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庭汉跟王衿伶和王家打了多少年交道,他很清楚这对父女虽然不共戴天,但在手段方面,王衿伶终究是受到了父辈的熏陶,就比如,他们都擅长布置、规划和蹲守。
就这一个宽阔的车场里,陈庭汉久违地感受到了这种谋划,本是人烟稀少的地方,此刻却零零散散,在共有五个位置的地方,安排了人手,虽然看上去各在忙活自己的事情,眼神却出卖了他们。
他们的注意力根本没放在自己手头的事情上,而且一直在若有若无地朝这边靠拢。
毕竟不是专业人士,骗骗鲁清这种门外汉就算了,居然连这个所谓“保镖”都没有警惕和察觉,难道是徒长了一身肌肉?
正这么想着,保镖有点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他忽然凑到鲁清旁边说了些什么,鲁清像是吓了一跳,他转头看了陈庭汉一眼,意味深长,没说什么,连忙坐上副驾,在副驾摇下车窗的一角,这才说道:“老弟,我有点急事,快上车。”
陈庭汉拿着手机,快出一条简短的短信,然后忽然犹豫了,他现在陷入了两难的境地,因为他不清楚,这伙人的目标到底是谁?
是他陈庭汉,还是鲁清?
如果是前者,那他应该趁势坐上车,借着机会直接离开,而如果是后者,他们的目标是眼前这个鲁清,那这辆车就不能上,他们既然能蹲守在这里,那以这些人的做事风格,大概率会对车动手脚,上了车,就是瓮中之鳖,跑都没地方跑,还会被殃及池鱼。
陈庭汉快在脑海中过了一遍自己行为可能出现的疏漏,最终决定,相信自己,也相信王衿伶,她不可能会在这个时间,挑这种低端手段来对付自己。
他挤出一个笑容,说道:“没事,我自己回去就好。”
陈庭汉自认为绝不是一个恶人,甚至可以在某些方面,可以说是一个好人,但他绝不是圣人,他不会盲目到认为,自己需要冒着生命危险去救一条毒虫。
他自己的人身安全,绝对是重中之重。
而且,他们的目的,不一定是杀死鲁清。
就在他往后走时,车内传来了鲁清焦急的声音:“你在干嘛,为什么不开车?!”
陈庭汉赌对了,那群人看都没有看逐渐走远的陈庭汉一眼,径直围向车辆。
主驾驶的保镖满头大汗,他现车被动过手脚,车无论如何都打不着火,而那五个人已经逐渐靠近了。
他手缓缓起开方向盘,摸进了副驾的夹层,里面藏着一把砍刀。
然后他又把手抽了出来,摇头苦笑。
如果说手里有兵器,以他的身手,面对五个素质平平的打题是,逼近过来的其中一人已经把手摸向了腰间,那架势很专业,那是摸枪的动作。
须得说的是,他对那人是否有枪持怀疑态度,但他不敢赌。
车窗并不是特种玻璃,他若是赌输了,子弹击碎他的头骨,不会比击碎车窗难上多少。
但作为最后的抵抗,他把车窗摇上,车门焊死,在对方亮出枪,或者破开窗户之前,绝不放弃最后一点抵抗的机会。
他们各自拿出一个细小狭长的物件,抵在车窗上,只轻轻一摁,清脆的碎裂声响起,他一把扣出车窗的边沿,随后猛地拽动,四块皲裂的车窗被生生拽下。
坐在后座的鲁清瑟瑟抖,他实在是想不明白,情况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样。
令人惊奇的是,他们没有直接动手,其中有掏枪动作,一看姿势便是一把好手的那个男人开口说道:“都把手举起来,放在我能看到的地方,别做什么小动作,别逼我打爆你的头。”
两人都乖乖照做,不敢有半点心思。
然后男人对着鲁清说道:“现在,我请你下车,乖乖照做,我保你不会有任何事情,不配合,就死。”
鲁清脸色惨白,却依旧壮着胆子问上一句:“我能问问,是谁要找我吗?”
“我老板姓李,我这么说,是希望你能老实合作,你就应该知道我们为什么找你,乖乖下来,我暂时是不希望看到有人流血的。”
他闭上眼睛,一下就明白了,心中满是悲怆,他们这种做生意的,机关算尽,都不如人家拿着把枪满世界找人,想逮谁就逮谁来得猖狂,望海王家,当真是无法无天了。
现在可是二零一四年啊。
就在他碰到车把手,要乖乖下车时,坐在主座的保镖忽然从后视镜中,注意到有一个黑色的身影,悄无声息地从不远处的绿化带中钻出,快步走来。
那身影的动作实在太轻、太快,直到他临到身前,其余几人才终于有了反应,而他把手伸进被被破开车窗里,反握车把手的动作又太过理所当然,其中那手下居然没能出手阻拦。
于是——砰!
悍然的力道拽动车门,车体带起沉肃的劲风鼓动着耳膜,重重压在手下的面门上,狠戾地砸断他的鼻梁,浓重的铁锈味喷薄,下一秒他却嗅不到了,猝不及防的重击之下,向后摔去,倒地昏迷。
其余人变了脸色,猛扑过来,黑衣男人却不躲不闪,悍勇无比,迎上离自己最近的下一人,一只脚像桩,钉上地面,另一只脚抬起,正正瞪中敌人膝盖,脆弱的关节瞬间错位,敌人张嘴想要嚎叫,被黑衣男人一把捂住嘴巴,一拉一扯,失掉平衡,向黑衣男人倒去。
男人手掌一拨,将敌人脑袋推向车内,再反过手来,合上车门。
不需要更多力道,合门的惯性的力道撞击头骨,已足够将他砸晕。
局势瞬间变化,就算那保镖反应再迟钝,此刻也该知道,来的是自己人,况且他反应并不慢,只是黑衣男人的动作实在太快,眨眼之间放倒两人,强硬、残忍的令人生寒。
保镖突然暴起,手伸出车窗,揪住外边一人的衣领,把他狠狠拉进车内,摁在方向盘上,如此近距离的突纠缠,那手下完全失了先机,任由保镖的重拳一拳紧接一拳,又急又快地挫在太阳穴和颧骨上。
另一边,王家手下的头领终于从车的一侧绕行而来,并掏出腰间的短柄物体——那并非是枪,而是一把军刺!
黑衣男人动作却更快,仿佛早有预料般,手掌几乎是顺势,自下而上从靴中抚过,一把短棍已是现于手中。
具备弹性的短棍比军刺要长一分,痕迹诡谲地抖动着拍中对方手腕,吃痛之下,军刺松手,哐当落地。
对方骇然,这么一个地方,怎么会凭空冒出身手如此矫健的一个好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