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寻根究底地问道:“艾尔,许多人和我有同样的能力办这件事,你为什么偏偏选中了我?”
“杀手的名字并不重要。我可以告诉你他是一个大约三十岁左右的金发碧眼的男子,你以前见过他的。”卡朋向我诡秘地一笑“现在你明白了吧?”
是的,我明白了。
因为突然之间我知道自己曾经帮过卡朋一个什么样的忙了。虽然在我那么做的时候,根本不知道这会对他有利。
在一九三年的夏季,阿尔弗雷德杰克林格尔正独自一人走在密执安大街通往伊利诺中心车站的地下隧道里,当时他正要去乘坐通往华盛顿公园的三十二次专列。那天他戴着一顶草帽,一边洋洋自得地走着,一边悠闲地吸着雪茄。就在他站在列车时刻表前查看开车时间的时候,一把点三八式的无声手枪抵住了他的后衣领,一颗子弹无声无息地射进了林格尔的脑袋。当他的身体颓然倒下的时候,手里的雪茄仍然冒着烟。
那名凶手也戴着一顶草帽,身穿一套灰白色的西装,金发碧眼,身高大约在六英尺左右,体重约有一百六十磅,看上去也就是二十五、六岁。他戴着手套,左手持枪,在林格尔无声无息倒下的那一刻,他把手枪扔在旁边的水泥地上,迅速地钻进了惊恐万状的人群中。
他一路飞奔,跑过了密执安大街,又向西转到了鲁道夫街上。当时正站在十字路口值勤的交通警察听见有人大喊“抓住那个人”时,就猛扑上去扭住了他的胳膊。那名凶手挥拳打倒了交通警察,又转了一个弯拐进了一条幽深的小巷,小巷的另一个出口在繁华的闹市区,凶手就在那里不见了。
“正义的”新闻记者林格尔就这样在光天化日之下被人枪杀了,整个芝加哥,尤其是他的报社老板麦考米克对此大为震惊。实际上,这名表面廉洁公正的记者收取了大量的黑社会贿赂,也因此知道了许多黑社会的内幕,结果就像名殉道士一样被干掉了。在他死后,社会各界集资五万多美元用以悬赏捉拿凶手,人们一心一意地要为这名“站在惩治罪恶斗争最前沿的英雄”报仇雪恨。
可是时隔不久,林格尔的真实身份被揭穿了,这使得所有的芝加哥人都感到尴尬不安。林格尔在黑社会中也被称为“杰克”这位周薪只有六十五美元的记者每年的收入竟然高达六万多美元。许多黑社会分子在私下里称他为“地下警察局长”因为他能在警察局和黑社会组织中往来自如。如果有人想拜见某一位黑社会的老大,只要交给杰克一笔介绍费,他就能牵线搭桥,有时他也充当皮条客这样不光彩的角色。除了一部豪华的林肯轿车以外,他在密执安州的海滩上还有一处私人避暑别墅,在佛罗里达也有一座同样的别墅。在芝加哥时,他在豪华的五星级酒店——史蒂文森酒店里包了一套高级套房。在空闲时间,他既玩股票,又去赌马。他有两个最为亲密的朋友,一个是警察局长,另一个就是送给他钻石腰带的艾尔卡朋。
以凶手丢弃在犯罪现场的手枪为线索,查到了一个叫彼得添恩弗朗杰斯的武器商人。据他说,他在情人节那天,把包括凶器在内的几支枪卖给了一个叫泰德纽伯利的人。
当时,纽伯利还在卡朋的手下做事,他是林格尔的好朋友之一。在事情发生之后,他一反黑社会分子相互包庇的惯常态度,站出来公开暴露了林格尔的罪行。当时正在佛罗里达州的艾尔卡朋也趁着这个机会大肆抨击新闻界的腐败风气。
林格尔的一个死对头杰克朱塔成了最大嫌疑犯。在警察一番严刑拷问之后,朱塔也被人杀死了。很显然这是卡朋派人为死去的“老朋友”——林格尔报了仇。
