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娓娓道来,这属于他们一家三口的面向大海,春暖花开;罗宋宋神往之余再听他说起餐馆的名字,不知道羡慕还是好笑了。
“假如再生一个,难道要叫四大名捕?”
孙玦一脸痔疮发作的痛苦模样,连连摆手。
“不生了,不生了。生艾米莉的时候小瑜吃尽了苦头。别光说我啊,你们呢?还没结婚?”孙玦看一眼罗宋宋光溜溜的无名指,“我和小瑜已经赶上你们了,要加快速度啊。”
他倒成了情感热线,语重心长。孟觉和罗宋宋均是语塞,不知如何反应才好。孙玦是青梅竹马质变为神仙眷侣的成功典范,见他们表情尴尬,就知道他们的感情指数尚在阈值上下波动,自己做了偃苗助长的祸首,懊恼不已。
幸好这时菜陆续地端上了来,便也不扯这些了,亲亲热热地吃了一顿饭。饭间只是谈些闲话,孙玦在此次考察中兼任翻译和向导,所以先于其他成员来到格陵准备,多年未回祖国,不由得感叹格陵变化之大,差点在扩建后的格陵机场里迷路。又闲谈起自己上机前还在忙着签电子支票簿,转一笔款项到nih(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的泛基因组学实验室——在资本家手底下做事,真是一分一秒也不得喘息。
孟觉正在帮罗宋宋夹菜,听了孙玦这样说,不由得眉毛一挑,立刻心领神会,没有接话,只是叫罗宋宋多吃一点。
罗宋宋抬首对孟觉微微一笑:“你们聊你们的,我吃的很饱了。”
那笑容无比温存而安定,叫坐在对面的孙玦无来由地心头发热。他在娇妻和稚女的眼中也见过这种毫无保留的眷恋与依赖。具有丈夫和父亲双重身份的人,格外地敏感,当然知道这种眼神意味着什么。
“你还是话很少。”
罗宋宋笑而不语,给孙玦的茶杯续上水。孙玦故意要逗她,举起茶杯。
“你不说话,恐怕是还讨厌着我呢。这样,我以茶代酒,向你陪个不是,行不行?”
孟觉朝椅背上一靠,微笑地看着罗宋宋,他对她有信心,今天能够独立应付这个莽撞而又诚恳的孙玦;罗宋宋放下茶壶,搓了搓潮湿的指尖。
“这不是茶,是茅根薏仁水。格陵近海,湿气重,春末夏初的时候多喝点茅根薏仁水,对下火有好处。”
“你果然还是老样子。”孙玦不自觉地摸摸脸上几颗顽固的暗疮,“这么云淡风轻的。给我一句话嘛。”
“你刚才动筷前,将每道菜都拍照留念。尤其这一道‘金陵一对好鸳鸯’,你还专门请厨师过来,询问原料和做法,仔仔细细地记下来。”
“是啊,我要开餐馆,当然要收集资料。”
“一个这么疼老婆的人,不会坏到哪里去。”罗宋宋淡淡地说,“我又怎么会一直记恨你。”
孙玦顿觉十分畅快,一叠声叫服务员拿啤酒。孟觉没开车,所以推不过,只好陪他喝了两杯。
孙玦没喝两杯就已经醺醺然了:“这时候怎么能不喝酒!喝点酒不是更有男人味么!罗宋宋,你说是不是?你说孟觉是不是太清秀了,就是少点男人味!”
罗宋宋一怔的同时脸也红透,只好含糊地说了句少喝点,就借上厕所遁了。饭后孙玦秉着以抢着付账为荣,以白吃白喝为耻的精神,把账单付了。
“你们一定要到马里兰来玩。我带你们去爬华盛顿纪念碑。八百多级台阶啊,我硬是把胡小瑜给背上去了!你们放心,我没有醉,我只是很高兴,真的,能再次遇到你们。孟觉,明天见。”
于是两人送孙玦上出租车后,就在伯牙路上慢慢踱着,等孟家司机来接孟觉。
两个人,四只手,这样随着身体晃荡可惜了,贸贸然去牵又冒犯了,于是只好都揣在口袋里。
这是他们第二次压马路,有一种无法言明的甜蜜。
经过骨德咖啡厅的时候,罗宋宋说:“刚才没有告诉你,我找到工作了。在这家咖啡厅里弹琴。”
孟觉着实替她高兴,但是又不免担心:“你的手受得了么。”
罗宋宋点点头。
“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从家里搬出来之后,手已经好了很多。”
孟觉忍了又忍,才把“让大爷看看你的小手”这句话给咽下去;他感觉这样做确实挺登徒的。
“看来新居的风水很好,旺事业,利健康。”
又经过一家宠物店,靠街的橱窗做成透明的多宝格式样,有一格里放着一只浅篮,浅篮里两只花白相间的小狗互搭膊头,舌头在对方脸上舔来舔去的,十分亲热。
罗宋宋本来就很喜欢小狗,这一看简直都迈不开步子了;孟觉站在她旁边。
“下次有空,我们去姬水看ary吧。”
“嗯。”
橱窗上映出他们俩的样子,孟觉依旧是那么的眉清目秀,唇红齿白,而罗宋宋看着自己光光的额头,和乱七八糟束在一起的头发,幽幽地叹一口气。
“师母说,我梳点刘海会好看些,你觉得呢?”
罗宋宋一说完就后悔得恨不得咬舌自尽——这句话简直是有点女流氓调戏纯情少年的意思了;而孟觉显然是被这个问题骇住,眼神都不知道往哪里摆了。
“我……我不知道。我没有看过你留刘海的样子。”
只不过是平平淡淡一句话,只因为彼此心中有鬼,便有些惴惴不安了,深怕多说多错。虽不说话,但也挽不住时间飞逝,克莱斯勒准时在云阶彤庭边上等着孟觉呢。
孟觉对罗宋宋说了再见,可是罗宋宋没有走的意思,更是一副欲言又止的羞涩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