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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深入群众下(第1页)

客栈老板苏广聚此时将刚刚炖好的土鸡送了过来,还没有动筷,单单是诱人的香味已经让胡小天主仆二人垂涎三尺,胡小天招呼道:“苏掌柜,一起喝两杯!”他说这话绝不是客套,刚刚来到青云县,人生地不熟,胡小天急于找到一个突破口,了解当地的情况。

苏广聚笑道:“不急,不急,还有三道菜没有做好,等菜做好,我肯定过来敬胡公子两杯。”

胡小天道:“坐下先喝两杯再说!”

苏广聚架不住他的盛情,客气了一番坐了下来,这福来客栈一直都是他跟老婆两人经营,因为青云县地处偏僻,平日里往来的客商和游客不多,客栈生意只能说是勉强维系,就现在而言,店中的住客也只有胡小天三个。

梁大壮帮忙斟满酒,慕容飞烟沐浴后,换了身蓝色武生装,英气勃勃。她来到胡小天身边坐下,微笑道:“不好意思,让诸位久等了。”

胡小天笑道:“对美女我一向有耐心。”

慕容飞烟白了他一眼,端起酒杯道:“历尽辛苦,终于来到青云,咱们同干一杯。”众人一起响应,连干了三杯方才作罢,酒是苏广聚自酿的米酒,颜色澄黄,喝到嘴里甜丝丝的,口感醇香,胡小天对此赞不绝口,问起这米酒的来历。

苏广聚笑道:“这米酒是我自酿的,平日里吃得鸡鸭青菜,全都是我们两口子自种自养的。”

胡小天来了一句纯天然无污染,把几人听得又是一愣一愣的,这货赶紧转移话题问起客栈的经营情况。

苏广聚道:“勉强维生罢了,要说这青云县虽然地处偏僻,可地肥水美,山清水秀,也不失为一块富饶之地,兼之位于群山怀抱之中,地处偏僻,自大康建国以来也少有战乱,周围民族众多,黑苗、洞蛮一直相安无事,百多年前,南越建国,和大康之间的商路恰恰经行青云,青云县从此成为这条商路之上的一个重要中转之地。只是在十多年前在南边的天狼山冒出了一群马匪,他们打家劫舍杀人放火无所不为,依仗天狼山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扼守通往南越国的咽喉要道,硬生生将昔日一条繁华商路搞得危机四伏,血腥不断,商人们没了安全保障,谁也不愿意冒险从天狼山经行,一来二去这条商路就荒废了下来,客商来得少了,自然就影响到青云的兴旺。”说到这里他落下酒杯,叹了口气又道:“青云最兴盛的时候,城内大大小小的客栈不下二百余家,可现在仍在正常经营的不过六家而已。”

胡小天点了点头:“既然如此,官府为何不出兵剿匪?”

苏广聚道:“这些年一直都没停过,每一任县令都会剿匪,可每次剿匪都是雷声大雨点小,马匪非但没见减少,反而越剿越多,几个月前上头也曾经派人过来剿匪,据说还是西州府的官军,可一样被打得七零八落,溃不成军。过去匪患只是在山区古道,可后来因为客商绕道而行,马匪的生计受到影响,他们抢劫的范围也不断扩大,青云周围的村镇几乎都被他们抢过,所到之处烧杀抢掠,寸草不留。”

胡小天端起酒杯陪着苏广聚喝了杯酒,慕容飞烟道:“我看县里还算太平啊。”

苏广聚呵呵笑道:“太平?”

慕容飞烟道:“我们今天路过县衙的时候,听说青云县衙已经有一年多无人打官司了,青云的治安看来不错啊。”

苏广聚苦笑道:“无人打官司,那是因为谁也打不起,被告也好,原告也好,只要进了衙门,准保要让你褪一层皮出来,我们这位许大人有个雅号,青天高三尺!”

胡小天听到这里已经明白了,何谓青天高三尺?就是挖地三尺的意思,从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来看,许清廉是个不折不扣的贪官啊。

苏广聚或许是意识到自己的话说得有些多了,起身告辞去做菜。

他离去之后,慕容飞烟道:“这县令不是好人,在青云一带口碑极差。”

胡小天笑道:“你刚刚出门就是为了打听这件事?”

慕容飞烟摇了摇头道:“记不记得那个告状的瘦子?”

胡小天点了点头。

慕容飞烟道:“我刚刚跟踪他一路过去,现此人绝非寻常之辈。”

胡小天心中一怔,刚才在青云县衙看到那两人打官司的时候,以为两人只是普通的农户,听慕容飞烟的语气,似乎其中还有内情。

慕容飞烟道:“他在公堂之上挨了十板子,开始看他举步维艰,这个人也颇为警惕,等到周围无人之后,我看到他健步如飞,似乎挨得那十板对他根本没有造成任何的创伤,我看他的步伐动作,肯定是身怀武功,我尾随在他的身后,看着他一直出了南门,进入了三里之外一个名叫红柳庄的地方。”

梁大壮道:“兴许人家就住在那里。”

慕容飞烟道:“他进入了红柳庄一处很大的宅院,当时有两人出来相迎,看起来全都身怀武功。”

胡小天道:“难道这瘦子和胖子是故意使诈?”

