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毒誓对于我这个渣男而言,可算是最重的誓言了。
小丸子不满意了,她说道:“我也要百年以上的雪莲、雪绒花、人参。”
我与千禧妹异口同声道:“凭什么?”
我补充道:“这三件宝物,千禧妹是用来治病的。”
“我要嘛,人参是补气的、雪莲是养颜的,而雪绒花是代表爱情的。”小丸子开始撒娇了。
“你与我(她)比。”我与千禧妹异口同声。
“不然呢?”小丸子还不忘补充道:“对了,我要做大的,让她做小。”
千禧妹听到这种过分的话,气得差点吐老血,她呵斥道:“你也配!”
小丸子又要掀她的裙衬了。
千禧妹是为我纹身了,是在她的左上胸,一支箭刺穿红心,上书——晓华专属。
可是,小丸子的纹身很显然比千禧妹的更高级,是在双**上纹的浮雕——晓华使劲,还外加了一把情锁。
我不知道当时小丸子是怎么想的,但她所承受的痛苦何止比千禧妹多出十倍,甚至还不止。
我此时可以作出评判,但我不能说出口,我不能伤了千禧妹的心。
我不作出评判,就能置身事外了吗?
千禧妹与小丸子异口同声地逼我表态。
我只能说:“我会平均分配我的爱,不欺不灭。”
“不行!”千禧妹与小丸子异口同声地继续逼迫我。
“别闹。”我的话,越来越没有底气。此时,我也真的是头大,手心手背都是肉啊。其实,从同情的角度而言,我更偏向于千禧妹,可我内心的小恶魔,却是偏向更外向的、表达爱情无不用其极致的小丸子。至少那两条银铃串的响声,不停地响着,且晃荡得我想流尽最后一滴鼻血。
比武招亲,这个词土得掉渣,但千禧妹话了。她自认为,自己虽然手脚不便,但内力还在,对付个普通的娇小弱女子——小丸子,还是信心十足的。
千禧妹提出挑战了,小丸子当然非常乐意。
比武是定下来了,裁判当然是我,我也非常乐意制定比赛的规则,我也当仁不让。
比武的擂台,现成的——席梦思大床,谁把对方,打下席梦思算败,这样的规则很公平。
我的擂台,我作主。比赛的细则,我不会让千禧妹吃亏,毕竟她的手脚不便。
两位站在席梦思大床上比武,我脖子仰着,太累,再说了,千禧妹有伤在身,根本站立不起来。
办法我有:
我来到小丸子的身边,解开了她冲天小辫中杂着的彩色丝带。
单根的丝带不算长,我精心地打着死结,连结成足够的长度。
我拿着彩带的一头,在千禧妹的手腕上,打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
随后我提着彩色丝带的另一头,来到了小丸子的身边说道:“不许动。”
彩色丝带的另一头,我绑在了小丸子的情锁之上,打了一个死结。做完这一切的准备工作后,我宣布道:“小丸子只需解开千禧妹手腕上的蝴蝶结,就算赢,否则论输。”
小丸子肯定不乐意我这样的安排,她涨红着脸,想表示不满:“这样我太吃亏了,我反对。”
我与千禧妹异口同声道:“反对无效。”
第九十二章节武比不如文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