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就算是死,也不能死得没有一点交代。
沈忱昏昏沉沉起身,拖着沉重的双腿往季岸那堆摆放整齐的行李走过去。季岸不仅随身带了笔,甚至还带了好几支笔,滚珠笔签字笔都有。他拿过抓过签字笔,又把那一摞打印出来的资料也拿走,重新坐回火堆旁,曲着腿,开始在资料的背面空白处写遗书。
爸妈:
我被困在一个荒岛上了。
写完这句,沈忱就不知道该写什么了。
长这么大,他还没怎么想过自己要是英年早逝会怎么样。
他握着签字笔,盯着那行字,就像回到了读书时候似的,自然而然地便开始转笔了。虽然沈忱的成绩一直是中游平平,但转笔可是校中翘楚,什么花里胡哨的招数他都会,最沉迷的那段时间,他能边转笔边去食堂,笔永远在他指间绕,不停更不会掉。
虽然高中毕业之后他就再没这习惯了,但当年的肌肉记忆还在。签字笔在他手指间到处绕到处转,转着转着,遗书的下一句他没想出来,可这支笔却让他觉得很熟悉。
沈忱想着,忽地停了手,握着笔仔细打量了一番。
……这不是,他高一时候“赔”给季岸的那支笔吗?
这支笔价格不低,金属的外壳,打磨得很丝滑趁手,笔身黑色,笔盖金色,笔尾有一个凸起的金色1ogo,是国外的牌子。他手里这支,1ogo已经被磨得有些褪色了,看起来像是被反复摸过。
——他懂,这1ogo手感老好了,他以前也经常摸。
沈忱很难想象一支笔用十年,毕竟他是丢笔大户,从没哪一支笔能把油墨用完的。
大概是,季岸也觉得这牌子趁手好用,所以又买了几支?
他这么想着,却很难克制自己的思绪跑回从前。
那是运动会之后,季岸生日,他送的礼物。当然,在那之前,他因为老是丢笔,经常用季岸的;然后季岸的笔也被他弄丢了不少。季岸倒没让他赔,就是很讨厌的在他上课悄悄转笔的时候当着全班的面跟老师告状,说他转笔影响自己听课。
这只是他们那三年同桌时光里争锋相对的一小部分,是件很不起眼的小事。
后来因为那次运动会,他们经常在练习的间隙一块儿去小卖部买水,练完之后一块儿溜出学校去外面的苍蝇馆子吃饭。人好像在筋疲力尽之后,反而会变得和善且真实,那段时间他们相处得居然很融洽。
所以才有了这支笔做生日礼物——他也没刻意记着季岸的生日,只是有女生跑来找他转交礼物,他才得知对方生日将近。
……其实,如果他没转学,他和季岸,说不定会变成无话不谈的朋友。
他一边回忆,一边把笔轻轻拧开,里面的芯子油墨几乎是满的,肯定是换过的。他又把笔拧回去,盖上盖子,目光不自觉便又落回了1ogo处。
沈忱想得出神,遗书的后文该写什么,他一个字都没想到。
“在想什么?”
忽地有人问,他下意识回答道:“想有没有人一支笔能用十年的。”
“有的,”季岸说,“我。”
“!”
沈忱后知后觉,才现男人不知何时睡醒了,还就坐起来了,就在他身后说话。他惊得手一抖,笔啪得掉在资料上;他惊慌失措去抓,但笔一下顺着资料滚下去,再哒的一声落地;然而落地还不算完,这笔盖上没有夹,掉在地上滚势不停,倏地就滚进了火堆里。
季岸:“!”
他正要扔开资料去捡笔,男人却比他动作快,手直直往火里伸。
然而就算是季岸这种十项全能的品种,手碰到火还是会被烫得收回;沈忱也慌了,他一瞬间几乎忘了那只是支笔,赶急赶忙伸脚尖去火堆里,试图把笔扒拉出来。最终季岸抓过旁边调整火堆用的树枝,把笔抢救了出来。 好在他们动作够快,这笔质量也够硬,笔上只沾了点灰,并没被烧出什么痕迹来。
两个人不约而同地松了口气,接着沈忱才问:“你怎么跟个鬼一样,起来不出声的?”
“我不是跟你说话了吗?”季岸端起锅,喝了两口水,“是你自己没注意。”
“……”
对方说的是实情,的确是他想得入神,一点没注意到身后的动静。
沈忱只好换了句话说:“这笔不会是……”“是。”男人答,“就是你送的那支。”
“一支笔用十年啊?什么奇迹……”
“又没有坏,用二十年也正常吧。”季岸说,“你饿不饿?”
“饿!”
“那出去找吃的了。”
“去!”
*
雨后整座岛都潮潮的,地上到处都是没干透的泥,走得沈忱龇牙咧嘴的嫌弃。
在季岸的指挥下,他们先把昨天铺的棕榈叶全都捡回了洞穴里,一张张铺开晾着;再捡了好些石头回去,将火堆围了起来,搭成了个建议的灶台。接着,季岸附近的找了棵不知品种的小树,折下来根火腿肠粗细的树枝。
“干嘛,还要捡柴火?”沈忱问道。
男人把树枝上多余的枝丫和叶片全薅掉:“给你做拐杖。”
“我他妈又没瘸,”沈忱骂道,“你自己留着用好了!”
他一边说,一边撒开腿就往上走——按季岸说的,他们想在岛上至少活过三天,第一要务就是往山坡上面去找有没有淡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