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美仁就有点自怨自艾,
黎民佑那扑街仔一天到晚不着家就算了,
家里什么的也不管,
全靠自己添置,
想到这里,
刘美仁就越发嫉妒高要家里的那女人,
“阿嫂真是好命。”
刘美仁热情说道,
“高先生,我对这里很熟,要是?不介意的话,不如我帮你找找?”
“那可多谢你了。”
窈窕少妇君子好逑,
这刘美仁浑身上下万种风情,
最要紧是良家,
一看就晓得好生养,
按照老曹家的规矩,
这可是极品!
大家都是乱世儿女,
高要可没有什么道德负担,
这条女明显是想探自己的底线,
按照道理,
自己自然也要探下她的底线。
有刘美仁招呼,
高要很快便选好了东西,
不需要他拿,
只要写好地址,
办馆自然会亲自送上门。
高要跟办馆约定每周送一次后,
便对刘美仁发起邀请,
();() “大嫂,相请不如偶遇,今天要不是你帮忙,我都未必能这么快搞定。”
“赏脸跳支舞?”
跳舞当然不能在办馆,
也不可能在德辅道上啦,
又不是拍电影啊,
是不是?
既然在中区,
要跳舞肯定去舞厅的咯。
照理来讲,
去德辅道上的新大华舞厅也不错,
不过有句话说的好,
水火交融必湿身,
向来怜香惜玉的高要自然不会做这种有失风雅的事情,
他的选择是去中环的百乐门舞厅,
因为那里有冷气!
“哇,你是要做火山孝子?”
当时把在舞厅“脚震”的舞客称为火山孝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