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某些同学”是单数,特指。
中午四人小组一起吃饭时,程麦还是不服,振振有词地为自己鸣不平:“数学课谁抄板书啊,那东西书上都有,划一下不得了,我初中就从来没写过。”
“说的好像书上有的你都能记得清在哪里一样,”池砚抽空从食堂转播的新闻里赏她一个眼神:“提醒你一下,初中你能不写是因为笔记全是我做的。”
做笔记这种事,就跟摆在那的家务活一样,谁忍不了谁来干。
之前他也懒,做笔记这种东西向来跟他绝缘。
但又有什么办法呢?程麦不会就拿着题来问,讲来讲去一个知识点能重复错几次,整个一金鱼脑子。
他不记笔记,就他妈得一遍遍跟她重复唠叨,讲得越多吵得越多,最后还是他烦。
到后来池砚被折磨得就开始自动把课上课下的知识点挨个给她整理,再碰到同类的错直接让她“翻笔记去”,这才稍微清净一点。
……
在场“学渣”不止她一个。
韩又元显然也无法理解这种逻辑,凑热闹说道:“小麦你说的对。数学,又不是文科,有什么板书好抄的。”
“看!”
得到声援后程麦立刻硬气起来,指给池砚看:“也是有人支持我这种观点的好不好。”
“又元上回考多少分?跟着他学,也挺好。”
他嘴角扯了下,“你俩一起坚定朝榜底俯冲,加油,我就不拦着了。”
第12章
来自学霸的这一番欠打言论,瞬间遭到了俯冲二人组的联合痛击。
不过程麦没有太多时间跟他计较,接下来几天她都在忙于一件事——英语课前演讲。
也许是刚进高一,这位年轻有活力的英语女老师还是没放弃素质教育的努力,想要摆脱高中生哑巴英语的困局,上第一次课的时候就宣布了从下周开始课前五分钟演讲,每次一位,按她随机生成的名单顺序来。
而程麦非常倒霉地抽到了第一个。
其实她口语很好,得益于小时候她妈的高标准严要求,程麦为了讨得母上大人的欢心和认可,小时候呆得最多的就是各大兴趣班,可以说是个名副其实的“班长”。但她这三分钟热度最终能坚持到初中的,除了小提琴就是英语口语,之前都是班里的才艺骨干和演讲辩论的中坚力量。
可自从她妈妈去世以后,程建斌既没精力也狠不下那个心来管她,程麦失了自己最想讨好的观众以后也开始随波逐流,这些出风头的活动已经快两年没碰过了。
人一旦缩进了懒惰的舒适圈,再想挣脱甚至比第一次尝试都难得多。
不过是在班级里做一次演讲,她想到接下来的英语课都会紧张得手心发汗,可她小学甚至参加过市级演讲比赛还拿过一等奖。
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她这样的心理谁也没告诉,包括池砚,周末连电脑都不和他抢了。整一周和大家在一起时没有表露出半点异样,但脑子里翻来覆去想的都是都是演讲稿提纲。
这样的紧绷状态一直持续到周一英语课预备铃响。
站上台的瞬间,底下或好奇或不在意的打量就像无数道聚光灯,照得她眼前一片白茫茫,心跳像雷鸣般鼓噪,快得要从喉咙里跳出来。
她吞了吞口水,发现之前已经倒背如流的演讲稿此时好像被人从脑子里一键删除,越是焦急紧张越想不起来要说什么。
她捏住垂在身边的手,花了十几秒都没能定神,底下有些同学都已经把头低下去看书了。
就在这时,她却忽然和教室末端少年清凌凌的眼眸对上。
那一瞬间,过往无数次演讲比赛走马观花地在她脑子里闪过,每一次台下总会有这样一双眼睛看着她。
他眼型狭长,瞳仁乌黑,面无表情的时候总会给人凌厉的压迫感,看起来满是不耐。
但程麦清楚,不是那样的。
哪怕底下所有观众都不感兴趣,也始终有一个人在认真听她的说话,给她继续说下去的底气
忽然之间,那根断掉的弦连上了。
她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
“Hello,everyone。TodayIwannasharemyfavoritesingerwithyou。。。”
MissGao没有限制演讲主题,思来想去,程麦选择了自己最感兴趣最有分享欲的那一个话题:喜欢的明星。
万事开头难。
讲了几句后,原本的紧张慢慢变成了兴奋,流窜在她身体里,刺激得她身体发热。
程麦拿起自己之前准备好的道具——一张海报和珍藏的专辑,这点花头帮她吸引了不少同学的注意。越到后面,她找回了站在台上熟悉的感觉,越来越流畅,越来越投入。
当余光瞟到MissGao在拿着手机拍她时,她终于记起了自己后来不断参加演讲比赛的理由。
想被人听到。
也渴望成为那个被鼓掌的人。
而不是一直在路边为别人鼓掌的人。
一下课,好几位之前并不熟悉的同学都围过来,纷纷夸她。
“你英文口语真好,我听力不怎么好但听懂你的发音根本没障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