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麻,我们捡到粑粑啦~”
忙着洗蘑菇的我眉头一皱:
“乖,粑粑脏,去把粑粑扔了。”
“可素,可素他看上去好可怜。”
他?
我回头,只见三只小崽崽正一脸激动地站在原地。
身后三根毛茸茸的大尾巴正晃啊晃。
好在现在下午,店里人不多,我赶紧走过去拉上窗帘。
蹲下身给他们的脑袋一人来了一下:
“不是说了要把尾巴耳朵收好的吗?要是让别人看到——”
教训到一半,我余光瞥见地上躺着的男人。
声音戛然而止。
这人……怎么看上去有些眼熟?
等我把他从地上翻过来后,我瞳孔微缩。
灰土下,那精致绝伦的五官我做梦也不会忘记。
这不我那怨种前男友吗???
我嘴角微抽,一个头两个大。
捡谁回来不好,偏偏把他捡来了。
也不知他遭遇了什么,本该身处华都享受荣华富贵的太子爷。
如今竟狼狈不堪地出现在我们这偏远山村。
此刻浑身名牌破破烂烂的,腹部还有个血窟窿,正源源不断地往外渗血。
“你们在哪儿捡到他的?”
见我发问,刚刚还一脸犯错模样的小家伙们,立马就倒腾着脏兮兮的小手。
七嘴八舌地说了起来。
“在山沟沟里!我们摘蘑菇时捡到哒!”
狐老大晃着白尾巴,抢答。
“旁边还有辆大车车,在着火!”
狐老二不甘落后,配合上肢体动作,描述得绘声绘色。
身后的黑尾巴在头顶扫来扫去,像只邀功的小狗。
听着他们的只言片语,我大致知道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