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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怪脾气(第1页)

1

沿着被爬山虎堆满的墙壁到尽头栅栏处,推开早已生锈的栅栏门,往里走五十米停下来,往左看门口放着一个石墩子,那个房子就是我住的地方。

石墩子是我放的,从外面回来清楚又方便,一眼就能找到居所。

这片房子都是三层,我住一层。

据说是五六十年前建成的了,当时算得上是好地界,但是现在高楼大厦四起,它现在也就是渺渺之身、沧海一粟。房子墙壁粉刷色是红色,是最新粉刷上色,现在在包河区一众房屋里特别显眼。

老板娘说多喜庆,我呵呵一笑说:“真别致。”

晚上回来,路灯昏黄,映着月光,就这破房子显得特别阴森。

我为什么不搬走,纯属懒,还有现在合适我的房源属它最便宜了。

老板娘现在舍不得我走,见我都是笑盈满贯,我十分得意。

想当初,她要我房租一千元一个月!

我说:“我还这么小,无父无母,连个依靠都没有。每天靠着干点兼职为生,还要兼顾学业,一有点空闲时间还会拣点塑料瓶卖点小钱,而且就这还要被老奶奶们排挤,说我这小姑娘有手有脚怎么不找点体面的工作,还要跟她们抢这一分一毛。我这不也是情不得已吗。”

哭得梨花带雨,把老板娘疼到心坎里。

我又说:“就这样我还在坚持学业,我想以后一定会成为栋梁之材,等我有出息了一定会回馈您的。”

老板娘信了。

就这样,房租一口价砍掉五百元。

老板娘心疼,把房子租给我,她走后,我秒收起泪水,果然苦肉计永不过时,我这么利己的人怎么会让自己吃亏。

现在我的房租依旧是每月五百元。

老板娘不会给我涨价,就这粉刷来粉刷去的破房子,阴森不说,倒贴也没人租。也可能是老板娘信了我的谎话。

推开低沿已锈迹斑驳的铁门,我把钥匙随手扔在门后高桌上,鞋子也不换直接整个躺到床上。

主要是没必要,这屋子不大地,再者我没那么讲究。平常卫生也是随便整条扫帚扒拉扒拉就行了。

这屋子三十平左右,小了点,但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我一个人住刚刚好。住在一楼,还好朝阳,屋里不算太潮湿,我躺在床上伸伸腿,然后猛地起来,把窗户拉开通风。

白天的话,状态还算好,愿意接受外面世界的侵扰。

窗户口外沿有一排仙人掌,不是盆栽,是在土里生长着一排,这是我干的。

我从打包子店铺家那里移植来的,然后在窗沿上堆了点土,一种它就活了,长得还挺俊俏、排场。

后来我在地面上也种了一排,倒不是害怕安全问题,主要是怕贼,无论如何也不能偷我的家当。

老板娘见后没生气,也没有责怪我把窗台搞得这样凌乱,反而还把我夸了一顿,说防范意识到位,让我回头把这长好的仙人掌给她窗台也移些。

我一点也不想干,或者说我不用干,因为我知道她自己肯定会来偷偷的搞走,她不过是给我打个预防针罢了。

我呢,住着她万年不会给我涨房租的房子,勉强不跟她计较。

2

临明还蒙着一层浅浅的夜色,半轮月亮浮于天空还未褪色。

没错,熬过昨天,今天我还活着。

每天月亮不睡我不睡,太阳不起我则起,我想,即使我早死两年也没事,因为我活于白色天际的时间已经同大多数人一般,仔细算来也是相差无几了。

我眯着眼走在盲人道,脚下度丝毫不比日常行走慢,对于这我完全不会恐惧。

耳边一遍遍掠过凉爽的清风,但是丝毫不能把我吹醒。

街道上响起扫帚清扫大地的婆娑声响,我慵懒又疲惫地睁开眼。

地方到了。

当然,我不是来清扫街道的。

走到尽头,座落在拐角的店面就是我日常兼职的工作之一——送牛奶。

这两年青山市特别流行送牛奶,所以我就利索地干了起来,而且我优势贼大,干兼职成本几乎为零。

睡眠不好,所以总是能做到晚睡早起,这就干掉一大批和我抢活的人,再加上我卓越的演技——苦肉计。老板会优先选择我,不会介意我是一介女流。现在我身下的二轮摩托,也是老板免费借我用的,其他人都是用自己的。

像我这种持久性的战斗力,简直无人可比。

总而言之,算是对我百利无一害,除了赚到钱以外,更重要的是这种忙碌生活方式也成为了我转移注意力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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