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完澡后的祝应,一身清爽。
他就这么赤条条的走了出来。
打开衣柜,他从里面选了一套衣服穿上。
上身是速干衣白T加冲锋衣,下面是一条牛仔裤。
很简单的搭配,但是很实用。
冲锋衣防水,血溅到上面不会渗进去。
速干衣能让他在出汗的时候保持身体的干燥。
牛仔裤抗磨损,轻易不用换。
当然,在家里是不用穿外套的。
等到他收拾干净自已后,祝应又将那些吃的东西和棒球棍分三次搬到楼下。
十分钟后。
祝应坐在自已的床垫上,拿起打火机,给自已点了一根九五。
“嘶~”
“呼~”
熟悉的辛辣气体慢慢进入肺里,祝应有几秒的失神。
“神,你在吗?”
祝应在心里呼唤神,可是神的声音却久久不曾响起。
他突然想起之前神对他说的话,不要找祂,祂会来找他。
无奈,祝应只好放弃。
他将手里的烟掐灭,从包里拿出一只烧鸡,捧着啃了起来。
“味道还是那个味道。”
这家店祝应之前总去,孟娴最爱吃他家的猪耳朵。
每当他俩不想做饭了,就会到这买一些熟食,拿回家就着剩饭吃。
宋华见到后就会说:“外面的饭不干净,想吃跟妈说,妈给你做。”
那些回忆就像是装在箱子里的水。
祝应想把它们锁住,它们却总是能从某个缝隙里流出来。
不经意间润湿他心底最深处的角落。
手里的烧鸡慢慢的没有了味道,祝应只是机械的啃着。
眼睛漫无目的的看着前方。
但是当他的视线扫过货架的时候,嘴里的动作却是猛的一停。
他死死的盯着那处货架,在心里默念着。
“一,二,三,四……”
他记得自已出门前整理过物资,瓶装水还有四十瓶,为了方便拿取,他把其中十瓶水放到了货架最上层。
可是他刚才数了一下,那上面现在只有九瓶了。
为了防止眼花,他又查了一遍。
“一…二…五…九。”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