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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抓只雄鹰回来装逼(第2页)

“有一次你放学回来晚,阿爸跟我讲他年轻时和朋友在兴安岭猎熊,取了熊胆和熊掌下山时遇到了山大王,他还没来得及架枪,山大王就一阵风似的消失。这事你不知道吧?”

巴尔思得意的说道,他也称王一猛的父亲为阿爸。

“阿爸还说了,山大王出现时确实有风为其助威,但当你察觉到这股带有杀气的风时,山大王早就在暗处看着你,随时能要你命。阿爸还说,那天遇见的山大王应该是吃饱了,不然他们几个不可能全身而退,有可能全部都留在那儿。”

打猎的都知道,猎人上山打猎的同时自己也就变成了猎物,一个不小心就有可能成为猛兽的腹中餐。

大兴安岭上野兽出没,山大王,罴瞎子,猞猁,雪豹、土豹、金钱豹,野猪,丛林狼,这些猛兽吃起人来比人吃它们还狠,特别是罴瞎子和丛林狼,基本上都是活吃。

所以在自家男孩子未成年之前,猎人基本上不会让孩子踏入深山半步,管的相当严。

为了不让孩子过分关注打猎,猎人甚少说起自己在打猎时,生的那些惊心动魄的事给孩子听,避免他们好奇。

只有等孩子成年了,确定以打猎为生时,才会聊起自己在打猎中遇见的那些惊心动魄的事,才会倾囊相授打猎技巧。

乌兰图雅的成绩倒是很好,考上了高中,铁钼尔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德,女孩子能读书认字就已经很好了,他更不放心让女儿独自去内地上高中。

“切!遇见山大王算什么稀罕事啊!”王一猛一脸不屑的说道,他知道父亲曾经在大兴安岭遭遇过山大王,但上辈子这个年纪时他确实不知道这件事,“阿爸亲自四天四夜熬过一只成年雄鹰,博得了阿妈的芳心。”

“还有这事?”巴尔思和乌兰图雅异口同声道,说着二人互瞪眼睛,阿布和额吉瞒得够深的。

熬鹰难,抓鹰也难且危险更大,不小心被鹰爪抓一下,断筋裂骨,要是被鹰爪搂脸上,整张脸就毁了,所以铁钼尔没有把这事说给巴尔思听,生怕他去抓鹰。

游牧民族居无定所,有时几天也见不到人,不像内地百姓,农活忙完了就凑到一起,东家长西家短的闲聊,屁大点事满村都知道。

见兄妹二人惊讶,王一猛洋洋得意,他不知道铁钼尔用几天时间熬服了鹰,也不知道熬的是多大的鹰,但四天四夜和成年雄鹰听上去唬人。

“一猛,跟我们说说,你在狗场看见的那个人,是怎么熬鹰的。”巴尔思急切想知道。

王一猛添油加醋,绘声绘色的把熬鹰经过说了一遍,听得兄妹俩入神。

“一猛,什么时候咱们也去大兴安岭抓只鹰回来熬?”

想到胳膊上夹一只鹰,骑着骏马在草原上驰骋,被心爱的姑娘仰慕,巴尔思眼里放光。

“抓鹰这事说着容易,做起来难,这事儿得阿爸同意,不然肯定挨揍。”王一猛这句是实话。

鹰很难抓,听别人说抓鹰容易,等自己上手就不是那回事了。

如果抓地上走兽的难度是1,那抓飞禽的难度至少是3,而鹰是空中霸主,抓它比抓熊还难。

“咱们抓三只小鹰回来,一人熬一只。”

乌兰图雅喜欢热闹,她性格飒,喜欢打猎,但草原上少有女猎人,而且阿布也不会答应,再过两个月她年满十七,最多再过两年,阿布和额吉就会给她找个男人嫁了。

“熬鹰比驯狼还难,一般人没有那毅力!”王一猛说道。

但他心里也想哪天抓只雄鹰回来试试,年轻人谁不想走哪胳膊上架只雄鹰装逼啊。

重生一次,这逼一定得装。

“咱们仨又不是一般人。”乌兰图雅不服气。

年轻人眼高手低,自认为啥事都能做,这也是猎人们对自家孩子约束紧的原因。

这时候外面传来铁钼尔叫他们吃饭的声音,下午还有很多事要做。

王一猛下午的任务是去野外接羊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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