慕容飞烟点了点头道:“我也那么想,那胖子应该是故意触怒许清廉,让他将自己下狱,看来这监房之中应该藏有秘密。”

胡小天虽然刚刚才来到青云,却现这小小的青云县比自己想象中要复杂得多,他来这边是担任县丞之职,头顶还有许清廉压着自己,从了解到的情况,已经基本断定许清廉是个贪官,胡小天自然萌出要将这货扳倒的念头。不仅仅是为民除害,更是要为自己扫清障碍,照顾自己利益的同时又能符合老百姓的利益,这岂不是一举两得?

午饭过后,胡小天约了慕容飞烟一起前往城内闲逛,名为闲逛,可实际上却是要借机了解本地的风土人情,青云因为地理位置的关系,民族较为复杂,在城内随处可见黑苗和洞蛮族人,市集虽然比不上京城的繁华,可是那些具有地方特色的商品也让他们大开眼界。

慕容飞烟在一个黑苗人的摊前驻足,对摊上摆放的手工银饰颇感兴趣。当地各族混居,彼此之间一直相安无事,黑苗摊主对汉人也显得颇为友善。慕容飞烟将一对苗银手镯反复把玩,拿起又放下。

胡小天看到她如此喜欢,倒是想出钱买下几件送给她,可摸了摸兜里只剩下几两碎银,囊中羞涩,底气不足啊。虽然如此,这货仍然打肿脸充胖子,向慕容飞烟道:“喜欢什么?我买下来送给你。”

慕容飞烟摇了摇头:“我不要!”

胡小天正准备询价的时候,却听到前方有人叫道:“抢婚喽!抢婚喽!”抬头望去,却见前方五匹黑色骏马迎面飞奔而来,马上是五名彪悍健壮的黑苗族男子,为一人肤色黧黑,五官棱角分明,在他马鞍之上伏着一名红衣女子,那女子戴着着黑苗人常见的银饰,伏在马上,娇躯随着马儿的颠簸不停颤动。四名黑苗汉子护住两旁,这抢亲的呼喝声却是他们所。

胡小天开始的时候还有些错愕,心说这么明目张胆抢亲的还是头一次见到,可马上就想起,这应该是人家的民族风俗,很多民族都有抢亲的习俗。再看周围人群大都笑眯眯闪到一旁围观,越确定了自己的想法。胡小天正准备跟慕容飞烟说一声,让到一旁看热闹,可一转身却现慕容飞烟已经不见了。胡小天心中暗叫不妙,四处搜寻慕容飞烟的影子。

一条蓝色倩影已经腾空而起,朝着为的黑苗族男子飞扑而去。

胡小天猜得没错,抢婚正是当地黑苗族人的传统习俗,青壮年男子看中同族未婚女孩之后,可以采用强抢回家的方式,然后再找媒人说合,其实在抢亲之前往往男女之间早已相识相恋,只不过是按照民族风俗在人前表演一番罢了,更有宣誓主权,显示雄性魅力的意思,否则他的四名同伴也不会明目张胆地呼喊抢婚。

慕容飞烟并不了解当地习俗,听闻有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强抢民女,顿时按捺不住火气,一马当先地冲了出去,等胡小天反应过来,想拉住她的时候已经晚了。

最惨得还是那名黑苗族男子,没搞清楚怎么回事呢就被人一脚从马背上给踹了下来,脸部先着地,摔了个狗吃屎,慕容飞烟稳稳落在马背上,抢了骏马,然后抱起那马背上的红衣黑苗女郎,纵身跳了下去,关切道:“姑娘,你没事吧?”

那红衣黑苗女郎一脸的惊诧错愕,望着眼前这位俊俏的公子哥儿,一时间不知该说什么才好,虽然黑苗女子性格开朗大方,可在众目睽睽之下被这个异性男子抱在怀中也觉得羞涩难当,俏脸顿时红了起来。

慕容飞烟平时都是男装打扮,让别人误会她是个男子也在情理之中,她还没说上几句,四名黑苗汉子已经拍马赶到,抢亲的是他们的好友,这四人是专程过来捧场兼职护驾的。

青云县素来民族混杂,大家在这里生活久了,对彼此的生活习俗基本上都是清楚的,当地人都清楚黑苗人抢亲的习俗,所以看到这种情况大都是笑而不语,见怪不怪,抱着看热闹的态度瞧个新鲜。

慕容飞烟纯属多管闲事,这下可捅了马蜂窝。连原本周围跟着看热闹的黑苗人也围了上来,慕容飞烟将那名黑苗女郎推向胡小天:“带她先走,我来断后!”

胡小天当真是哭笑不得,我的傻妹妹啊,这不是没事找事吗?黑苗女郎被推到胡小天身边,一双妙目朝慕容飞烟依依不舍的看了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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