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的,黑金案就是这个混蛋做的,电脑还亮着,表示方国栋没有离开这里多久。所有人,不要放过屋子里每一个角落,挖地三尺也得把他找出来!”金边眼镜扯开嗓门吼道。
“队长,这边现了一个地窖!”
“嗯?”
我们走了过去,现在客厅的后面,果然有着一处隐藏的地窖,压在一处肮脏破败的木板下面。
那种地窖,是上个世纪的人们用来储藏蔬菜或是腌制东西使用的,其中空间极大,藏上几个人肯定不在话下。
金边眼镜见状,带着几个警员率先下去查看情况了。我并没有直接跟下去,看着屋子里的一切,不禁心头又犯了嘀咕。
整个房间,虽然看上去十分杂乱,也找到了许多能证明我推断的东西。然而,偏偏缺少了能够实质性定罪的证据,莫非,那个混蛋又提前猜到了警方的行动,然后,率先行动起来了,毁掉了证据?
然而,还没有想明白这个问题,地窖那边就传来了金边眼镜的惊呼声,外边所有警察在同一时间都放下了手头的工作,跟着一起冲进了地窖那边,里面似乎现了什么重要的东西!
一时间,我从兜里掏出根香烟,猛嘬了几口,待大脑不好不容易冷静下来,才暂时搁置下那个疑问,赶去地窖边上查看情况。
“怎么回事?”
“别提了,地窖里面现了两具尸体,其中有一具,还是个穿着红衣的女人!”
什么!又有无辜女人遇害了?
我快步走到了地窖边上,一股腌咸菜的酸味立刻扑面而来。因为地窖下面空间有限,而且这种地窖中可能含有大量的二氧化碳。
所以不敢有太多人进入地窖,目前只有金边眼镜一行人,与几个法医呆在下面。
几台照明灯悉数在地窖下面点亮,把下面映照得像白昼一样。
我刚从窗口探出头来,就看见金边眼镜那张拧巴在一起的脸蛋,他深锁的眉头,早就皱成了一个“川”字。
“高飞同志,快下来看看,太他么奇怪了!”
顺着木质阶梯一路向下,很快就走到了地窖里面,索性里面还算比较干燥,并没有滋生太多细菌与微生物,周围墙壁都是红砖堆砌而成的,我推测这处地窖,应该是房屋主人建造小院时,也一并建造好的。
“徐富贵,什么情况?”
“别提了,两具尸体,刚进来的时候,快把我吓死了!”
金边眼镜快步将我带到那两具尸体旁,尸体附近,摆放着两只巨大的探照灯,用来照明。
其中一个年岁颇长的法医,正在埋头调查着尸体情况,以前调查尸体的都是林晓雪,这次换了别人,让我总感觉有那么点别扭。
正前方赫然是两具尸体,其中一具,已经白骨化,估计死了很久了。从盆骨来分析,这具尸体的主人,应该是个女人。
尸体身上披着8o年代那种老式红衣,脚上还留着松糕鞋,相比起人类的身体,这类些制品更经得起岁月沉淀,以至于现在还没有跟着一起腐化。
金边眼镜打着探照灯,照向了尸体边上的墙壁,破败的墙壁上,依稀用红字写下了119的字样,虽然字迹也已经有些年头了,但可以看得出来。
相比起这具白骨,红字绝对是最近才留在墙面上的。
“和你的推理一样,这女人就是黑暗案的第一个死者,只是这样看来,至少死了十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