不过林格尔的报社老板麦考米克并没有就此罢手,开始自己着手调查此事。在多方面的帮助下,他终于查出了“真凶”莱昂布鲁里斯。据传言,卡朋曾私下里给帮助麦考米克调查的人不少钱,让他们将目光对准莱昂,卡朋此举的目的是为了平息自情人节杀戮以后公众们的愤怒之情。
莱昂布鲁里斯是圣路易一个工会中的激进主义分子,他当时三十一岁,有着一头鬈曲的浅褐色头发。在整个审判过程中,他始终缄口不语,据说他也早已经被黑社会买通了。他的两名辩护律师都是林格尔的好朋友,其中的一名律师路易斯皮昆特还是目击证人之一。
在开庭期间,一共有十五名目击证人出庭作证,他们中有十四个人在隧道中看见了一名金发碧眼的杀手在枪杀林格尔之后逃之夭夭了。虽然,那十四名目击证人中只有七个人指认出凶手就是莱昂,不过,最终莱昂布鲁里斯还是被判处十四年有期徒刑。
在林格尔一案中,起到至关重要作用的就是那第十五名证人的口供,虽然他当时并没有在隧道之中,不过他却一口咬定莱昂就是凶手。他就是那名差点儿就抓住凶手的交通警察内森黑勒,也就是我。
卡朋若有所思地回忆着“杰克是我的一个朋友,我付给他一万美元,希望他能保护我的一名手下,可是他后来没有收到这笔钱,就对我恼羞成怒,中断了与我的联系。然后又和我的对手摩伦混在一起。后来,他还去我专门订做服装的一家店里拿走了四、五套高档西装,并指名记在我帐上。我只好采取行动了。”
我一言未发。
他说:“你当时帮了我一个忙,让另一个家伙做了替罪羊。”
他所说的“另一个家伙”就是莱昂布鲁里斯。
卡朋继续说着:“这样的话,你要办的这事就容易多了。因为你不是黑社会的帮派分子,又是惟一一个能够认出奈蒂派去刺杀舍迈克的那个‘金发碧眼’的人,你不觉得自己很走运吗?”
我苦笑了一下,说道:“是的,我的确很走运。”
我扭住了那个“金发碧眼”的胳膊,不过他还是从我手里溜走了。这件事使我“荣升”为便衣警探,又使我被选中去“逮捕”奈蒂,现在又是这件事使我坐到了卡朋的面前,这一次,我又会再帮谁一个忙呢?
卡朋说道:“这里还有九千美元等着你,总共是一万美金。你所要做的就是阻止奈蒂杀舍迈克。”
“怎么阻止?”
卡朋耸了耸肩,答道:“那就是你的事了。不过我建议你做得干净利落一些。如果你能抓住那个‘金发碧眼’,就把他带到别的地方,然后处理掉他。你最好干得漂亮一些。”
“我不再杀人。”
卡朋笑了“我说过要你杀人吗?我说的只是阻止他,至于具体怎么去做,那就是你自己的事了。”说到这儿,他大笑了一声“等到舍迈克平安地回到芝加哥,我就会让奈蒂明白究竟谁才是最大的赢家。”
我谨慎地说道:“奈蒂会对我不满的。”
“不会有人找你的麻烦,这事完了以后,绝不会再牵连到你,我会负责一切的。我要让奈蒂知道,虽然我关在里面,他可以在外面自由地控制,可是还是我说了算,他们跳不出我的掌心。”卡朋的眼里露出了一股杀气“我要让奈蒂和他的手下人接受一个小小的教训,以免他们下一次再犯同样的错误。”
就在这时,在我的身后传来了一个声音“时间到了。”
原来是那个警卫探进头来,他似乎对打扰了我们的谈话感到有些抱歉。
卡朋向他点点头,那名警卫马上又缩回去了。
我站了起来,问道:“你还没有问我愿不愿意干呢?”
卡朋慢条斯理地站了起来,自信地说:“你会干的。”
说完之后,他就转身走了出去,把我一个人留在了接待室中。
卡朋说得不错,我会干的,那不仅是因为我的主顾是卡朋这样一个无法拒绝的人,也不仅因为那笔为数不小的一万美元。
我要做一件卡朋意想不到的事。
这一次,我要抓住那个“金发碧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