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枪已经够吓唬人的了。”
朗华说完去书房把放子弹的抽屉锁上。
温琰得了这个宝贝,爱不释手,睡前还舍不得丢开,握在手里把玩,爱若珍宝。
重庆的夏夜漫长闷热,幸而屋子里装有电风扇,华生牌的,送来丝丝凉风。她刚刚洗完澡,扑了层痱子粉,这个习惯还是小时候从秋意那里学来的,只是他长大后再不肯用这些东西,生怕自己阴柔。
想到这个,温琰不自觉地笑了笑。
朗华在外面人模狗样,大夏天还穿衬衣西裤,但回到家里原形毕露,套着花花绿绿的夏威夷衫和短裤,吊儿郎当,没个正形。温琰向来中意干净清隽的男子,甚至文弱些都好,她喜欢做强势的那个,而对朗华这种文盲暴徒提不起半点兴趣。
如今他有了资本,总爱学人上人的做派,抽雪茄,玩手杖,收集古董,一切能象征社会地位的东西他都很感兴趣。可这些在温琰眼中只觉得无趣可笑。
披上再华丽的皮,温琰都当他是打锣巷投机倒把的小混混而已。
夜深人静,忽然一阵疾风骤雨,雷声轰鸣。
窗子没有关拢,雨水洒进来,湿漉漉的,像朗华的眼睛。
他下床重新点了盘蚊香,关上玻璃窗,再把风扇稍微调小些。
经过大半夜的混乱,温琰厌烦透顶,刚才破口大骂他是疯狗、神经病,喊得声嘶力竭,脑袋也嗡嗡作响,此刻已昏昏欲睡。
朗华不知哪根筋不对,突然变得温情脉脉,甚至毫无防备地向她展露出脆弱。
“有样东西送给你。”
他把一只蒜头镯戴上她的手腕。
“好老的物件了,虽然是银的,也不值几个钱,我一直收着,想找机会送给你。”他说“记不记得,这只镯子还是你替我要回来的,当时我就想啊,这个姑娘吃什么长大的,熊心豹子胆吗怎么会有人对我那么好当时你在光,知道吗,我一下被震住了,整颗心都为你晕眩,就从那个时候开始,到现在,没有变过”
朗华许久不曾真情实意敞开心扉,他想这世上只剩温琰值得他这么做了,除她以外再无旁人,再无至亲,这是他仅存的一点真心。
“那年冬天我们跑成渝公路,还记得吗”朗华陷在美好回忆里,从前种种,虽苦却甜,他很想得到共鸣和回应。
低头一看,温琰却早已熟睡,半个字也没听进去。
荒唐半夜,次日睡到中午才醒。
温琰站在镜子前刷牙的时候现手上多了只蒜头镯,瞧着并不眼生。
她面无表情地取下,搁在盥洗台边。
午饭时刻,来到小餐厅,看见朗华衣冠楚楚地坐在那儿。他今天西装革履,头梳得一丝不苟,尤其清俊出挑,大概准备参加什么宴会。
只是侧脸有几道指甲抓出的血印子,显得些许突兀。
“你不多睡会儿”
她“嗯”一声敷衍,低头吃饭。
朗华喝粥碰到伤口,突然倒吸一口气,轻咬了咬舌尖。
温琰抬眸,瞥到她昨夜的杰作,血泡一个。
“你就是活该挨打。”朗华说“后背还痛不痛,要不要擦药”
温琰面色铁青“不用。”
“你确定吗,别的地方呢,我昨天有点过分。”
她攥紧手指,额角狂跳,一字一句忍耐道“不要再说了”
朗华故意想看她出糗。
老妈子过来摆菜,他又问“昨晚有没有吵到你休息”
“没有,我睡得很死。”
“那就好。”
等人走了,朗华歪头打量温琰,一本正经提醒“以后稍微控制一下,这里不是歌乐山,左邻右舍住得近,昨天你闹出那种动静,我出去怎么见人注意点儿影响。”
温琰的脸全黑了。
匆匆吃完饭,她起身离席,听见朗华说“换身衣裳,跟我去个地方。”
温琰没有多问,只要能出门她都很愿意。
等坐上了车子才知道,原来朗华是要带她去办结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