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依旧是迷迷糊糊的,连抬起手臂都是极困难的事情。
就像被当做肉鸡的电脑,运行不畅。不过倒也自在,醉酒的感觉是双方面的。
“呦,易小哥?你怎么趴在地上?”来人发出了疑问——是雾雨。
当然了,门没有修,我估计这个夏天只能这样了。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她已经走到了我的前面,而我刚好抬起了头——
();() “好痛!”
她拾起刚打出去的扫帚,后退几步,鄙夷地盯着我。
“师傅说过,这种情况必须打出去,条件反射条件反射,抱歉哈…”她挠着头赔笑着说道。
我伸出手,任由她把我扶起来,然后站正,依旧是摇摇晃晃的样子,一阵风就能吹倒。
“灯笼裤而已,你至于么…”我揉了揉头,一脸的无奈。
“啊,啊,不好意思,但是,易小哥你这副样子实在是逊透了,血色妖刀使但是该叫傻瓜酒鬼才对。”她漫不经心地答道。
我转过身,走了几步,扶着柜台绕到后面,一屁股瘫坐在椅子上,如释重负。
“果然好逊…”
“啊,我知道了。”
“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喝酒把自己喝成这样子的家伙呢~”她摘下帽子,挂在用来展示武器的铁钩上。
“我没记错的话,明明是幼月先倒的。”我思索片刻,说。
雾雨无奈地叹了口气:“你怕不是无人认养了。”
我耸耸肩,把蚀狼召唤出来,随口答复说:“嗯,对呗,无从认养。”
尔后,我将刀锋抵在手腕上。
“喂喂!你要干嘛?!!”她不安地叫道,换句话说,她慌了。
“嘛,孤是妖精,挂掉也没什么,况且,我可没有那样的打算。”
说罢,我划破了手腕,殷红的鲜血喷涌而出。
蚀狼贪婪地吸食着涌出来的血液,并将转化出来的灵力传输给我。
“第十七律令,血医蛊。”我淡然地看着自己的伤口,下达了诏谕。
血涌得更猛了,始终不见势头减弱。这一点,常人恐怕难以释怀。
打一个医学上的比方,这个术法活化了所有的造血细胞,使它们进入了疯狂的造血模式。
待头和身体都离开了酒精依赖的状态,我抓出了一张道符,封在伤口上。
随后,道符和伤口一同消失不见。
雾雨征征地盯着我,瞪着一副死鱼眼,那样子像是在说:你真会玩。
“说起来,你怎么过来了。雾雨。”
“不行吗?”
“当然不是,我真是好奇。”
“这个嘛,咱在采蘑菇的时候碰到了紫,她叫咱来看看你。”
“感觉那家伙只是想窥屏啊喂…”我懒懒地说道:“但你不是…唔…你应该只是借了她的由头吧?”
“聪明啊易小哥!不愧是高智商的妖精!”她兴奋地鼓起了掌。
我扭了扭脖子,继而说道:“这里是武器店。你是看上什么兵刃了吗?我可以给你打个九九折哦!”
“你!”一个字的回答让我猝不及防。
各种意义上。我也是兵刃——如同老大是冰之概念的具象化,一样我也是剑之概念的具象化。所以我有些懵圈。
“咳咳,你说啥呢?”
“嘛,这只是个玩笑哦。DA☆ZE!我只是想要那对枪来着,超帅的!”那家伙比比划划的,应该是假不了。
嘛,许是我想多了。
欢·狂么?确实很亮眼就是了,毕竟那是我为那位“王”制作的兵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