人坐,于人和虽然只买了几个大包子也是顾客。老板娘把他的包子盘端到一位正在自斟自饮的青年男子桌上,还热心地给他送来一碗白开水。
于人和坐下刚咬了一口大包子,鼻孔里便飘进了一股酒香。他“咕咚”一声往肚里咽下了一口唾液。
于人和馋酒在印刷公司是出了名的,他自己承认自己是一天两次酒,“喝也行不喝也不行”。
中午在食堂吃饭,他端着一盘菜在厂办公区各门前走,哪个办公室里有喝酒的,他在门外就能闻到,端着菜直接闯进去,看到人后他能现编一个不得不进去的理由。
工人们都说于经理的酒场,对方不论男女老少,是人就可以同饮,所以把他的名字的最后人个字变了变声调,喊他“与人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