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国泰呵呵呵地大笑起来。他笑得那么畅快,连孟金贵都换了个翘腿的姿势。而那名苏州茶侍连发簪头的一颗菩提珠都纹丝不动。
“你看,我没有戴狮头戒指,碗柜钥匙也放在了家里。我不要你死。”
罗宋宋只是微笑地望着这位老人。他仿佛孩童一般伸出一对手,让罗宋宋仔细看了手背和手心。这让她想起了自己的外婆,在同样的地方也长着大块大块的老人斑。
“听说我要来见你,阿薇出了个主意——拿一张空白支票摆在你面前,数字任填。可笑!”孟国泰摇着头,“你知道为什么可笑吗?”
罗宋宋认真道:“孟家赚来每一分钱都有血有汗,拿来买断感情,是对明丰的侮辱。”
“对极了。”孟国泰不禁重新审视起这个坐在他对面的女孩子。她不再是那个站在罗清平身后唯唯诺诺,全无生气的小丫头,比他印象中讨喜得多。
“谢谢。”
孟金贵不难看出,罗宋宋的镇静自若不是装出来的,比起茶侍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令他刮目相看。
“我深受包办婚姻之苦,所以对自由恋爱一直相当赞成。请喝茶。”
“我相信您对我并无偏见。”罗宋宋道,“可也一定有什么原因,促使您单独约见我。”
苏州茶侍伸出皓腕,碧绿的茶水倾泻入白瓷茶杯。在这样幽暗的茶室里坐着,感觉时间都走得格外慢些。
“来,说说看。你眼中的孟觉是什么样的?聪明自不必说。风趣,幽默,活力充沛,正直不阿,这些褒义的词语都不吝于加诸于他身上……就像手术台上的无影灯,一点阴影也没有。但他真的是这样的人吗?你们在一起,迟早你会看透这一点——他身上流着我的血,所以他会自然而然地变成一名心狠手辣的商人。为什么商场如战场?因为流血断颅都是等闲事。”
“孟先生,您也这样想么?”罗宋宋问孟金贵。
“我亦认为孟觉潜能无限。”孟金贵道,“迟早会让我们大吃一惊。”
“而你呢?小丫头,你来自于肮脏的家庭却没有沾染卑劣的气息,那说明你的内心深处更加容不得一点罪恶。知道你现在的状态吗?沙漠中的旅人,看到可以歇脚的绿洲,走近了才发现是海市蜃楼。那时候再来绝望,追悔莫及。”
罗宋宋沉默了。
他总是叫她罗圈圈,一圈圈的漩涡,引诱着她向他卷去。一想到他,所有的回忆都是彩色的,有蓝的天,白的云,绿的草地;他爱穿一件印着机器人的t恤衫,洗到发白的牛仔裤;他有明亮的眼睛,深深的酒窝,宽阔的胸膛,有力的臂膀;他们一起学琴,一起参加比赛,一起上课,一起爬山,一起毕业,然后分道扬镳。
她流浪时,他翻遍整个格陵找她;她回来了,他没有任何条件就原谅了她;恋爱了,他送她到楼下,总是拉着手不愿离开;他送她台灯,旧钢琴,和她一起钓小卷,喝果汁。
如果没有孟觉的守候,毫无疑问,她也会变成罗清平和宋玲那样的人。尖酸,刻薄,阴暗,暴躁,不停数落别人的坏话,随意践踏别人的尊严,一辈子活在地狱里被烈火焚烧。
也许哪一天他将回到那个只有金银色彩的世界里去。他会像孟金贵那样,抹着发蜡,梳一丝不苟的发型,穿登喜路的手工西服,面带虚伪笑容,措辞有礼,心里想的全是利益——她能想象那样的孟觉吗?
“也许我真的不了解他。”罗宋宋干巴巴地说。
看啊,她犹豫了。孟金贵心想,人嘛,都是自私的。
“但我能肯定,我不会离开他。他好,我就跟他一起好;他坏,我就跟他一起坏。”
“哐啷”一声,罗宋宋转头朝向声音的来源,原来是孟金贵一时失手,茶杯掉在了地上,碎瓷溅到了茶侍的脚背,沁出一颗颗血珠。她惊讶地望着孟金贵,就好像在做梦一样,突然被惊醒,浑然不觉发生了什么事情。
“很高兴今天重新认识你。”孟国泰沉默了两分钟,看了看表,“也该放你回去上班了。最后我有个不情之请。”
“您请说。”
孟国泰很满意。今天的谈话,令他对罗宋宋有了个很好的印象——聪明,但并不咄咄逼人。以她的智慧,不至于猜不到他要说什么,但她没有自作聪明。
一个自作聪明的女人是很难让人忍受的。
“今天的谈话只限于这间茶室。哪说,哪止。”
“是。”
其实她长得并不难看。孟国泰甚至觉得可以算的上面容清秀。啊,原来是耐看型。这样倒不错,他见过不少女人,年轻时愈是倾国倾城,老了愈是看不得。而她一生都不会有美人迟暮的痛苦。
“希望将来有一天,因为孟觉,我们之间的聊天可以变得轻松愉快。”
“一定会。”
话题到这里也就差不多结束;茶侍带罗宋宋去洗手间。
“你怎么看?”孟国泰问孟金贵。
“她的身上看不到罗清平的势利和虚伪,也看不到宋玲的冷漠和尖酸。倒是有几分莫馥君先生的智慧。”孟金贵想了想,又补充道,“她和朱女士的性格也有几分相似。”
“孟觉能得到她的青睐,倒是很有福气。有她在身边,他不会误入歧路。你知道,我一直觉得亏欠了这个孩子。”孟国泰饮了一口茶,低声道,“她让你摔了茶杯的那段话,孟薇她妈对你说过一模一样的吧?”
孟金贵的颊部抽动了一下。
“是。”
孟国泰笑着,用一种让孟金贵无比厌烦的了然口吻:“如果她活着,不管在什么地方,你都不会变成现在这样。想到自己最心爱的人会和你一起滑向深渊,拼死也会爬上来。”